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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一、发展现状与环境(一)“十一五”发展回顾(二)“十二五”发展环境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二)加快建设特大城市(三)规划建设中小城市(四)重点培育特色镇(乡)(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七)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四、发展措施(一)优化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二)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三)统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四)推动全民创业,夯实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五)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注重城镇化人才队伍建设(六)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五、规划保障与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二)完善规划编制体系(三)构建有利于城镇发展的制度框架(四)加强城市意识的宣传教育(五)推进城镇化重点项目实施六、附件附表1桂林市“十二五”城镇化任务分解附图1桂林在全国的区位关系附图2桂林在广西的区位关系附图3桂林“点-轴”型城镇现状等级规模结构图附图4桂林“十二五”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图附图5桂林“十二五”工业园区(集中区)空间布局附图6桂林“十二五”交通体系布局态势附图7桂林市“十二五”城镇职能结构图附表2桂林市“十二五”城镇化重点项目表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施“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城市发展战略,以建设特大城市、实现“富民强桂”战略为目标,走农业稳市、文化立市、旅游兴市、工业强市之路,抓住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契机,优化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空间,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特色产业与与特色城镇建设同步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协调互动,不断开创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建设新局面,努力实现在“十二五”期末基本达到全国城镇化平均水平的奋斗目标。(二)基本原则1、和谐发展原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坚持城镇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引导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放在首位,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集约式和包容性发展的城镇化道路。2、重点推进原则。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推进重点地区和优势产业发展,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新区建设。加快老城区疏解提升,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能力,推进跨越发展。3、产业带动原则。深入实施“三化”战略,以坚持农业产业化为支撑,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城镇化为载体,发展各具特色的城乡经济,发展优势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发展。4、特色发展原则。以不同城镇不同区域的自然、历史、民族文化与产业特点,合理引导城镇特色和功能,探索城镇差异化建设的道路。着力推进特色示范镇建设工程,积极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构建分工有序、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城乡空间结构与城镇形态。5、创新发展原则。加强体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不断强化政府对城镇化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促进城镇化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三)发展目标1、综合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城乡总人口控制在541万人以内,其中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70万,城镇化率提高11个百分点,达到50%;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5-120㎡/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较大提升,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发展跃上新的台阶。——经济发展指标。经济总量不断壮大,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1%以上,2015年人均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水平;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以上。——社会发展指标。到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0%和1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年累计建设5万套以上。居民生活整体比较富裕,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的就业局势。——人居环境指标。到2015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90%以上;县城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实现资源化;县城以上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90%以上,一级天数达到200天以上;市区绿化率超5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2平方米,居住环境优美,服务功能齐全。2、城镇体系发展目标(1)城镇人口及其建设用地控制目标一级城镇:中心城市(包括市辖5区、临桂新区、灵川定江镇)。常住人口规模120万人,建成区用地规模超过100平方公里。二级城镇8个:全州、荔浦、阳朔、永福、临桂、灵川、兴安、平乐县城。