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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文题目浅析交通肇事逃逸相关问题学院林学院专业旅游管理年级2011级学号20110303413姓名王延军指导教师田旭平职称副教授2013年11月王延军1993.05.13本科学历河南洛阳旅游管理155349924001浅析交通肇事逃逸相关问题(王延军旅游管理1101班20110303413中国山西太谷030801)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从而使得交通肇事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交通肇事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交通肇事逃逸则是交通肇事罪中一种较为严重的量刑准则。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或恐惧心理,而逃离现场,置受害人于不顾的行为[1]。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往往给事故的判断造成不便,同时使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救助,有可能造成危害进一步扩大,其主观行为较普通肇事要大,因此刑法将交通肇事后逃逸作为一种加重处罚的情节,规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特点;预防对策Analysesthehit-and-runrelatedissuesSummary:Withtheprogressanddevelopmentofthesociety,theincreasingofpeople'slivingstandard,thesharpincreaseinvehiclesinourcountry,soastomakethetrafficaccidentaccidentsoccurredfrequently,topeople'spersonalandpropertysecuritycausedgreatthreat.Trafficaccidenthasbecomeahotissueofcommonconcerntosociety.Thehit-and-runistrafficaccident,aseriousofsentencingguidelines.Hit-and-run,referstothetrafficaccidentafterknowingthattheirbehaviorcausedamajortrafficaccident,toevadethelaw,orfears,butfledthescene,ignorethevictiminthebehaviorof[1].Becauseinthiscase,theperpetratorsareoftengiveinconvenienceaccidentjudgment,atthesametimemakethevictimcannotgettimelyrescue,islikelytocauseharmtofurtherexpand,thesubjectivebehaviorthanordinaryaccident,thereforetheescapeaftertrafficaccidentasthecriminallawtheplotofaseverepenalty,for\lessthanthreeyearsbutnotmorethansevenyearsshallbesentencedtofixed-termimprisonmentofnotmore\.Keywords:Trafficaccidentcrime;Thereason;Characteristic;Preventioncountermeasures2目录1.关于某地交通肇事案件数据的基本情况分析……………………………………3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发的原因……………………………………………………42.1主观原因………………………………………………………………………42.1.1交通肇事者素质方面……………………………………………………42.1.2交通肇事者心理方面……………………………………………………52.2客观原因………………………………………………………………………62.2.1客观因素为肇事者逃离现场创造条件…………………………………62.2.2交警部门技术装备落后,交通肇事逃逸的监控防范设施滞后………62.2.3打击处罚力度不够………………………………………………………6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63.1从肇事逃逸的对象来看,私家车较多……………………………………73.2从车辆特征而言,小型车、摩托车、农用车辆居多……………………73.3从肇事逃逸案发地来看,城郊和一些复杂的县乡道路较多……………73.4从肇事逃逸的案发时间来看,夜间发案率较高…………………………73.5从肇事逃逸驾驶员的年龄特征来看………………………………………7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预防对策……………………………………………………74.1加强基础管理,建立机动车资料数据库…………………………………74.2加强驾驶员的源头责任管理………………………………………………84.3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84.4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必须严格执法…………………………………………8参考文献……………………………………………………………………………93引言:目前,随着车辆数量及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迅猛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上升,交通肇事也呈不断上升势头。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侵害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公安交警部门正常的执法秩序,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因此,深入研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预防对策,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是当前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也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工作。当今,汽车已成为大众拥有的、随时都能利用的、高度自由的交通运输工具,在人类社会中已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2]。我国也不例外,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86580658辆。其中,汽车76193055辆,摩托车94530658辆,挂车1201519辆,上路行驶的拖拉机14633456辆,其他机动车21970辆[3]。然而,由于车辆数量的急剧增加,道路设施建设滞后,车辆与道路比例的严重失调,加之交通管理不善,法律措施滞后等原因,交通事故频发,伤亡人数增多,经济损失惨重,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1.关于某地交通肇事案件数据的基本情况分析2010-2011年立案的交通肇事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率大约是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的比率在16%左右;而交通肇事案中立案与结案的比例大致是1:5。上述数据表明:第一,在每年受理的案件里,交通肇事案件所占的比率不大。第二,在每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所占的比率较大。