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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实证分析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长足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我国保险业渡过了快速膨胀的初期阶段,步入持续发展的平稳阶段。因此,近年来业内人士开始关注我国保险业合理的发展速度与规模,以及保险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问题,例如,孙祁祥和贲奔(1997)分析了影响我国保险需求规模的因素,建立了保费收入与银行存款总量线性回归模型;吴开兵等(2000)利用双对数模型和LOGISTIC模型通过对日本保险深度与GDP的模拟来预测我国未来几年保险深度;相关文章还有肖文等(2000),和各省、市和地区的保险统计分析报告。这些文章从宏观和区域经济角度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和潜力进行了颇有建树的研究。这里,笔者将保险实证分析中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和不成熟的想法提出来,与相关人士共同探讨,希望能够推动计量经济学思想和方法在保险领域的充分应用,进而促进保险学的发展。·重视原始保险数据的挖掘和利用。无容质疑,保险业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的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主要资金来源。但是,国内外保险领域实证分析文章,尤其与金融方面的实证分析文章相比,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很大差别。根本原因是各个国家的职能部门、保险协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披露的保险统计资料很少,宏观和微观的保险数据质量不高。例如,NobuyoshiYamori(1999)指出随着1987年日本会计制度改革,日本上市公司不再公布公司保费支出,因此,他只能依据1986年日本上市公司披露的保险数据对日本企业保险需求进行分析。DamianWard&RalfZurbruegg(2000)在研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九个成员国保险业与其经济发展相互关系时,不得不说明拥有的保险数据个数达到了所使用的非平稳时间序列方法的最低要求。栾存存(2002)讨论了我国当前公开的保险数据中诸如数据残缺、交流渠道不畅等问题。因此,正如挪威著名保险学家KarlH.Borch在《保险经济学》中指出的,“由于统计资料的缺乏,保险学研究中无法发挥金融学中常见到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之间相得益彰的促进作用”(庹国柱等译,1999)。在这样客观条件限制下,进行与保险有关的统计分析时,更要重视保险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尽可能地提高数据使用价值。一个典型例子是宏观保险数据,保费收入和由此得到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等保险指标。目前,我国历年保费收入基本上沿用下面三段式数据。阶段1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保费4.67.810.313.220.033.145.871.1109.6142.6阶段2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保费155.8(4.2)209.7(4.6)335.2(3.4)499.6437.8518.8601.2772.7阶1998199920002001段3保费1260140615982109单位:亿元。()内的为国外业务,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马永伟等《当代中国保险》,《中国统计年鉴》(1991-2002)。其中,阶段1和阶段3的数据普遍得到承认,因为这两个阶段保费包括了当时中国保险市场上主要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保证了1998年以后保险数据准确性。但是,不同文献记录的阶段2的数据有很大差别,因此,这里只列出了《中国统计年鉴》中即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1990--1997年的保费统计数据。值得我们注意的是199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采用了新保险统计口径,使得1994年保费明显低于1993年保费(实际上,保费收入增加了),对整个保险业来说,填补这一差额就相当于否认同时期其它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也是在这一年,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并开始连续多年实施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即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来刺激内需和拉动经济增长,这势必给我国保险业新一轮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因此,实证分析需要严格区分政策因素的推动作用和保险口径变化的影响,为此有必要根据新口径对1993年之前的保险收入数据进行修正,而大部分文章都忽视了这一点。只有原始数据可靠可信,才能保证后续过程的科学性。·正确理解和适当运用统计分析方法与模型。应该说,近几十年来,经济学发展是迅猛的,不但应运而生了数理经济学和数理金融学等许多新兴学科,而且经济学原有学科更加细化,例如,会计分为规范会计和实证会计;保险分为保险实务,保险经济学和保险精算等。这一切都得益于经济学与其它学科特别是数学和统计学的交叉和融合,其中,计量经济学发展和应用最为瞩目。据统计,1969--1997年41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学者中有3位致力于计量经济学创立和发展,因而,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对经济问题与现象进行实证研究和计量分析的热潮。但是,目前我国在计量经济学应用方面的突出表现是“拿来主义”,并由此在方法使用和模型选择上产生一些误区。