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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乌海市锦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内蒙古广泰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拟将已建金鼎国际一期三标段综合楼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施工,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原则要求,甲、乙双方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的磋商后,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总则一、工程名称:金鼎国际一期三标段综合楼工程二、工程地点:内蒙古乌海市建设路三、结构形式:综合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四、建筑面积:19820㎡五、工程内容:室内抹灰工程、室内水电、暖安装工程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二、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水、电、暖安装工程,(其中消防、通风、火灾报警、有线电视、可视对讲、电话、宽带、监控除外)。室内所有抹灰工程。第三条:质量标准一、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施工图设计,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四条:合同价款确认方式一、计价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第五条:合同工期一、预计开工日期:2019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指合同所包含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毕,竣工验收资料准备齐全,经监理单位出具合格评估报告,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条件为准。)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结算方式依据社会市场价格以合同价计价结算,金鼎国际一期三标段综合楼电气工程预算价:2196442元给排水工程预算价:337671元采暖工程预算价:945339元抹灰工程预算价:1940637元材料运输配合费:99100元以上各项预算费用合计:5519189元(伍佰伍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玖元)依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内蒙古相关法律、规范和文件等计算,材料价格参照内蒙古乌海市2019年第1-2期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均按暂估价计入。乙方向甲方及审计公司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所影响合同总价和因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索赔与现场签证事项的价款在竣工结算中兑现。1、室内抹灰工程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的70%2、全部水、暖、电及抹灰工程完成,付至工程总价的90%3、结算完毕30个日历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4、、余额5%的保修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支付。第七条如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情况,工期可顺延:一、乙方如有公认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应书面通知甲方,详细说明原因,并正式提出延长工期的意见,报本工程监理机构签认,经甲方核实并签署认可延长意见,合同工期可作调整。二、因甲方的重大设计修改,确需增加工期,由乙方提出书面意见,报经本工程监理机构和甲方签字认同乙方提出增加工期的理由,可调整合同工期。三、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原因。五、本合同工期为甲、乙方认可的正常工期,甲方不提倡赶工,乙方也不得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期。第八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一、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工程签证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取费按本合同执行。第九条:双方的职责与权限一、甲方必须协调好与工程有关的地方关系,任何土地及人事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而造成乙方工程施工受阻或人员伤害或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因此而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补偿乙方损失,造成人员伤残的,则按伤残等级予以补偿。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则处以工程总造价的3%倍赔偿或提前15天知会对方同意。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三、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和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四、甲方负责原施工单位的全部资料顺利移交至乙方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能够顺利的竣工验收。五、提供完整的图纸2套。乙方职责与权限:一、乙方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二、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指挥。三、乙方承担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保卫和夜间照明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四、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五、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在建及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和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六、乙方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外运。第十条:质量保修期一、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装修工程为2年;(2)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按工程造价5%留质保金,保修期满后返还。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发包人一份、承包人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烂尾楼工程合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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