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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档案整理的步骤与方法1、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军人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等。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或候补委员的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的简历,此次明确规定归入第一类。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比如: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表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第二类中新增加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注意:此次修订《细则》时统一规定,“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2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在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在第三类,此次都统一调整到了第四类。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第五类。档案审核工作中形成的“三龄一历”、“三龄两历”认定材料也归在第五类。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干部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组织及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主要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等。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此次统一规定作为奖励材料,归入第七类。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代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第九类:工资、待遇材料;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出国、出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3包括干部职务变化、工资待遇、出国出境等材料,以及各种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等材料。注意:《公务员登记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统一归到第九类。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包括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注意:干部档案报送单,干部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也归入此类。4档案材料分类需要说明的两个问题:一、第四类、九类材料的二级分类问题第四类、第九类材料要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分为四小类第四类材料可以再分为:(一)学历学位材料(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三)科研学术水平材料(四)培训材料第九类材料可以再分为:(一)工资材料(二)任免材料(三)出国、出境材料(四)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他材料今后,报送的干部人事档案,第四类和第九类材料必需进行二级分类。二、材料内容交叉时如何分类的问题: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2、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入第二类3、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学习(培训)考核表归入第四类4、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归入第五类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归入第七类56、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表现材料归入第九类二、排序排序方法有二种:(1)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这种方法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注意:第四类、第九类材料排序时,是在采用二级分类之后,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先后进行排序。(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这种方法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第六类材料排序: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有封面的材料要从封面开始编写▲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6▲复印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目录纸格式的要求:●目录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目录纸左右边距设为25mm●目录上方增加了姓名和页码●目录内设置成20行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的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书写目录要工整、准确、清楚、美观,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荧光笔、水彩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档案目录不能粘贴涂改,否则难以判断是因为档案材料被故意抽走后涂改的目录,还是目录填写错误后进行的涂改。过去,很多档案目录都是手填写的,如果填写错误就得重新抄写。现在,很多单位将档案目录打印出来置于卷首,这样既整洁,也便于后续补充材料,我们提倡这种做法。每类目录应首先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类号”下再依次填写排列顺序号。规范的序号栏填写方法应该是:材料类号用汉字的“一”至“十”,二级分类的类号用(一)至(四),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7三、编目“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应另拟标题。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落款时间,也就是以文件办理完毕、正式生效的时间为准。时间填写要尽量详细、规范,有具体年月日的,必须填写齐全。“备注”是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归档材料因为内容相关合并为一份材料的,要在备注栏中进行简要说明,如附有考察材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件等情况也应注明。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特别是第三、四、九类等,由于后续的材料比较多,要留出足够的空格。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为方便档案利用和后续材料补充,每份档案材料在整理时必须保证各自独立,禁止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档案材料是在左侧打孔装订,装订时要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装订时只要求档案材料左边、下边对齐,卷内有不同幅面的材料,右边、上边不能对齐是正常的,不需要刻意加以处理。反对刻意追求“四边齐”。请大家注意:档案中只允许出现16K纸型(260x184mm)或8A4纸型(297x210mm)这二种规格的材料,档案中不允许出现第三种规格的材料。二、改版后档案材料主要标准和技术要求(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的要求▲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要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210mm)▲16开纸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继续廷用原来的标准(260×184mm)▲档案材料左边应留有20—25mm的装订边材料的装订要求:●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mm●下孔距材料底边54mm●孔中心距左边沿12mm●孔直径为5mm修订后的目录与旧目录不同:一是把“类号”改成了“序号”二是把“材料制成时间”改成了“材料形成时间”
本文标题:档案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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