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乡道是白底Y字开头的,县道是白底X开头的,省道是黄底的,国道是红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图中车在同方向车道为左车道,所以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将校车列入其中)2、严重超速(新规定加入校车)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增)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车辆在平面路上行驶,灯光距离不变;在出现一般的弯道,灯光由路中移动到路侧;上坡时,灯光由高变低;出现急弯或大坑时,灯光离开路面。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本文标题:机动车一些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246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