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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保险系基金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金融学08秋专升本沈刚胡涵钧论文摘要随着保险系基金公司的诞生,我国基金将形成券商系、银行系、保险系基金公司三足鼎立、差异化竞争的新局面。引发的不仅是基金业版图的大变动。更将对资本市场格局产生深刻影响。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短期来说,可以缓解保险公司资金配置的压力,为投资寻得一条新渠道。从长远看来,可以改变保险公司依赖保费收入来获得利润的状态,未来投资收益将越发举足轻重。而且带来的更多是挑战,保险公司要应对将面临着的跨市场风险,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塑造“保险系”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特品牌。关键词: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混业经营,资产专用性目录一、我国保险系基金的现状…………………………………………………………1(一)保险系基金浮出水面…………………………………………………………1(二)保险系基金设立困难…………………………………………………………1(三)保险系基金对现有基金业的影响……………………………………………21.现有基金有可能面临赎回的压力………………………………………………22.基金行业现有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23.促进基金产金产品的创新………………………………………………………24.加剧基金管理人才竞争…………………………………………………………3二、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3(一)风险控制优势…………………………………………………………………3(二)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3(三)资金实力优势…………………………………………………………………4三、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自身的影响…………………………………4(一)降低保险资金的运作成本……………………………………………………5(二)减少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亏损……………………………………………5(三)拓宽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途径………………………………………………6(四)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收入来源………………………………………6(五)增强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6四、保险系基金的经济学分析………………………………………………………6(一)资产专用性理论………………………………………………………………6(二)交易费用理论…………………………………………………………………7五、保险系基金混业经营面临的风险和对策………………………………………7(一)法律上的问题…………………………………………………………………8(二)资产隔离的问题………………………………………………………………8(三)设立主体的问题………………………………………………………………8(四)产品设计的问题………………………………………………………………9(五)跨市场风险的问题……………………………………………………………9结束语…………………………………………………………………………………9参考文献……………………………………………………………………………10在银行系基金诞生三年之后,保险系基金或于年内破壳,今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对基金公司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创新上,首次提出了“开展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试点”,为2010年成立保险系基金公司铺平了道路。那么,允许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公司有哪些好处?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有哪些?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我国保险系基金的现状保险系基金①是指由保险公司直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成为保险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中国保险市场在加入WTO后全面开放,我国保险公司将成为金融集团乃至国际化的金融集团作为战略目标,筹建基金公司是保险巨头打造“大金控”的重要一步棋。(一)保险系基金浮出水面2009年11月,平安证券与新加坡大华银行合资成立基金公司,平安证券将持股75%,大华银行持股25%。平安明确自设基金公司后,其“一设一参”的基金经营模式浮出水面。在今年收购富通投资管理公司50%股权后,平安间接持有了前者在国内的合资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的部分股权。加上与新加坡大华银行共同组建的这家待筹基金公司,平安间接和直接持有两家基金公司的股权。2009年12月,新黄浦公告,其参股的子公司中泰信托拟将手中所持有的48%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交易完成后,人保集团将直接控股大成基金,而大成基金也有望成为我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系基金。(二)保险系基金设立困难早在2009年1月,全国证劵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就首次提出了“开展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试点”。但是,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劵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这条规定就是保险系基金公司难以出世的主要障碍。为了绕开法律限制,有人认为可以通过类似银行系的“特事特办”,由保监会与证监会合作制定相关相关管理办法,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再进行试点。但是,该途径忽略了一个法律问题,保监会和证监会出台的管理办法不可能违反《保险法》的禁止性规定,毕竟《保险法》是其上位法,国务院也不得违反。(三)保险系基金对现有基金业的影响1、现有基金有可能面临赎回的压力保险公司有可能从现有基金投资上撤退,加剧现有基金赎回的压力。保险公司是基金的最大投资者,目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全部基金份额的20%左右。如果允许保险公司自设基金公司,则保险公司将由基金公司的最大客户直接变为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有可能会大量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而胁基金公司的生存。2、基金行业现有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由于保险基金公司在营销方面、资金方面、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保险基金公司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不仅会加剧基金行业的竞争,还有可能改变基金公司现有竞争格局。成立时间短、尚未建立自己的品牌、规模小、竞争力差的基金公司有可能会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或被保险基金公司兼并,而对于实力较强、已经建立了优秀品牌的公司来说,未来的竞争将更激烈。3、促进基金产金产品的创新保险基金公司可以利用自己的综合优势开发新产品,发起设立专门的保险投资基金,将促进基金公司在产品的创新。