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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讲义概要尊敬的各位同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在此和各位同仁一起学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及技术装备应用,由于我个人水平有限,讲解不到位的地方,还请同志们多加批评指正。下面我们就一起开始学习。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制订《规范》的背景:(一)近年来,全国交通民警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工作时,因发生二次事故而因公受伤、牺牲的案件时有发生。(据公安部交管局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13年十年间,全国共发生交警执勤执法伤亡事故109起,有114名交警、15名协管员献出了宝贵生命,逾千名交警和协管员因公负伤。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交警执勤执法伤亡事故11起,导致14名交警牺牲。特别是2014.6月至8月,短短60天,天津、江苏、山东、河南、XX、四川、宁夏相继发生7起交警在道路执勤执法和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被撞身亡的事故。其中,2014年8月10日晚,天津津蓟(ji)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7人被困,汽油泄漏,天津市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队民警成功将伤员救出后,再次勘查现场时,一辆大货车从后方冲入事故现场警戒区,致4名民警牺牲、1名清障人员殉职、1名民警和1名路政人员受伤。8月14日23时30分,宁夏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处理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时,一辆轿车冲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后将1名民警和1名事故当事人撞伤,经抢救无效民警殉职,当事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教训深刻。)做好一线交警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减少因二次事故伤亡事件已经成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二次事故与一般交通事故不同,二次交通事故中只要防护措施正确有效,一般情况下伤亡事件是可控可防的。(为什么说二次事故是可控可防,从二次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可知:一是没有重视安全防护工作。这里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监督问责不到位。二是存在麻痹侥幸思想,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三是设施、警力不足,安全防护能力不强。所以说只要思想认识到位,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利用科技设施,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一般情况下二次事故伤亡事件是可控可防的。)(二)公安部交管局对此一直十分重视,早在2009年起,就成立课题组,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进行专题研究。并制订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第一部分: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规范》)。为有效的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提升了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课题组还利用新技术研制了系列新型交通事故现场专用防护设备,在提升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设备的科技含量同时,大大提高了事故现场的防护能力。(三)研发系列新型交通事故现场专用防护设备经在广东、山东等多地的示范应用及改进、现已列入公安部《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中“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装备”的重点建设项目。《规范》中对高速公路在不同路段、不同气象条件下的交通事故现场防护都作出要求,规范了交通事故现场的防护工作,提高了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能力。下面,我们学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四)这个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是由公安部2012年12月26日发布,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此规范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高速公路”,第二部分“普通公路”第三部分“城市道路”。我们今天一起学习的是《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五)在实际工作中想了解和运用好此规范,就必须掌握此规范制订的法律依据。依据如下:[1]GB567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5]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6]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意见[7]道路作业安全交通标识(六)在《规范》3:术语和定义中,定义了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及预警区,增加了预警区概念3.1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cautionareaonroadtrafficaccidentscene在交通事故现场划定的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的区域。3.2交通事故现场预警区precautionareaonroadtrafficaccidentscene处于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上游,对来车示警并限速行驶的区域。(七)规范的一般要求在《规范》4详细规定了接警后、到达事故现场、下车、设置防护设备及夜间天气条件不良时规定要求1事故勘查警员接警后,出车前须穿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服,检查车内反光锥形交通路标、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齐全。(这条是对装备的要求,设备不光齐全,并且还要有效,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日常对装备的维护保养。特别是一些电子设备,因没有电,就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说,对一些电子设备,要经常检查充电,保证日常现场安全防护工作。)2停车前应开启警灯、警报器、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车载显示屏。(这条是对警车上装备设备的应用要求。)3车辆应停放在交通事故发生处上游50m以外或能见到事故发生处的相对安全位置,人员下车前应穿着防护服,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下车。