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颜色分区
保險財源籌措改革方案報告人朱澤民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2規劃方案為何要進行改革規劃方案修法要點扣繳流程規劃保險對象、僱用單位應納保險費及政府保險費補助款金額推估二代健保規劃保險對象負擔概況分階段配合組織體制改革方案3為何要進行健保保費計徵方式的改革呢?4註:除單位新成立項目外,所有承保項目異動數皆包含被保險人及眷屬。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承保處。歷年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平均每月異動統計單位:筆項目年度投保單位新成立新加保轉入復保退保轉出停保投保金額調整基本資料變更合計84年平均46,435274,709324,9625820,111403,859834326,0468,0811,405,09585年平均5,230119,729260,05429618,746327,5731,099656,66014,4481,403,83586年平均4,56283,736276,86238920,040351,8564,716518,53022,3101,283,00187年平均4,96071,840285,61749518,991364,4761,724539,38822,8791,310,37088年平均5,80970,317294,93974421,659368,8102,471181,48922,835969,07389年平均6,15971,495308,0621,05422,666376,7522,805219,44121,4311,029,86590年平均5,969126,163410,4902,72832,126459,7074,650273,1212,9291,338,88391年平均6,547110,501435,1743,39630,124488,4205,406298,77727,5571,405,90592年平均NANA489,2713,96222,038452,4235,487238,43884,9481,296,567問題分析(1)-行政手續繁複5歷年每人醫療費用、GDP及經常性薪資成長率資料來源:1.中央健康保險局:全民健康保險重要統計(2004.5)。2.行政院主計處:(1)國民所得統計常用資料(2004.05.14)。(2)第三局整體統計資料庫「經常性薪資(平均)-工業及服務業總計」項目(2004.05.24)。單位:﹪年別每人醫療給付申請金額成長率每人GDP成長率工業及服務業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成長率858.524.78864.257.524.06879.376.343.21886.843.103.21890.273.212.60902.37-2.301.49918.032.010.63923.400.590.92平均4.933.572.60問題分析(2)–費基收入不具彈性6問題分析(3)-負擔公平之爭議一保險對象保險費負擔比率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手冊。保險對象類別一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志願役軍人私校教職員公、民營事業、機構等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二三四五職業工人、外僱船員農民、漁民、水利會會員義務役軍人、替代役役男、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低收入戶六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其他地區人口負擔比率(%)被保險人投保單位政府307003035353060101000060300006004007001000100010004030070本人及眷屬本人及眷屬本人及眷屬本人及眷屬本人及眷屬本人及眷屬本人成員本人眷屬本人及眷屬單位:﹪7受雇者投保金額界定不一非受雇者保險費調整問題各類目保險對象政府補助比率不同各類目保險對象自付比率不同第六類保險對象自付保費較第二、三類為高小雇主負擔高多眷口家庭負擔重多重身分投保類目問題問題分析(3)-負擔公平之爭議二8農、漁、水利會會員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替代役役男低收入戶成員榮民地區人口榮民遺眷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作業者職業工會會員(註)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公務人員公職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216至1,196216至1,1965241,021至3,9862620000604432至2,392432至2,3921,0482,402至7,972524(不適用)(不適用)3023021,208648至3,588648至3,5881,5723,603至11,958786(不適用)(不適用)6046041,812保險對象本人本人及一眷口本人及二眷口本人及三眷口864至4,784864至4,7842,0964,804至15,9941,048(不適用)(不適用)9069062,416問題分析(3)-負擔公平之爭議三單位:元註:約有80%之職業工會會員依本欄金額繳納,其餘較本欄金額高。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承保處。保險對象每月自繳保費金額9問題分析(3)-負擔公平之爭議四低所得者*高所得者*投保類目占現行各類目投保人數比率占現行各類目投保人數比率118.3415.741223.035.771318.413.181428.3411.012156.021.022261.540.003152.501.943256.680.744071.362.325087.450.326186.490.006259.291.667060.521.29不在保59.703.54總計41.104.02註1:資料來源-對財稅資料中心88年綜合所得稅檔隨機抽2%之樣本家戶資料。註2:所謂低所得者指的是一人家戶所得在15萬元以下;二人家戶:26萬元以下;三人家戶:35萬元以下,高所得者指的是一人家戶:90萬元以上;二人家戶:156萬元以上;三人家戶:216萬元以上。各類目保險對象高、低所得者之比率單位:%10保費改革方案規劃的構想為何?11基本架構保險對象1.權利義務相對稱:付費者代表共同決定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及總醫療費用金額(含部分負擔金額),總醫療費用扣除部分負擔金額、政府與資方依固定責任應分擔保險費及菸品健康捐、公益彩劵盈餘分配後之餘額,依全國家戶所得總額計算費率。