保险行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同于银行基金公司设立行业针对性非常强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而是将自己的零售客户业务交给基金管理公司,注意产品设计的差异化,促使现有基金公司必须加快在产品创新上的步伐。4、加剧基金管理人才竞争基金管理公司另一个方面的竞争是人才方面的竞争,优秀的管理团队、投资团队和研究团队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生死存亡。商业银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时。已经引发了基金管理人才的竞争,保险公司成立基金公司可能带来更激烈的人才竞争,一些规模小、业绩不良、人才流失的基金公司,会面临生存危机。二、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具体从操作层面讲,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主要有三点:(一)风险控制优势保险公司长于长期资产管理,精于风险控制,在债券市场上的研究能力更为出众。如果保险系基金成立,一定会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特色。这点在兴业全球基金公司2008年4月引入全球人寿保险后可见端倪,全球人寿参股49%以后,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大大强化了风险控制,在2008年市场上取得了良好业绩。因此,未来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上必然包含着保险行业稳健经营的行业特征,能够运用保险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和经验,非常有利于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二)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我国保险行业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发展以来,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销售中已经建立了完整的营销体系和战斗力很强的保险经纪人队伍。保险基金的销售可以倚借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渠道和遍布各地的营业网点及丰富的营销经验既能大大提高基金的销售效率,还能降低基金的费率,增强基金的吸引力。以中国人寿为例,其70万名保险营销员和遍及城乡的1.5亿个营销网点的渠道规模令其他金融机构难以企及。保险公司多年来已经建立了很深厚的客户基础,在各个层次都有固定的合作很好的客户,而这部分客户可以直接为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所用。此外,保险公司还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客户管理方法和客户开拓思路,这些管理方法和技术也可以为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服务。(三)资金实力优势资金实力方面,保险公司也和大银行不分伯仲。据保监会网站数据,截至2004年底,全国保险公司可用资金共计1.18万亿元,除去各类投资外,银行存款有4.969亿元。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按5%计算,保险资金能够用于股票投资的金额在590亿元左右,如果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最高比例15%计算,保险业可用于投资基金的资金总额可达到1770亿元,相当于同期我国全部开放式基金净值的70%左右。在目前基金发行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保险基金公司的资金优势可以保证保险基金公司顺利成立。根据我国《基金法》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才能宣告成立。保险公司巨额闲置资金,可以直接购买未足够认购的基金份额,从而保证保险基金公司的顺利成立。同时,可以减轻保险基金赎回的压力.避免基金遭遇清算。2004年我国基金行业在经历了上半年发行量猛增后紧接着遭遇了下半年基金销售的萧条期,一些基金遭遇了大额赎回,基金规模与初始规模相比锐减,不少基金出现了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基金遭遇清盘的危险。如果允许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庞大的资金可以直接中购基金,至少可以减轻保险基金清盘的压力。三、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自身的影响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虽然有助于增强盈利能力,有效提升个人理财和资产管理水平,但是也对自身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否对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控制,以及对保险业与基金业之间的跨市场风险进行严格的隔离,将成为验证保险公司基金管理能力的重要一环。(一)降低保险资金的运作成本按2004年底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637亿元、基金管理费率1.5%测算,保险公司购买的基金一年缴纳的管理费达10亿元。如果保险公司自己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金购买自己设立基金公司发起的基金产品,则这部分运作成本被内部化,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的运营成本。允许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运营效率,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二)减少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亏损我国自1999年10月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出公告正式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以来,保险资金购买基金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9年底至2001年下半年,在股票市场慢牛行情的吸引下,保险资金汹涌而入;第二阶段为2001年底至今,此期间股市经历了一轮深刻而又沉重的调整,而同期保险公司入市资金却仍在大幅度上升,导致收益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巨额亏损。以公布的大保险公司2004年报为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保基金浮亏达7.4亿元、中国人寿基金浮亏达到10.72亿元、平安保险基金浮亏达7.89亿元,三家保险机构在基金上的亏损额合计达到25亿元。由于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亏损严重,限制了保险资金的入市热情。从2005年3月底数据看,我国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证券基金间接投资股市的规模约为797亿元,比列仅为保险资金总额的6%。远远低于监管部门允许的15%的上限,而且3月份保险投资基金的总量已比2月份萎缩了63亿元。允许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在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的同时可以防止保险资金出现巨额亏损;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给现有基金管理公司施加压力.促使他们更能积极和谨慎地管理基金资产,提高基金的收益。
本文标题:浅析保险系基金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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