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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工作方案目前,我国局部地区发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疫情,为确保我省一旦发生流脑疫情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制定本方案。一、监测与报告(一)病例诊断及报告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按照《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标准》(见附件1)发现流脑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例或确诊病例,必须按照乙类传染病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暴发疫情[流脑暴发是指在一个潜伏期(7天)内,一个单位、学校、村或居委会等出现2例以上确诊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1例C群流脑病例],应当在接到报告的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2─告。并由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二)病例的判定1.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流脑诊治专家组,其组成可以依托原有的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专家组,县(市、区)范围内首例流脑病例由县级诊治专家组判定。2.对不能明确诊断的流脑病例,应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2小时或24小时内派出市级和省级专家组进行判定。(三)监测l.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监测工作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发热门诊,若病人出现高烧不退、剧烈头痛、喷射呕吐等临床表现,应提高警惕,尽快诊断并及时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工作。2.2004年以来发现流脑病例特别是流脑暴发疫情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强化的流脑监测工作。东阳市和常山县两个省级流脑监测点应重点加强和完善监测工作。─3─3.16家省级哨点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衢州市中医院、舟山市人民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和77家县级哨点医院在开展“发热呼吸道病例”、“不明原因发热住院病例”等监测的同时,应加强和完善流脑监测工作。4.医疗卫生单位发现不明原因聚集性发热病例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协助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5.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异常增加时,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二、预防与控制(一)认真做好流脑的预防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预防的原则》(附件2)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日常性的预防工作措施。(二)医疗救治1.医院预检分诊点要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4─防治知识培训的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2.各定点医院要加强和充实感染性疾病科的业务力量,规范处理到本院就诊和其它医疗机构转诊的流脑病例。收治流脑病例的医院一般定点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定点医院必须具备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治疗和隔离条件。3.流脑病例的转运与转诊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4.病人的治疗按照《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治疗原则》(附件5)执行。5.出现流脑暴发疫情后,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和调整救治专家组。专家组主要由呼吸科、传染病科、重症监护科、医院感染科、中医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三)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流脑疫情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认真、详细地了解和记录患者发病前、后的密切接触人员的有关情况,是否有流脑疫苗接种史,并填写《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见附件3)。医疗机构要协助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2.及时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调查。流脑密切接触者是与流脑患者发病前7天内有密切接触史者,密切接触者─5─应进行药物预防,抗菌药物首选SD等磺胺类药物。密切接触史者需填写《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见附件4),并医学观察10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一般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集中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要告知其进行自我隔离,并每天自行测量体温,一旦有流脑相关症状,及时报告。(四)标本采集和检测发现疑似病例的医疗单位,在报告疫情的同时必须及时采集患者脑脊液和血液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测,若无条件做细菌培养的医疗单位,尽快将标本送当地疾控中心培养检测。对已分离到的菌株,及时上送鉴定分群。(五)个人防护从事相关工作的医疗卫生职业暴露人员,要严格按照呼吸道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比较集中的区域和密切接触病原微生物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六)疫苗接种1.强化适龄儿童(2周岁儿童)流脑计划免疫接种工作。2.对疫情发生地范围内15岁以下儿童应给予应急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率必须达到90%以上。对病人同─6─家、同院、同单位以及密切接触病人的其他成年人应酌情应急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3.加强流动人口的防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要重点做好应对流脑疫情暴发的准备工作,防止疫情通过流动人口扩散。各地要注意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条件,加强健康教育,提供便利条件,使其有病能及时就医。此外,高流行区的返乡儿童最好补种流脑疫苗。