(这条是警车停放位置,警员人身安全的防护要求。)4放置警示标志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观察,提示现场人员和过往车辆注意安全。(现场安全防护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要求)5夜间、雨雪、雾霾天气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应使用主动发光式警示标志(发光棒、电子警示标志和电子显示屏等)。6警示标志发光面、反光面应面向上游方向。(八)设置临时通行车道现场道路具备通行条件或者短暂处置后能够恢复交通的,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作业要求:须设置临时通行车道、设置警戒区、设置预警区。设置临时通行车道在交通事故现场有通行条件的,应设置临时通行车道。在临时通行车道起始端应设置限速标志。(根据规范中提到的标志中,我们设置的限速标志分别为限速80、40、20的)(九)设置警戒区及要求设置警戒区应在事故现场周围使用警戒带或符合GA/T415反光锥形交通路标等设备,设置隔离警戒区域,警戒区内禁止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警戒区设置要求1、在警戒区前端从左侧(或右侧)护栏处至事故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沿约45°斜线,每隔1.5m~2m放置1个锥形交通路标至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上应从来车方向起,每间隔10m~20m放置一个锥形交通路标,参见附录A中图A.1~图A.6。(点出图片):这张相片中,直接描述警戒区内锥筒的摆放位置、摆放距离、摆放方式等要求。值得一提是现场防护人员应当站在警戒区上游沿45度角摆放锥筒以里的路边位置。还有规范中斜线放置锥筒子间距为1.5至2米远。在现实工作中,有一些小微型车宽度为1.5米左右,及有可能从其间隔中闯入警戒区内,为了更加安全起见,锥筒摆放间距应保持在1.7米以内。)2、在交通事故现场锥形交通路标上由前至后,设置车辆闯入报警设备。(这次在无锡学习见到一种车辆闯入报警新设备,他是在锥筒上面放置一个发光防撞报警设施,一但有车辆闯入事故现场,车辆撞到此设备,勘查民警身上带接收设施就会发出警报声,提醒勘查人员迅速离开现场,起到安全提醒防护作用。)3、在警戒区前段,锥形交通路标后2m~3m处,面向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对临时通行车道限速。(根据规范对临时通行车道设置限速40和20公里两种标志,但是在天气恶劣情况下也可以适当降低限速值。)(十)警戒区设置表从这个表中可以看出,设置直线、弯道、隧道、匝道、下坡和收费6种道路情况下及在白天和夜间、雨雪、雾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警戒区的设置要求。白天,直线、匝道和收费路段警戒区起始位置都在上游200米处,弯道、隧道和下坡路段警戒区起始位置设在上游500米处,结束位置都在下游50米处。临时通行车道限速只有直线和下坡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其余都限速20公里/小时。夜间、雨雪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这6种道路情况警戒区起始位置都在上游500米处,结束位置都在下游50米处,临时通行车道限速都为20公里/小时。(十一)逃生时间计算车辆以100公里/小时速度闯入,设置在200米处留给现场工作人员躲避的时间:T=L/(V*1000/3600)=7.2秒,防闯入预警设备前端设备的设置距离愈远,逃生时间愈长,设置在150米时最短的逃生时间约为5.4秒,一般情况下5.4秒可跨越一至两个车道逃生。有这么一起在高速公路因警戒区设置、警车停放和指挥疏导人员站位不规范引发的二次交通事故案例,按规定夜间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应当距现场500米至1000米以外,而现场警员设置警戒区只有200米,且未放置警告标志等防护设施;按规范警车应当停放在距离现场50米处,而该警车停放在距离现场24米处;虽然现场还有其他交警负责指挥疏导,但指挥疏导人员站位距离现场过近,发现险情后来不及通知其他人员撤离,造成二次重大伤亡事故。在这起事故中,牺牲同志的子女最大的五岁,最小的才出生10天。讲到这些你我的心情是久久都不能平静的,为他们深感悲痛和惋惜。(十二)设置预警区及要求设置预警区为防止高速行驶的车辆闯入警戒区,应在警戒区上游一定距离设置预警标志,设定限速行驶的预警区。设置预警区的要求1、预警区应设置在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上游,预警区前方及警戒区上游100m处应设置预警标志,预警标志设置在预警区相应位置的应急车道内,面向来车方向。(点出):这是张照片是弯道路段预警区设置示意图,白天预警区设置400米,夜间等不良天气条件下设置500米为限速8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在警戒区上游100米处设置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在锥筒里设置2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2、夜间(日落后15分钟至日出前15分钟),雨雪、雾霾天气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预警标志应开启主动发光装置。(十三)(从这张表格可以看出:直线、弯道、隧道、匝道、下坡和收费等6个道路路段内设置预警区,白天除隧道和下坡路段为500米,其余4种路段为400米,夜间等不良天气条件下,这6种路段全部为500米,不管是在什么天气条件下,预警区起始点限速80公里/小时,在警戒区上游100米,除收费路段限速20公里/小时,其余都限速40公里/小时。夜间、雨雪、雾霾等不良天气条件下,应增加预警路段长度,降低预警路段车辆限速值,有条件的可以开启音响警示设备。(十四)现场中断情况的安全防护现场道路不具备通行条件或者短暂处置后不能够恢复的交通,经过请示后,封闭道路,中断交通。在交通事故现场上游来车方向的就近匝道前设置警示标志,实施交通分流,引导车辆绕行。(十五)危险物品车辆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载有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知有关部门,并视情况在距中心现场周围1000M外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封闭双向道路,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因专业施救需要移动车辆或物品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告知其做好标记,待险情消除后再勘查现场。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进入现场。(十六)照图解释(十七)至(二十一)照图解释(二十二)人员、装备及应用应用前面说了很多,在此就不讲了。讲下人员:人员包括:现场勘查指挥员、现场勘查员和现场安全防护员。现场最少有一名安全防护人员,他应站在警戒区或者预警区的前端应急车道内,注意车辆通行情况。可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最容易忽视安全防护人员设置,也就是说自己给自己留下安全隐患。装备分为现场勘查装备和现场防护装备。现场防护装备包括:警员的防护服、防化服、制式警车、锥形交通路标(也叫反光锥筒)、发光指挥警示棒、警示标志、预警标志等防护设施。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常熟市交警大队装备展示。(二十三)这是常熟市交警大队装备展示,右侧是民警身着的是防护服,左侧是反光背心,他们身上有右肩发光预警灯,执法记录仪、警笛和单警装备,警用摩托车和发光电子预警标志。(二十四)照图解释(二十五)事故现场放置和撤除防护设施要求放置安全防护设施应当遵循“由远及近、面向来车”的原则撤除安全防护设施应当遵循“由近及远、由内到外”的原则(二十六)《规范》是把双刃剑。为什么说是一把双刃剑,有这么一个案例,我们的警车在高速服务区的匝道处停车,让后面行驶过来的一辆大型货车给追尾了,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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