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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东莞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建设“智慧东莞”的任务之一就是加强“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东莞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是“智慧东莞”基础设施之一,通过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及移动通信网的支撑下,在统一标准、统一门户的基础上,提供跨部门、跨区域、跨平台的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及功能服务。一、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建设东莞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可支持市政府部门之间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共享、交换与更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支撑体系;按照统一标准整合全市范围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需要的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市镇村三级一体的地理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框架的分布式数据库和数据发布、共享、交换、服务的网络体系和软件系统体系;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准确、现势的空间地理信息服务;满足城市管理、建设和发展的各项需求,推动“智慧东莞”建设。(一)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列入“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推进计划,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二)平台总体框架和软件建设。平台总体架构分为6层,包括基础设施层、系统支撑层、数据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层、安全认证层和应用层。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平台软件体系的搭建,可在线提供一站式服务。共享平台软件包括资源展示、数据中心、服务中心、运维支撑和数据管理等5个子系统。(三)信息资源建设。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基础上,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经过内容提取与分层细化、模型对象化重构、符号化表现、安全保密处理等,制作以面向地理实体、分层细化为重要特征的政务空间地理信息共享数据库,包括地名地址数据、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影像数据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展,更好地为政府部门领导决策提供支持,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四)制度和标准建设。一期项目在遵循和贯彻国家、省有关标准的同时,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工作框架、实施细则、数据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了7个技术标准编写,计划2013年出台《东莞市地理信息共享管理办法》。(五)支撑环境建设。一期项目以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共享网为依托,建设了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实现跨部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为保障服务质量,一期网络硬件建设均采用了双机热备方式,尤其是核心网络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存储系统等,从而保证7×24小时无中断服务,并采取了全面的网络安全措施。(六)共享平台服务。平台通过东莞市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共享网,免费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用户可通过资源目录门户网站公布地理空间数据目录、元数据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地理空间数据,供用户浏览、查询,并提供下载服务。同时,平台也开发了各类数据接口和应用软件接口,为各类用户提供实时在线的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本期项目建设了在线浏览应用、基于二次开发接口、基于平台系统定制、离线应用等4种共享服务模式,目前已完成了7个应用试点系统,与发改、财政、质监、海关等部门进行了合作,数据共享已经开始在政府各部门发挥作用。二、深化应用,全面启动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明确提出促进信息技术在产业创新、产业发展、社会管理、资源配置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同时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构建智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物流、交通、健康、安居、文化等体系建设,这些都需要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支撑。面对“智慧东莞”建设的迫切要求,平台二期将继续推进东莞市基础地理信息整合,完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增强地理信息的电子政务与社会公众服务功能。在一期基础上,进行更新、扩展及面向服务的整理建库,采用实体化、精细化、网格化等数据整合技术,依托市涉密与非涉密广域网物理链路,建成由市县两级节点构成的一体化地理信息在线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纵横联通和有效集成,形成多级互动的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二期具体目标是进一步扩充和完善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库的数据标准、服务和支撑环境,推进共享平台的横向与纵向应用拓展。(一)丰富信息资源。在一期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开展东莞市地理实体数据库、三维地理信息数据库、基础空间专题数据库、数字实景影像数据库等的补充生产和建设,为行业空间专题信息库的建设提供支撑。(二)完善标准体系。针对二期在多级数据交换共享、专题应用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扩展,完善和补充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完成数据规范、服务技术规范、应用规范等6个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实施,为项目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撑。(三)扩充软件功能。在一期共享交换软件体系的基础上,增强平台的数据管理功能和服务接口,添加三维地理信息服务和移动地理信息服务,统筹建设市县两级的公众地理信息门户,全面提升系统服务共享和数据交换的能力。(四)部署支撑环境。以现有的软硬件及网络资源为基础,扩展和调整政务内网及公众服务网的软硬件环境,通过多节点对等部署、“云”框架扩展,提高平台的运维能力和服务性能。(五)拓展应用领域。初步完成市镇级节点建设,完成与市级节点对接,实现多级互联和资源共享,并为东莞市法人区域监管信息系统、东莞市“智慧城管”管理系统和东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管理系统等“智慧东莞”应用体系项目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三、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镇街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各镇街先后启动了“智慧城市”建设,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地理空间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这一重要基础设施。为促进各镇街的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也为形成全大市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体系,须将东莞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的建设成果——共享平台软件免费移植至各镇街,并在二期建设中为各镇街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配合镇街完成相关数据、软件、标准、支撑环境、应用示范的建设,完成镇街级节点的建设和部署。我市的市级节点和各镇街节点将按照“统筹规划、分层设计、集中服务、分建共享”的原则,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搭建全新的公众版平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更新、功能完善、应用开发等工作。考虑到系统对硬件要求较高和系统正式上线后的运维管理,我市在建设市级节点的同时,拟对镇街节点采取在市级服务器托管的方式进行统一部署。镇街级平台建设完成后,既可以通过前置机向市级节点提供目录元数据服务、大比例尺地图瓦片服务、辖区范围内专题共享数据瓦片服务、API二次开发接口等,同样也可以调用市级节点的相关服务,使得市、镇街两级政府部门的政务空间信息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共享和集成应用。通过这种建设方式,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各镇街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交换体系的建设成本,缩短了建设周期;另一方面也将市级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成果充分应用于东莞全大市,而不局限于市本级,为形成市、镇街两级纵向互联的空间信息共享交换体系奠定了基础。
本文标题:智慧东莞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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