第三,在每年立案的交通肇事案中,又近五分之一的案件得不到妥善解决。因此,对于交通肇事逃逸问题的探究势在必行。下面是关于某地1-12月份的交通肇事问题的图表分析。图表1交通肇事罪逃逸比例交通肇事罪及所占比例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未结案数所占比例3064916%4图表2交通肇事罪各案件比例立案破案结案撤销案通过图表可以明显的看出,有1/5的交通肇事案件都被搁浅。而这些一定是因为肇事者逃逸造成的。因为肇事者的逃逸给交通部门的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此,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原因、特点以及预防措施的探究势在必行。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发的原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逃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追究,既不保护现场,又不及时报案,也不抢救伤者,而故意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4]。这是由主观过失转变为主观故意的结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结果加重形态,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故意违法的犯罪行为[5]。通过实际调查了解,以及对相关肇事逃逸者的分析,通过资料及有关数据分析,发现肇事逃逸的根本动机是逃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但究其肇事逃逸的原因,除一些客观环境情况为其提供条件,原因是比较复杂的,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有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有人的原因、车的原因和环境的原因等,但其主观原因是主要的[6]。在此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二个方面来浅析和探讨交通肇事逃逸的原因。2.1主观原因2.1.1交通肇事者素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驾驶技术不高,造成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大。现阶段各种驾校层出不穷。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驾校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就无限制的招收学员。而大多学员只要交了一些钱,就能够获得驾驶证的资格。甚5至有的地方出现包过、包会。这些都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二是部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无视社会公德。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的增加,驾驶员也相应增大,部分驾驶员虽然持有驾驶证,但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社会公德心缺失,法制观念淡薄,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是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是驾车逃逸,给交通事故的处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7]。2.1.2交通肇事者心理方面[8]一、侥幸心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如果发现车流量小,就会认为没有目击者而不顾伤者逃逸。下面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及其与是否破案的表格:图表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时间统计0-6时6-12时12-18时18-24时破案结案立案通过表格可以发现在0-6、18-24时这两个时间段里立案的数量明显多于其他两个时间段。因此可以说,肇事者的侥幸心理是影响肇事者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二、利益心理其中有一部分肇事者在逃逸时,想报案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但是,逃逸也许就不需要考虑付出的代价。这种利益心里驱动肇事者进行交通肇事逃逸。三、狂妄心理6现今有的人狂妄自大,以为自己就是主宰。一旦造成事故,非但不自责,反而怨天尤人,把受害人看成是障碍,置他人安危于不顾,一逃了之。有的肇事者自以为财大势大,高人一等,不顾伤者,心安理得的离开现场不愿留在现场。2.2客观原因2.2.1客观因素为肇事者逃离现场创造了条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般多发生在人车稀少的地段,时间在早晚、夜间、雨天等能见度低时较多。因为这种环境下,道路上车流量小,人员稀少,天气能见度低,现场痕迹易被破坏,肇事者认为不会有人发现而逃逸。2.2.2交警部门技术装备落后,交通肇事逃逸的监控防范设施滞后[9]现阶段,大部分地方交通事故处理单位侦防技术、装备设施落后,发案后不能及时报案,现场破坏性大,目击证人少,现场难以得到直接有利证据,使破案工作处于困境。加上监控能力差,侦破技术滞后,致使现实中逃逸案侦破率不高。且多数地区尚未建立一个全方位的具有广泛群众性和科学性的监控交通肇事逃逸的社会防控体系,无法监视违法行为及逃逸嫌疑车辆。2.2.3打击处罚力度不够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条款在量刑上明显偏轻,客观上又放纵肇事逃逸行为[10]。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者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1]”根据该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对性质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量刑明显偏轻,而且,根据法院、检察院反馈的处理结果来看,以罚代刑或从轻量刑的现象比较严重。这样一来,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逃逸后被抓与肇事后报案的处理结果相比反差不大,赔钱了事,在客观上给逃逸者造成一种放纵的错觉,实难起到震慑广大司机的作用。交通肇事逃逸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肇事逃逸者在逃逸时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既有驾驶员自身素质方面的原因,又有外部客观环境的作用,促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并且交通肇事比其他的类型案件的破案率低。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7上面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发原因进行探究,为交通事故处理能更好的开展。而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特点,则能够帮助案件的侦破。3.1从肇事逃逸的对象来看,私家车较多通过对有关统计资料分析得知,在逃逸事故案件中,私家车占90%以上。事故发生后,要求私家车主承担
本文标题:浅析交通肇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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