2.分攤方式:各家戶(以所得稅申報戶為單位)依此費率及其家戶所得總額計算其應分擔保險費,並設定每人每年保險費分擔的上、下限標準。分擔方案基本原則1.基準:以新方案實施前三年全國資方每年所分擔全民健保醫療費用金額,占全國僱用單位總人事(薪資)費用的三年平均比率為基準。2.以後年度調整:依上述固定平均比率及僱用單位人事費用金額,計算資方應分擔之金額。目標1.資方與政府依固定責任負擔保費2.保險對象代表共同決定給付範圍及保費負擔3.保險對象轉換工作時免辦理轉出、轉入手續4.取消不同職業別自行負擔及政府補助比率之規定5.保險對象依所得高低繳費1.負擔公平2.行政簡便3.財務平衡1.基準:以新方案實施前一年政府分擔的全民健保醫療費用為基準。2.以後年度調整(按下述成長率指標):1/2(前三年名目GDP平均成長率)+1/2(前三年全國個人醫療保健支出平均成長率)僱用單位政府12改革方案優點(1)1.依所得高低負擔保險費,取消因職業別不同而有不同保費分擔之不公平現象,不會再有收入相同但保費負擔不同的情形。2.由現行僅以「經常性薪資」為計費之基準,改依所得總額計費,並降低費率,減輕只以薪資所得計費的不公平現象,以及不再有經常性薪資定義不清的爭論。3.政府與企業責任固定,保險對象權責義務對稱。13改革方案優點(2)4.減除保險對象利用不同保險類目間移轉的方式,以減輕保費負擔的投機取巧現象。5.依家戶所得收費,論口收費之缺點可予部分紓解。14民眾分擔保費方案架構計費單位-綜合所得稅申報戶計費基準-各項所得總額各方案民眾每月每戶自繳保費估算單位:台幣元註1:現制之每月每戶最低保費係依最低計費金額(15,840元)與平均自繳比率40﹪估算,論口最高採計四口(本人及眷屬)。註2:現制之每月每戶最高保費係依最高計費金額(60,800元)與自繳比率100﹪估算,論口最高採計四口(本人及眷屬)。方案一(考慮家戶規模)方案二方案三(考慮家戶規模)現制一人戶二人戶三人戶以上單一標準一人戶二人戶三人戶四人戶以上91.08前最低保費246427575263239414557700269~1,077最高保費1,4782,5613,4483,6751,4332,4833,3434,2022,584~10,33615計費基礎上下限指數化公式參考指標下限-以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之家庭收支調查,按戶數五等分位最低20﹪之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的最近三年平均成長率調整。上限-按戶數最高20﹪之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的最近三年平均成長率調整。16財稅資料中心綜合所得稅檔目前掌握全國97%以上人口所得資料研究資料未申報,但有扣繳資料過去年度有申報者過去年度未申報歸戶種類申報戶按稅籍資料歸戶按戶政資料歸戶無法歸戶戶數491萬戶165萬戶126萬戶9萬戶本研究利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提供的民國88年綜合所得稅檔,隨機抽取226,280戶,合計584,316人的資料。17各方案適用上限計費基準佔該類目比例單位:%適用上限者投保類目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公務(職)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15.7413.869.46公民營事業機構受雇者5.775.113.74前兩目以外一定雇主的受雇者3.182.801.49一自營業主雇主等11.019.588.69職業工人1.020.960.59二外僱船員0.000.000.00農民水利會1.941.871.02三漁民0.740.690.44四軍人眷屬2.322.121.77五低收入戶0.320.320.16榮民及其遺眷0.000.000.00六地區人口1.661.411.07921震災民1.291.290.65不在保3.543.232.50總計4.023.582.5418各方案適用下限計費基準佔該類目比例單位:%適用下限投保類目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公務(職)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8.346.018.89公民營事業機構受雇者23.0311.8026.64前兩目以外一定雇主的受雇者18.4111.8721.04一自營業主雇主等28.3416.6531.37職業工人56.0235.1361.33二外僱船員61.5438.4661.54農民水利會52.5034.9156.91三漁民56.6835.5362.32四軍人眷屬71.3654.2975.40五低收入戶87.4565.3290.12榮民及其遺眷86.4986.4986.49六地區人口59.2942.0162.65921震災民60.5242.0765.37不在保59.7048.0862.42總計41.1026.5144.9219各方案現行之各類目保險對象在新制保費繳納制度下家戶自繳保費變化情形說明:現制投保類目第5類為低收入戶,自付比例為0﹪,新制下低收入戶亦免繳保費,故第五類保險對象不在本表中列示。家戶自繳保費減少家戶自繳保費增加投保類目一二三一二三公務(職)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48.243.748.851.856.351.2單位:%公民營事業機構受雇者58.554.959.241.545.140.8前兩目以外一定雇主的受雇者66.462.367.933.637.732.1一自營業主雇主等92.389.091.57.711.08.5職業工人94.393.294.75.76.85.3二外僱船員100100.0100.000.00.0農民水利會74.572.580.825.527.519.3三漁民78.476.584.121.623.515.9四軍人眷屬71.282.671.828.817.428.2榮民及其遺眷1.42.31.498.697.798.6六地區人口93.792.793.96.37.36.1總計74.071.675.526.028.424.5各方案20各方案現行之各類目保險對象在新制保費繳納制度下家戶自繳保費變化幅度在30%以上情形單位:%家戶自繳保費減少30﹪增加30﹪投保類目一二三一二三公務(職)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25.32
本文标题: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颜色分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28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