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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技术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根据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结合路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由省收费中心、路段收费分中心和收费站三级系统构成,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联网中心”)负责省收费中心系统和全省联网收费软件的管理,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处(以下简称“联网单位”)负责各路段分中心和下辖收费站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管理。第三条各级系统管理单位应健全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根据技术管理规定和系统具体技术组成,制定维护规程,完成日常系统技术管理工作。第二章系统技术管理职责第四条联网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统一标准的制定。2.负责中心系统的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中心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3.负责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网管系统的统一管理,保证骨干通信网的畅通。4.负责江西省联网收费数据、运行参数的统一下发和维护。5.负责对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培训工作。6.负责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发行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IC卡及其读写器的统一格式化、初始化工作。7.做好对路段系统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分中心、收费站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8.做好路网系统的技术管理文档、资料的建档工作。第五条联网单位管理职责1.分中心(1)负责按照江西省联网收费的统一要求对路段系统进行建设、完成路段系统与路网的接入工作。(2)负责路段分中心和所管辖收费站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路段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3)负责路段网管系统的管理,保证路段系统的通信畅通及路段系统与省收费中心之间的通信传输畅通。(4)负责做好路段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配合联网中心做好应用软件的升级和改造工作。(5)监督指导所辖收费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6)负责做好路段系统的技术管理文档、资料的建档工作。2.收费站(1)负责收费站和车道系统的日常运行,负责做好收费站数据库、计算机及网络的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使收费站和车道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收费业务的正常运行。(2)做好收费数据传输管理工作,确保收费数据实时上传联网中心和有关收费数据上传路段分中心。(3)配合收费中心和分中心做好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4)做好收费站系统的收费数据、资料的存储与备份和安全保护,做好收费站系统的日志管理工作。第三章系统维护管理人员配置第六条联网收费各级系统应配置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安全、高效、正常运行。第七条各级系统的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组建技术管理队伍,建立专人维护管理制度。第八条各级系统的维护管理人员应通过联网中心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熟悉系统组成结构和运行环境,掌握系统设备设施和软件的日常检测、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的工作技能。第九条联网中心的系统技术管理员应具备对中心系统和全路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技术管理的能力,并能指导各联网单位进行技术管理工作。各联网单位分中心系统的技术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对所辖路段的系统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够指导收费站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的工作。第四章系统技术管理规定第十条日常维护管理要求1.各级系统管理单位要制定《系统维护管理规程》和《操作手册》,并要求其维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维护和使用操作。2.各级维护人员应负责做好计算机设备和运行环境的维护工作,使其稳定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各级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设备和软件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做好各级《系统运行日志》的记录工作。各联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所辖路段系统进行检查,每月应将系统运行情况通报联网中心。4.要做好系统设备设施的供配电和防雷接地系统的维护工作,配置UPS电源和柴油发电机,保证系统24小时连续工作。5.各级系统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配置足够的设备备件和必要的维修工具,在系统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又一时无法修复时,采用更换备件方式,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特别要保证车道系统的正常工作。6.各级系统管理单位要做好系统设备配置和维护服务单位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高效的设备维护服务体系。7.各级系统的各种技术资料应统一管理使用,并由专人统一保管。第十一条系统安全管理要求l.计算机主机系统及网络各节点机,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经软件人员安装调试后,应立即按联网中心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用户名和口令密码,并删除与系统运行无关的任何软件及数据。2.网络设备口令密码须专人管理,在联网中心的指导下定期修改,禁止擅自登录查询其它网络设备,禁止做与业务无关的远程操作,不使用的端口应及时关闭。3.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关键性配置(如IP地址、路由协议选择等)。IP地址必须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4.各级系统维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或安装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的软件。5.联入联网收费系统的计算机不得上互联网,不得向各级系统计算机拷入与收费业务无关的任何程序,与办公系统应进行物理隔离,确保收费系统的安全。6.各级系统应严格禁止外单位联入路网访问网内的相关设备,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7.各级系统应配置防病毒软件,应定期对本系统作病毒检查,以保证系统运行安全。8.各联网单位应做好软件、技术资料和业务数据的保密工作,以防泄露。第十二条系统变更处理1.根据联网收费业务需要,要求在全路网进行系统升级、改造的工作,由联网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联网单位。2.各联网单位不能随意对与联网收费相关的设备进行重大更改,不得随意增减、更改影响网络安全和传输的硬件设备配置。对于确需变动的,联网单位应向联网中心书面提出详细的变动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实施。3.各联网单位因业务管理需要而须对其应用软件增加或修改功能时,则需写出详细的业务需求书和实施方案上报联网中心,在确保合理可行、不影响现有联网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施。