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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补贴国家电网公司向各级电力公司传达了《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项目抄表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布式项目中的全额上网项目暂停结算补助资金,待财政部公布目录以后再行结算。此次通知的核心内容包括:《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项目抄表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分布式电源项目抄表结算工作目前分布式电源项目的新增、变更、销户需要在营销系统操作,电量和电费通过集成接口传递至财务管控系统,要求首先在营销系统将信息完善,然后每个单位对已经归档并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开展集中抄表、算费测试工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周四上午9点前上报测算情况,包括抄表情况、算费情况、档案完整性。市公司用户抄表、统计按照用户管理部门负责,核算工作集中统一在核算科。2、做好“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解释接到国网公司通知,要求分布式项目中的全额上网项目暂停结算补助资金,待财政部公布目录以后再行结算。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和发电项目用户的解释工作,保证分布式光伏电站补助资金稳妥发放到位。大家普遍分析这次的《通知》是对原国家能源局领导在2014年下半年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精神的“打脸”,但其实个中原因由来已久:直接原因:全额上网分布式补贴,究竟动了谁的奶酪?要了解利益冲突的根源,首先来看看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的电价构成为:标杆电价=地方电网脱硫电价+0.42(元/度)+差额其中脱硫电价部分由电网支付,0.42元的度电补贴是国家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财政部直补,而差额的部分则由“地方政府”补齐,现实情况是由于没有明确这部分补贴的出口,所以往往由电网公司替地方财政部门垫付。从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上半年,大量的20MW的地面分布式以及屋顶的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被开发出来,所以地方电网吃了哑巴亏,所以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才出台此次的《通知》来投石问路,希望上层明确这部分差额补贴的出口。对比一下大家常说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项目的电价构成:自发自用电价=用电主体自用电价+0.42元/度+地方补贴余量上网电价=地方电网脱硫电价+0.42元/度+地方补贴不同之处在于这里的地方补贴是各地方发改委出台红头文件明文规定的补贴,在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前提下基本可以获得。不难发现,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项目的电费及补贴支付方都非常明确,当然这其中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风险,如用电主体的电费收取等,我们后文提及。再看一下20MW以上集中式地面电站的电价构成:电价=标杆电价+地方补贴其中,标杆电价=地方电网脱硫电价+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差额补贴可以看出,大型集中式地面电站的标杆电价各部分的支付方同样十分明确。但同样,地面电站,特别是我国光资源较好的西北地区面临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说到底,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的纠葛之处在于其身份的模糊性,在结算层面上享受标杆电价的同时享受分布式特有的0.42元的度电补贴,所以差额部分就成了烫手山芋,发改委和财政部对此的争执由来已久,而夹在中间的电网公司在垫付了近一年时间补贴之后终于忍不住发声。间接原因: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乱像环生在2014年之前,我国的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都需要取得发改委部门的备案审批,但是在2014年这个情况有了改变。2014年,我国规划全年14GW的光伏新增装机量目标,其中有8GW是分布式,但2014年上半年这一目标的完成情况可称惨淡,为了扭转不利局势以及鼓励分布式项目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新的精神,将20MW以下的全额上网项目也定义为了分布式项目,这里包含了一部分中小型地面项目,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地面分布式,还有一部分屋顶项目可以走申请全额上网流程。由于文件下发距离2014年年底的并网节点时间很短(很多补贴以及指标都以每年年底作为考核截止日期),各个地区执行出现了不同。有一些地区,地面分布式项目需要获取集中式电站的指标配额,而工厂屋顶的全额上网项目则不需要走此类审批;而个别地区(如西北、山东等)则大量打擦边球,将地面分布式申报成“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这就造成了原本无法进入审批配额“盘子”的项目可以被分拆成20MW一个的小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如果当地的消纳能力有限、国家原本规划的光伏指标不多时,就给当地的电网和当地财政带来了双重压力。而这次的《通知》,也就吹响了规范地面分布式和全额上网屋顶项目的号角。长期原因:勿忘发展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初心”发展分布式发电电源的理念在欧美由来已久,在大家的传统概念中,分布式电源的意义在于所发电量就地消纳,而降低电网的调配压力。但是,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对于电网系统而言与集中式电站差别不大,特别是地面分布式,在接入及送出条件上和集中式地面电站基本完全相同,所以对电网公司而言,大量发展这类电站并不会降低电网调配的压力以及建设的成本。因此,从长期来看,发展分布式电源的方向应该是发展“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类型的分布式项目,进而达到用多少建多少、就地消纳的目的,降低电网压力的同时可以引进大量民间资本,从而促进光伏行业下游的健康发展。说完了这次《通知》发布的几点原因,再来谈谈《通知》的影响有多大。其实完全不必谈虎色变,因为此次通知的影响范围很有限,从长期看甚至是利好。存量市场1、集中式光伏电站从始至终都需要得到发改委的审批,所以此类电站的不会受到《通知》的影响。2、2014年上半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而不是《通知》中设计全额上网模式,因此这类项目也不会受到影响。3、在存量市场中受到影响的,是从2014年下半年到《通知》出台前申报的地面分布式项目以及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项目。针对这类电站,建议从以下几点关注:其一,已经取得了发改委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的地面分布式以及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项目,由于其原本就进入了发改委规划的指标“盘子”,应该不会受到冲击;其二,对于原本未取得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的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变数,较好的可能性是这类项目参照欧美的grandfather法则直接获得补贴资格,较差的可能性是这类项目有可能需要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后重新申报或转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项目;其三,对于原本未取得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的地面分布式项目,这类项目由于其“身家”原本就不怎么清白,加上这类项目大的“擦边球”基本上也是发改委想要整治的对象,所以其面临的风险较大,电站业主以及为此类电站融资的金融机构需要重点关注。增量市场1、集中式地面电站这类电站基本上不会受到此次《通知》的影响,但是在一些省份集中式电站的指标争夺会更加激烈;2、分布式地面电站在原本操作不规范的省份这类电站将明确需要获取集中式电站的指标,因此通过审批的比例会降低,但是通过审批后的地面分布式电站项目的身份更加明确,投资、融资价值上升;3、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电站这类电站的容量一般较小,从几百kW到几MW,但是今后也同样需要获取集中式电站的审批指标,由于审批竞争更加激烈、加上规模效应很低,因此在未来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可能会明显下降;4、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分布式电站由于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项目的吸引力快速降低,因此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项目将会成为分布式电站开发的主流,但是这就要求开发商和电网公司共同尝试阶段电费收取等这类项目的痛点,但是趋势已经比较明确。总结《通知》的出台虽然使得部分地面分布式电站存量项目的风险增加,但是地面电站增量市场将会更加规范、透明;同时,这一举措会同时促进分布式电站市场的规范化,明确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类型项目被扶持地位,而且给了市场参与者(开发商、银行和投资者等)共同试水自发自用项目的激励。
本文标题:暂停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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