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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险的『避债避税』功能¶作为改革前沿的深圳市日前提出十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思路,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无疑是试征遗产税的建议。尽管这一提议目前尚未到实质阶段,但却引起了不少企业主的注意。多家保险公司反映,前去咨询保险能否“避税”的企业主明显增多。¶来自市场一线的消息称,就在传出深圳或将试点开征遗产税后不久,当地市场就出现了一张趸交保费1.03亿元、一张年缴保费2680万元(3年期)的巨额保单。听说其中一张保单的投保人就是奔着避税去的。『缘起』『反馈』『紧跟市场热点』经济学基于心理预期:“围观与旁观”与“从众与盲从”¶保险的储蓄理财与生命保障功能是“末日”前的客户关注点;保险的“避债避税”功能将会是“新纪元”后的寿险市场热点。¶针对中国消费市场,热点就是机会点和财富点。一般营销人员紧跟热点多少都会有收获。¶对热点问题能讲透,是专业性的体现。art1:遗产税¶遗产税(InheritanceTax)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课征的一种税,因此在英国曾被称为“死亡税”(DeathTax)。¶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遗产税。¶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在现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各国普遍开征了遗产税。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我国南京国民党政府曾于1938年10月正式颁布《遗产税暂行条例》,并于1940年7月1日起正式开征遗产税。¶新中国成立后,当时的政务院曾于1950年1月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其中列有遗产税,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开征。『定义』『历史』『意义』¶1985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的说明》也曾提到设立遗产税问题:“现在有些遗产数额较大,而且有增长趋势,征收遗产税的问题需要研究,如果要征收遗产税,可以另行制定有关税法。”¶在1993年1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又提到了“开征遗产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开征遗产税等税种”,为我国遗产税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据。¶2004年9月21日,在中国经济网首次刊登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04年11月19日,有新闻称《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到了国务院。¶而在2010年8月新出《草案》,对其中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并且添加了新的内容。『推进』art2:用保险遗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草案2010全文1、是不是移民国外就不用交遗产税?2、是不是在离世前赠送就不用交遗产税?3、资产多少万要交遗产税?4、房产证上写上配偶或子女的名字交不交遗产税?5、是不是买的保险就一定不交遗产税?『问答』¶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委员关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建议之一是“尽快开征遗产税”。他认为,我国进入全球排行榜的富翁数仅次于美国,他们占有全国财产的比例将越来越大。如果不适时、及时推出遗产税,就会把这一代形成的不平等收入遗传给下一代。热议遗产税¶“首善”陈光标表示:“我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遗产税,遗产税比率至少应为60%。”而他愿捐90%的遗产。¶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甘连舫说,“我建议多收我们点税,对老百姓就放一马。不然老百姓囊中羞涩,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专家』『富豪』中国遗产税实施推动¶1995银税工程——税务机关与银行的联网,个人所得税的全国联网。¶2000年后逐步修改《继承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物权法》的颁布实施——2007¶避免逃税机制¶财产实名制的实施¶2010年二代身份证全国联网¶1、税务机关与银行的联网;¶2、个人所得税的全国联网;¶3、《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征收条件』『推动举措』遗产税试算¶应征遗产税税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别应缴税遗产净额(万元)税率%速算扣除数(万元)1不超过50万部分1002超过50万至200万部分205万3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3025万4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4075万5超过1000万部分50175万¶杜先生:净资产5000万。有朝一日,如5000万净资产全部计为遗产,则:需缴纳遗产税=5000*50%-175=2325万元¶遗产税草案第十五条: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遗产税避税方式『移民』¶遗产税草案第一条: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藉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遗产税避税方式『房子』¶在一些国家,用孩子的名义购买房产并不能避税。遗产税实施后,国家将会对个人房产进行调查,未成年人子女的房产属于赠予,要交赠予税。赠予税与遗产税一般是同时开征的,且赠予税税率与遗产税税率相差不会太多。遗产税避税方式『遗产信托』¶乔布斯离世留下83亿美元的遗产,其中大部分资金放在一个信托项目中,这一切举动使得乔布斯的巨额财产数额和分配成谜。遗产信托在美国使用十分普遍。常用的遗产信托设立方式为:1、父母首先设立赠予人保留年金信托(简称GRAT),并列出受益子女名单;2、父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向GRAT放入一大笔资金。在现有GRAT条款规定下,GRAT的本金加利息,在经过预先确定的时期后全部转回到父母名下;3、这笔资金获得的超过利息部分的收益,允许留在信托内,并可永远免予遗产和赠予税而让下一代继承。