例如,计量经济学方法的滥用:一种计量经济学方法的引入常常伴随着铺天盖地的应用,最后使它们变成一种苦涩的时尚。保险领域也不例外,因此,针对保险资料特殊性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讨论和改进。(1)原始保险数据的定性描述与基本分析。DamodarN.Gujarati在所着《计量经济学》中指出“在社会科学中,人们通常获得的数据是非实验性质的,就是说,这些数据不受研究者的控制”;“研究者应时刻记住:研究结果不能比数据的质量好”(林少宫译,1996)。与其它宏观经济指标或资本市场的统计资料相比,我国保险业仅有的22年的年度历史数据;同时,很多险种在从无到有或者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划分标准和统计尺度经常不断修改和调整。因此,从保险数据实际情况出发,实证分析第一步应该尽可能地描述保险数据本身蕴涵的客观规律,而不是盲目套用统计模型,将一个可能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2)经济理论和模型的基本假说。区别于数理统计学和经济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建立在经济理论假说大背景下,也就是说,保险实证研究要以坚实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兼顾保险特性。离开了经济学理论,实证研究就失去了意义。但是,从保险学发展过程来看,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保险学从一开始就游离于经典经济学之外,直到上世纪60年代KarlH.Borch将期望效用理论引入保险学,保险学才与现代经济学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沟通两者的桥梁就是保险经济学。目前,国内有两本保险经济学方面的好书:一本是刘茂山(1989)编着的《保险经济学》,尽管带有当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烙印,但这本书在深刻揭示保险经济学内涵方面展示出丰富的积累和沉淀;另一本是庹国柱等(1999)译自KarlH.Borch(1990)的专着《保险经济学》,具体评论可参阅孙祁祥(2002)。(3)统计方法的基本假设。保险常用实证分析工具是传统计量经济学方法,将多为时间序列形式的保险数据当成独立样本点来处理,不考虑时间序列非平稳性和相关性,这可能导致虚假回归出现。另一方面,现有保险数据经常又因为样本容量太小(时间序列的长度)制约了时间序列方法在实证分析中直接运用。因此,如何在保险数据部分地违背所使用统计方法的基本假设情况下,寻找合理解决途径?一是,增加保险数据样本容量,将年度数据变换成季度数据或是采用混合数据,因为许多宏观经济数据是以季度形式公布的;二是,在建立模型前进行假设检验如序列平稳性和相关性检验,消除虚假回归出现的可能性;三是,区别对待小样本问题,利用其它工具如模糊数学和信息扩散技术进行处理;四是,谨慎使用虚拟变量。虚拟变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将没有数据资料的“因素”定义为虚拟变量已经成为一种思维定势。但是,对于本来就不多的保险数据来说,增加虚拟变量无异于减少保险数据。同时,虚拟变量在线性模型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平移而没有改变斜率,无法真实反映一些外部“因素”如政策变化对保险业务的影响。·深化实证研究结论的经济解释。随着统计分析软件层出不穷,如SAS、MATLAB、SPLUS、SPSS、EVIEW等等,一般性统计分析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只要输入数据,剩下的运算问题都由分析软件处理。因此,实证分析过程可以简单地分为理论模型、方法设计、统计分析和经济解释四个部分,其中,实证结果的经济解释格外重要。但是,目前保险实证结论经济分析多停留在所得拟合模型的描述和解释上,缺乏与相关经济理论和思想的互动和深入,放弃了可能推动保险经济理论发展的机会。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我国还没有形成保险经济理论研究的氛围。在我国,保险实务要比保险经济理论更丰富一些,更为人们了解和熟悉,甚至保险实务掩盖了保险经济理论(保险经济学)。此外,当保险精算逐渐得到保险界认可和重视时,人们将更多目光投向了保险精算的具体操作和认证,遗忘了它根植的“土壤”。如果说由于实际工作需要,这一情况在保险实务界是可以理解的话,那幺,它在保险学术界中的出现和蔓延将使保险精算成为没有“灵魂”的工具。因此,建立在薄弱保险经济理论基础上的保险实证就显得十分单薄,缺乏说服力和学术价值。为了深化保险实证研究的经济解释,首先,要摆正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方法在保险实证中的位置工具,也就是说,研究保险经济现象和理论并做出合理解释是保险实证的目的,防止本末倒置、喧宾夺主。第二,对提出的统计指标和模型,要根据具体保险问题给出保险学和经济学上的说明,防止过分数学化和抽象化。第三,将保险放在经济大环境中,与其它社会和经济现象相关联,如金融、税收、社会保障、社会结构、消费等等,吸收各种经济理论的滋养,避免保险问题独立化和简单化。第四,透过实证结果探索保险经济本质,建立适合我国保险发展进程的理论,要让我们的思想插上飞翔的翅膀。例如,实证研究表明居民保险支出决定于他们前期储蓄额,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没有明显关联,从表面上看,这说明我国居民是否购买保险取决于积累财富的多少,与收入和未来预期收入无关。但从深层次看,当前我国居民倾向于将购买保险作为一种消费方式还是储蓄和投资方式?居民是否将保险像住房、股票、国债和基金等一样视为自己的金融资产?这给讨论现阶段我国保险产品多重性和开拓保险销售新途径提供了一个思考空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充实和扩展我国保险经济理论,而且能够为保险实践提供有意义的指导。总而言之,就是要把我国保险实证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增强理论深度,更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业和保险学的发展与完善.
本文标题:保险实证分析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DOC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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