4.对涉及重大设备升级、更换工作,需报联网中心审查。完成后做好详细记录,并将资料整理存档,报联网中心备案。第十三条故障处理规程1.当系统出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时,按照以下规程处理:(1)收费站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收费站和车道系统的异常情况,排除故障。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上报分中心。如认为与中心提供的路段收费系统软件有关,则应同时将情况通报联网中心。(2)各联网单位的分中心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分中心系统和所辖路段系统的异常情况,排除故障。如经过努力无法解决时,应及时上报联网中心。(3)联网中心的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中心系统、中心与路段系统的通信连接异常情况,排除故障。联网中心应对分中心管理人员提交的故障报告进行分析,负责解决与提供的路段收费系统应用软件有关的问题。负责向联网单位提出相关的故障处理措施意见。2.当收费站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无法正常收费时,系统修复按以下程序处理:(1)收费站必须立即上报收费分中心、联网中心,该收费站所属联网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白天),或3小时内(晚上)提出应急处理方案,上报联网中心,经联网中心确定后执行;联网中心应将情况及时通报给路网内其它联网单位。(2)当预计时间内该联网单位仍无法修复系统时,必须立即将情况上报联网中心,同时联网中心把情况及时通报路网内其它联网单位。(3)联网中心将与该联网单位商议解决系统故障,并可以根据需要调度其它联网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帮助该收费站尽快恢复系统。3.各级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应认真收集、记录系统运行和应用中出现的不正常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处理措施。4.各级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应做好《故障处理记录》的工作,联网单位应每月将重大的或频繁发生的故障整理汇总,并报联网中心。5.各级系统应有专人负责联络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高效的联系制度。第十四条备用数据传输的管理1.当各路段通信系统出现故障中断(或系统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时,各收费站及分中心应通过拨号方式,将收费数据批处理上传到联网中心。2.各级系统维护管理人员需做好拨号通讯管理工作,平时关闭拨号通讯的设备,对有必要通讯时,须记录经手人、通讯时间、通讯内容及网点号。第十五条系统维护的通报1.各路段若要对与联网收费系统和数据通信等相关的硬件设备进行维护、更换,应提前告知联网中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根据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结合路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由省收费中心、路段收费分中心和收费站三级系统构成,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联网中心”)负责省收费中心系统和全省联网收费软件的管理,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处(以下简称“联网单位”)负责各路段分中心和下辖收费站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管理。第三条各级系统管理单位应健全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根据技术管理规定和系统具体技术组成,制定维护规程,完成日常系统技术管理工作。第二章系统技术管理职责第四条联网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统一标准的制定。2.负责中心系统的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中心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3.负责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网管系统的统一管理,保证骨干通信网的畅通。4.负责江西省联网收费数据、运行参数的统一下发和维护。5.负责对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培训工作。6.负责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发行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IC卡及其读写器的统一格式化、初始化工作。7.做好对路段系统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分中心、收费站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8.做好路网系统的技术管理文档、资料的建档工作。第五条联网单位管理职责1.分中心(1)负责按照江西省联网收费的统一要求对路段系统进行建设、完成路段系统与路网的接入工作。(2)负责路段分中心和所管辖收费站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路段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3)负责路段网管系统的管理,保证路段系统的通信畅通及路段系统与省收费中心之间的通信传输畅通。(4)负责做好路段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配合联网中心做好应用软件的升级和改造工作。(5)监督指导所辖收费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6)负责做好路段系统的技术管理文档、资料的建档工作。2.收费站(1)负责收费站和车道系统的日常运行,负责做好收费站数据库、计算机及网络的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使收费站和车道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收费业务的正常运行。(2)做好收费数据传输管理工作,确保收费数据实时上传联网中心和有关收费数据上传路段分中心。(3)配合收费中心和分中心做好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4)做好收费站系统的收费数据、资料的存储与备份和安全保护,做好收费站系统的日志管理工作。第三章系统维护管理人员配置第六条联网收费各级系统应配置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安全、高效、正常运行。第七条各级系统的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组建技术管理队伍,建立专人维护管理制度。第八条各级系统的维护管理人员应通过联网中心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熟悉系统组成结构和运行环境,掌握系统设备设施和软件的日常检测、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的工作技能。第九条联网中心的系统技术管理员应具备对中心系统和全路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技术管理的能力,并能指导各联网单位进行技术管理工作。各联网单位分中心系统的技术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对所辖路段的系统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够指导收费站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的工作。第四章系统技术管理规定第十条日常维护管理要求1.各级系统管理单位要制定《系统维护管理规程》和《操作手册》,并要求其维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维护和使用操作。2.各级维护人员应负责做好计算机设备和运行环境的维护工作,使其稳定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各级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设备和软件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做好各级《系统运行日志》的记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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