其中全州县城城区人口规模超15万人,建成区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荔浦县城(荔城镇、新坪镇)、阳朔县城、永福县城、临桂县城、灵川县城、兴安县城(兴安镇、湘漓镇)、平乐县城常住人口规模力争达到10万、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三级城镇4个,恭城县城、灌阳县城、资源县城、龙胜县城、苏桥镇,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镇常住人口规模5万左右,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四级城镇30个,县域重点城镇,包括两江镇、大圩镇、五通镇、二塘镇、黄沙河镇、六塘镇、石塘镇、百寿镇、绍水镇、沙子镇、龙水镇、罗锦镇、青山镇、莲花镇、三街镇、马岭镇、文桥镇、严关镇、潭下镇、东昌镇、源头镇、界首镇、白沙镇、栗木镇、同安镇、溶江镇、才湾镇、修仁镇、杜莫镇、庙头镇、黄关镇、大西江镇。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力争达1-3万,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五级城镇:一般建制镇,主要有大塘镇、会仙镇、文市镇、张家镇、高尚镇、高田镇、柘木镇、瓢里镇、福利镇、葡萄镇、青狮潭镇、双江镇、三门镇、源头镇、花篢镇。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力争达到0.5-1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2)城镇职能结构优化目标①城市与县城综合发展型:中心城市(市辖5区、临桂新区、灵川定江镇),全州;旅游-工业-交通主导型:兴安、荔浦、平乐、永福;旅游主导型:阳朔、龙胜、资源;工业主导型:灵川、灌阳、恭城。②建制镇工贸主导型:苏桥、福利、葡萄、三街、潭下、庙头、绍水、溶江、界首、百寿、文市、黄关、沙子、同安、青山、修仁、马岭、白沙、六塘、五通;旅游主导型:大圩、兴坪、会仙;交通主导型:二塘、石塘、两江;矿产开采主导型:栗木、三门、黄沙河、才湾、莲花;农业综合发展型:高尚、罗锦、瓢里、源头、张家、文桥、东昌、新平、杜莫、花篢、双江、大塘、高田、大西江、青狮潭、严关。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充分利用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机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突显特色、提升品位、优化环境、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辐射带动”为目标,规划建设以中心城区特大城市为核心的桂北城市群,发展特色小城镇,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1、完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初步形成等级健全、分布有序、较为合理的等级规模结构,首位度进一步降至6左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交通网络与节点布局,完善市政、文化、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设施,提升中心城镇服务水平,营造城镇特色风貌。加快城镇新区内的产业引进,促进人口集聚、设施配套与产业互动发展。到“十二五”期末,桂林中心城市进入特大城市行列;全州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兴安、阳朔、荔浦、平乐、永福、临桂、灵川等从小城市向中等城市转型;恭城、灌阳、资源、龙胜等初步具备小城市雏形。地域镇体系趋向完善,典型的首位分布向位序—规模分布演化过程明显。至2015年,各城镇以人口衡量的等级规模结构如下:表2规划期末市域城镇人口规模结构(2015年)规模等级规模预期城镇名称(常住人口)一级城镇120万桂林中心城区,包括市辖区、临桂新区、灵川定江镇二级城镇15~20万全州县城10~15万荔浦县城(荔城镇、新坪镇)、阳朔县城、兴安县城、兴安镇、湘漓镇)、平乐县城、临桂县城、永福县城、灵川县城三级城镇5~10万恭城县城、灌阳县城、资源县城、苏桥镇、龙胜县城四级城镇1~5万两江镇、五通镇、二塘镇、黄沙河镇、大西江镇、六塘镇、石塘镇、百寿镇、绍水镇、沙子镇、龙水镇、罗锦镇、青山镇、莲花镇、三街镇、马岭镇、文桥镇、大圩镇、严关镇、潭下镇、东昌镇、、源头镇、界首镇、白沙镇、栗木镇、溶江镇、才湾镇、修仁镇、杜莫镇、庙头镇、黄关镇五级城镇0.5~1万大塘镇、文市镇、会仙镇、张家镇、柘木镇、高尚镇、同安镇、高田镇、瓢里镇、福利镇、葡萄镇、青狮潭镇、梅溪镇、双江镇、三门镇、花篢镇2、优化城镇职能结构结合桂林城镇体系现状及其未来态势,明确各级城镇发展的空间拓展与优势产业方向,按照产业集聚、项目集中、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完善城市功能,以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城镇职能体系将出现以下调整(表3)。表3规划期末市域城镇职能体系(2015年)职能等级数量市镇名称职能类型一级城镇1中心城区(七星、叠彩、秀峰、象山、雁山)国际风景旅游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水生态宜居名城,桂北及桂湘黔粤交界区中心城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区域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基地;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2拓展区(临桂新区、定江镇)城市新区(世界旅游城),中心城市卫星城镇,近郊制造业、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基地。二级城镇2全州县城、临桂县城综合发展型城镇。1兴安县城旅游-工贸侧重型。3荔浦县城、平乐县城、永福县城工贸-旅游侧重型。1阳朔县城综合旅游主导型。1灵川县城工贸物流主导,旅游侧重型。三级城镇1恭城县城工贸—旅游侧重型。1灌阳县城、苏桥镇工业主导,旅游侧重型。2龙胜县城、资源县城特色旅游主导型,工业侧重型。四级城镇(县域重点镇及专业化城镇)19两江、三街、潭下、大圩镇、绍水、溶江、界首、百寿、广福、文市、黄关、沙子、同安、青山、修仁、马岭、白沙、六塘、五通工贸-物流或工贸-旅游综合发展的县域副中心城镇、县域重点镇。2兴坪、青狮潭旅游主导型专业化城镇。2二塘、石塘交通物流主导型专业化城镇。4栗木、三门、才湾、大西江矿产开采型专业化城镇。3莲花、界首、百寿特色生态农业、特色旅游城镇。五级城镇(其它建制镇)39福利、葡萄、庙头、瓢里工贸主导型。新坪、会仙旅游主导型。黄沙河、莲花矿产开采主导型。高尚、漠川、柘木、华江、潮田、永岁、咸水、凤凰、两河、源头、张家、龙水、文桥、东昌、杜莫、花篢、双江、罗锦、新街、平等、大扒、大塘、嘉会、西岭、高田、四塘、九屋、湘漓、严关、水车、新圩农业综合发展型。(二)加快建设特大城市把老城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富有传统韵味和时代气息,重点承载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现代服务业的都市区;加快建设雁山科教城区。把临桂新区建设成为山水文化、历史传承、生态环保和国际化元素突出的,桂林市新的政治、经济、旅游、文化、商务中心;把苏桥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工业产业新城。形成中心城建成区人口规模120万人的特大城市。1、优化提升老城区功能老城区要改善城市环境和疏解交通,优化突出以旅游、文化、商贸为主的核心功能。——优化功能。利用老城“退二进三”和新区建设的用地置换契机,积极建设旅游度假服务设施,提升中心商业服务设施水平。整治王城周边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一批旅游休闲的特色街区。——改善环境。以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市政、文化、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实施漓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两江四湖”环境综合
本文标题:桂林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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