¶信托本来就有财产转移和传承的功能,但是在国内“监管部门担心信托可能成为黑钱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许信托资金在同一个账户中出入,使得父母购买的信托产品收益无法进入儿女的资金账户,给产品设计造成困难。”¶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是唯一遗产税避税方式¶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保险法』『遗产税法案』¶人寿保险包含传统寿险(定期寿、终身寿、两全寿)和新型寿险(分红、万能、投连)¶分红险保险金=保险金额(不含分红)¶一定要指定受益人王永庆百亿遗产税缴清创台湾历史纪录¶已故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在台湾留下近600亿元(新台币,下同)巨额遗产,资产净值238亿。相关遗产税就高达119亿元,近日已全数缴清。这笔税金创下台湾史上最高遗产税纪录,也让台湾今年遗产税原定137亿元的预算数大幅超征七成。¶这笔税金以土地抵让、债权和股票股利、现金97亿元的形式缴清。王永庆继承人已向台北市税务部门申请核发遗产税缴清证明书。台税务主管部门官员表示,核发证明书后,王家人即可办理遗产继承登记,进行实质分配。•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蔡万霖-保全资产,合理避税¶2004年9月27日,台湾首富蔡万霖去世,享年81岁。蔡万霖的弃世给这位台湾金融平安理财帝国--霖园团体(原国泰人寿团体)的开创人划上了一个从穷光蛋到世界超级富豪的句号。蔡万霖身后,他的故事依然继续发温,其身后所留遗产的征税成绩,竟也像蔡氏王朝传奇的发家史般变得虚无缥缈,给人们在理财征税成绩上留下无限的设想空间,正可谓生死戏剧人世。¶台湾首富蔡万霖,生前财产高达一五六叁亿台币,以蔡万霖死时被公认的身家财富46亿美圆来预算,蔡家先人要缴交的遗产税将高达约782亿元新台币。¶这一、二十年来,已将财产顺利移转达九成以上,预估蔡万霖身后缴纳遗产税,大约数亿元而已。¶原因之一是在他生前投保了巨额的人寿保险!保险,他买了62亿台币。『利用保险,合理规划』动产200万不动产800万保险费1000万2000万1000万×税率-累进差额40%75万=应缴税325万假如5000万1000万-325万=675万第二代实得5675万动产1200万不动产800万财产净额×税率-累进差额=应缴税额2000万50%175万825万第二代实得1175万元2000万元『在遗产税面前资产大打折扣』¶别人都说我很富有,其实真正属于我的财富是我为自己和家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保险:是财富自由的有效手段——李嘉诚『以从容跑赢政策』¶蔡万霖提前20年进行避税规划,遗产税仅交了1亿。¶第二条: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一般60周岁后就无法购买寿险产品。¶如何才能今早拥有一个避税账户?¶《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文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至于保险的另一种避税方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相较于遗产税,目前或许离中国人更近一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保险其他避税方式』art3:避债功能¶肯尼斯·莱是美国安然公司创始人。安然公司在2001年年底申请破产,而他在公司宣布破产的前一年,花费400万美元购买了多种类型的商业年金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从2007年开始,肯尼斯·莱夫妇每年将可以领取保险公司支付的年金约90万美元。最绝的是,在美国,大多数州都规定人寿保险金和年金的给付受法律保护,所以即便肯尼斯·莱夫妇宣布破产,债权人也无权要求用这笔巨额年金来抵缴债务。『经典案例』¶这让中国人见识了一把保险产品的“特殊功能”。保险产品果真有如此超能力?¶在国外,很多富豪会利用保险合法为自己“避债避税”,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或“吃官司”,个人资产被用来抵债、没收和查封后,保险依然能够安全地为其或家人留下一部分钱,甚至仍能维持像之前一样的奢华生活。还有很多超级富豪利用保险规避遗产税;在身故后,尽可能多地把钱留给子孙后代。¶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法律依据』¶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死亡,其购买的保险又有明确指定的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会直接赔给受益人,不作为遗产处理,也不会被用来偿还债务。但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或者只是在保单的受益人项目里填写了“法定”,那该笔赔偿金则算作被保险人的遗产,需要偿还生前债务。¶“人寿保险的债务豁免功能肯定是有的,”但在填写保单时,必须指定受益人,否则赔偿金只能算作遗产,需偿还被保险人债务。”『注意事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保险业界资深人士普遍认为,如果保险人陷入经济纠纷或涉嫌犯罪,属民法范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资金来源有问题,法院是无权强制处理保单的。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例如,如果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这笔钱基本上会被依法追缴;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另外,洗钱也是不容许的。我国的《反洗钱法》中有l7条针对保险公司的条款,现在又有更新的补充。对于—些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资金合法』¶《群邑智库·2012胡润财富报告》日前发布。截至2011年底,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千万富豪人数第一次突破102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64260人,涨幅6.3%;其中亿万富豪人数已达63500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683人,涨幅5.8%。目前,全国每1300人中有1人是千万富豪。『富豪之多少』¶波士顿咨询公司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根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美国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谣传』根据法律,中国只有人寿保险能“避债避税”
本文标题:保险的避债避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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