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库(2013-4-15)
-1-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库类别项目名称每次申请最高学分每次申请最低学分执行依据组织实施单位必修项目“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2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浙传院[2006]29号图书馆、宣传部协助,二级学院落实学年论文2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二级学院落实(电子信息学院与新媒体部分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选修项目1.专题教育、学术讲座0.20.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在校学习期间,每听一个讲座0.2学分,系统自动计分,最高至2学分2.创新训练项目2.1创新基金项目2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浙传院〔2007〕124号文件每批项目结题时获得,由实验电视台(创新中心)认定2.2新苗项目4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每批项目结题时获得,由团委认定2.3国际课堂项目21根据国际交流合作处发文课程结束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与教务处认定-2-类别项目名称每次申请最高学分每次申请最低学分执行依据组织实施单位2.4二级学院(部门)创新项目20.5根据各学院发文设立的创新项目,如文学院“凤凰计划”,管理学院“飞鹰计划”,设计艺术学院“大型学生作品展”,新媒体学院“浙大网新”项目,文创学院“创意精英”项目等,新闻学院“华数新媒体实训基地”项目由项目设立单位实施,项目结题后认定3.创业训练项目3.1各类就业培训2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浙传院学〔2011〕24号每期培训结束后,由就业指导中心认定3.2正式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经营企业4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浙传院学〔2011〕24号每学期一次,由就业指导中心认定3.3创业园项目20.5由发展处出台相关执行依据每年一次,由发展处认定3.4淘宝网上经营2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浙传院学〔2011〕24号每学期一次,由就业指导中心认定3.5职业技能证书1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根据就业指导中心发文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张证书1学分,由就业指导中心认定4.科研训练项目-3-类别项目名称每次申请最高学分每次申请最低学分执行依据组织实施单位4.1学生参加教师项目(科研处立项)4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国家级项目可容纳学生2-8人,省部级可容纳2-5人,厅局级1-3人,校级1-2人科研项目结题时,由各课题组负责人提交科研处4.2学生参加教师项目(教务处立项)41教改项目结题时,由各课题组负责人提交教务处4.3学生参加教师项目(其他部门立项)41项目结题时,由各课题组负责人提交相关部门4.4学生参加二级学院立项教师项目20.5由各二级学院立项,学生成员1-5人项目结题时,由各课题组负责人提交相关二级学院5.竞赛项目5.1学科竞赛获奖6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每年赛事结束后,由各学科竞赛承办部门审定5.2专业大赛获奖60.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专业大赛省级以上(包含省级)6—1分;专业大赛校级获奖1--0.2分每年一次,专业大赛库内项目,由学院认定5.3其它竞赛获奖10.2除我校专业大赛库和学科竞赛库以外的竞赛每年一次,学院根据获奖学生提供资料认定5.4竞赛参赛10.2各学院组织的竞赛培训,根据学生参加情况进行核定每年一次,各学院根据组织情况,每生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培训-4-类别项目名称每次申请最高学分每次申请最低学分执行依据组织实施单位5.5校运动队--获奖62详见大学体育教学部细则每学期一次,由大学体育教学部认定。5.6校运动队--训练0.50.2详见大学体育教学部细则每学期一次,由大学体育教学部认定。6.广播电视实践项目6.1广播电视栏目主创4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每学期由实验电视台(创新中心)认定6.2影视作品播出4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学生申报,每学期由各学院认定6.3播出机房运行项目4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每学期由实验电视台(创新中心)认定7.教师工作室7.1教师工作室41校级工作室,王国臣、沈贻伟工作室每年由工作室教师提交相关二级学院7.2二级学院教师工作室21由二级学院发文成立的教师工作室项目结题后,成员名单由教师提交相关二级学院8.社会实践活动8.1暑期实践项目31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项目结题后,由团委、社科部等承办部门认定-5-类别项目名称每次申请最高学分每次申请最低学分执行依据组织实施单位8.2境外游学项目10.5由学校组织的项目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定8.3海外课堂21由学校组织的项目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定8.4暑期境外带薪实习41由学校组织的项目,实习时间1月以上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定8.5大学生艺术团20.5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活动结束后,由团委认定8.6志愿者0.20.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团委、发展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桐乡管委会等)认定8.7学生社团10.2根据团委发文由团委等认定8.8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活动10.2二级学院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例:二级学院立项假期社会实践、假期在我校实习基地实习15天以上、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校级及以上礼仪活动”“校级及以上讲解、演出活动”、国际传播学院“新东方”等教学服务团队、文学院“雷锋”话剧等由各二级学院认定8.9英语角0.10.1根据大学外语教学部发文由大学外语教学部认定-6-类别项目名称每次申请最高学分每次申请最低学分执行依据组织实施单位9.公开发表论文2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学生递交相关材料给学院,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2学分,由学院认定10.在报刊等公开发表文章21学生递交相关材料给学院,字数为2000字以上的可获2学分,字数为600以上的1.5学分,其它1学分学生递交相关材料给学院,由学院认定11.专利42浙传院教〔2010〕6号文件学生递交相关材料给学院,一个专利4学分注:1.对于上述项目以外的临时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在活动开始前递交“第二课堂实践项目申请表”(附表一),明确评分标准,经批准,可给予学分,活动结束后,认定学分。2.如上述评分标准与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有差别的,以本表为准。-7-附表一第二课堂实践项目申请表学院(部门)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执行时间项目负责人参与学生人数学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及预期成果评分标准注:本表在项目开展前两周递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项目负责人:申请部门盖章:-8-附表二浙江传媒学院学年第学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成绩表(统计范围:年月日—年月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所属学院学号姓名第二课堂学分备注注:本表每年统计两次填报人:填报时间:学院、部门(盖章):
本文标题: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库(2013-4-15)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207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