三、疫情控制的标准疫情发生地在疫情发生后14天后未出现新发病例,视为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转入常规防治和监测。附件: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预防的原则3.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4.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病例密切接触者个案调查表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治疗原则─7─附件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流脑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和人员对流脑病例诊断、报告与处理。2诊断原则2.1应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和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做出临床诊断。2.2确诊需要培养Nm(脑膜炎奈瑟氏菌,下同)或检测Nm群特异多糖抗原或Nm的DNA特异片段或检测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中抗Nm特异抗体。3诊断标准3.1流行病学史在冬春季节和流行地区内,儿童患病者最为多见。有些患者在发病前7天有明显密切接触史。3.2临床表现3.2.1突然寒战、高热、恶心、呕吐、流涕、鼻塞、咽痛、─8─全身疼痛、头痛加重。3.2.2面色苍白、四肢发凉、皮肤发花并有散在的小出血点、唇周及指端青紫、唇周单纯庖疹。3.2.3烦躁不安、谵妄、昏迷或惊厥。3.2.4皮肤、粘膜瘀点典型或融合成瘀斑,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细速、脉压差缩小。3.2.5颈项强直、角弓反张、克氏征和布氏征阳性。3.2.6瞳孔大小不等、边缘不整、对光反应迟钝、眼球常凝视。3.2.7呼吸快慢及深浅不均或呼吸暂停。3.2.8幼儿发病多不典型,常见高热、呕吐、嗜睡外,还多见极度不安与惊厥、拒乳、尖叫、腹泻、咳嗽、双目凝视、颈项强直和布氏征阳性,其他脑膜刺激征可能缺项。前囟未闭者多见隆起,呕吐频繁而失水者也可出现囟门下陷。3.3实验室诊断3.3.1血象:白细胞数显著增高,最高可达40×109/L,中性粒细胞在80%~90%以上。3.3.2疑为流脑者应做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CSF)压力常增高达1.96kPa以上;典型病例CSF的外观混浊如米─9─汤样甚或脓样;白细胞数增多,可达每升数亿,以多形核细胞为主;蛋白质显著增高.可达l~5g/L;糖量常低于2.22mmol/L.氯化物也稍降低。CSF涂片可在中性粒细胞内找到革兰氏阴性双球菌。3.3.3从病人CSF或急性期血液分离到Nm。3.3.4从病人急性期血清或尿或CSF中检测到Nm群特异性多糖抗原。3.3.5检测病人恢复期血清抗体效价较急性期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3.3.6以PCR检测到病人急性期血清或CSF中Nm的DNA特异片段。3.4病例分类3.4.1疑似病例:3.1加3.2.1或3.2.2或3.2.3之一项。3.4.2临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2.4或3.2.5或3.2.6或3.2.7之一项。3.4.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确诊病例加3.3.3或3.3.4或3.3.5或3.3.6之一项。─10─附件2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预防的原则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氏菌经空气飞沫传播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病死率高,具有季节性发病高峰,在高发地区还具有周期性流行的特点。儿童发病率比成人发病率高,90%以上的病例是由A、B、C群脑膜炎奈瑟氏菌引起的。虽然目前在我国由C群脑膜炎奈瑟氏菌致病有所增多,但仍以A群脑膜炎奈瑟氏菌引起的病例最多见。脑膜炎奈瑟氏菌感染性强,人被感染后大多表现为鼻咽部带菌状态或出现上呼吸道轻度炎症,只有少数受感染者发展为流脑病人。A群脑膜炎奈瑟氏菌可以引起世界范围的流脑大流行,而B群和C群脑膜炎奈瑟氏菌主要引起局部地区流行或散发。人被脑膜炎奈瑟氏菌感染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免疫力。尽管脑膜炎奈瑟氏菌感染性强,但它对外界的抵抗力较弱,在外环境中存活能力差。因此对流脑的预防应采取以注射菌苗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重点预防的对象是易感人群。1.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运动,预防此病传播。搞好居民居住地方、幼托机构、中小学校、厂矿、工地、商场和影剧院─11─等场地的卫生状况,对减少流脑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此病流行前期要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清扫周围环境与室内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勤晒衣被和儿童玩具。2.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3.宣传防治流脑的科普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预防流脑的意识,使病人能得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治疗并使疫点得到早处理。4.坚持做好流脑流行病学的监测。4.1疫情监测4.1.1建立健全的流脑疫情报告网,经常检查疫情报告和漏报的情况,提高疫情报告的质量。4.1.2与过去做比较,分析疫情升降水平和发病趋势。4.1.3比较病例年龄组百分构成比例的变化。4.1.4分析病例地区分布的特点,散发、局部暴发或地区流行。流行时疫情扩散路线与范围以及本地与毗连地区发病的关系。4.2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4.2.1收集疑似流脑病人脑脊液(CSF)或急性期血分离培养脑膜炎奈瑟氏菌或脑膜炎奈瑟氏菌群特异抗原,并保─12─存菌株供鉴定菌群与菌型。若能收集到病人急性期尿标本,也可用于检测脑膜炎奈瑟氏菌特异性抗原。4.2.2在病人入院和出院时分别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体水平,可以对流脑病人急性追溯诊断。4.2.3于流行前期在监测点内对2岁以下幼儿、学龄前与儿童及成人抽样检查健康人群中的脑膜炎奈瑟氏菌带菌情况,并保存部分带菌者菌株供进一步分群。4.2.4群体免疫水平的监测:在检查脑膜炎奈瑟氏菌带菌的同时采集血液标本,分离血清,用ELISA法测定上述不同年龄组人群抗体水平。4.3开展流脑监测时需注意其它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以及自然条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4.4调查过去菌苗注射的情况及其预防效果。4.5根据以上监测结果,分析流脑发病趋势,制定预防工作计划,落实菌苗预防及病人抢救治疗的措施。5在流脑散发情况下A群脑膜炎双球菌多糖菌苗的常规免疫,于每年11月或12月对满6个月至2岁儿童进行基础免疫2针,其间隔时间为1个月。以后在第2和第3年再各加强免疫1针。儿童接种率须达到80-90%,菌苗注射的剂量和部位等具体使用方法请遵照说明书的规定。─13─附件3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国标码□□□□□□病例编码□□□□1.基本情况1.1病例报告单位:1.2病例报告日期:年月日1.3县级接到报告日期:年月日1.4患者姓名:,如是儿童,父亲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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