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关于创建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
1关于创建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新机制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去年初,中纪委查处了上海社保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提倡各地创新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管模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根据这些精神,去年下半年,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四部门共同成立了课题调研小组,对全市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摸清了基本情况,发现了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组织人员赴苏州、泰州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起草了《关于创建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新机制的调研报告》,拟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监督等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创建“五险合一”征缴管理新机制,可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缓解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基本情况2(一)目前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模式目前,我市社会保险费开征的主要有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个险种。分别由市劳动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处、医保处、就业处三各处负责征收和管理。其中,市社会保险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工作。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实有13人,设主任1人,副处职。副主任1人,正科职。医保处负责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工作。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1人,实有11人。主任1人,正科职。副主任1人,副科职。就业处负责失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工作,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8人。设主任1人,正科职。副主任1人,副科职。由于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散在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个处分别计征、分别管理、分别稽查,给地税征收、单位缴费、基金管理等都带来了很多问题,甚至影响了省财政对我市各县区的考核补助。(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征缴基数不统一。目前,五项社会保险费分别由三个机构实行分散计征,分散管理。一是参保单位不全。目前,全市尚有不少企事业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参保险种不统一。有一些企事业单位选择性参保部分险种,参保项目不全。三是缴费基数不统一。劳动保障部门三个处各自按照所承办的险种的参保单位计算征缴基数,同一企业上报的不同险种的缴费基数也不尽相同等等。由于“五险”的征缴基数不统一,造成了五项社会保险3基金不能做到应征尽征,应缴尽缴。2、征缴扩面难。目前五项保险分散在三个机构征管,企业选择性参保的可能性很大,不利于扩面、接续、清欠等征缴工作。3、稽查环节多。目前五项保险分散征管,需要多头稽核,多头检查,重复劳动,给企事业单位带来了很多麻烦。4、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重复建设,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三个社保经办机构都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重复建设,造成了人力、财力的浪费。同时,由于“五项保险”分别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同一个参保对象,不同险种的基本信息、缴费基数等问题不能统一,更不能信息资源共享。5、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大,各级财政兜底任务重。2006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企业1377家,参保人数184691人,实际缴费人数为157811人,缴费基数为91579万元,实际征缴保险费23189万元,征缴率为92.7%,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4050万元。全市除市本级略有结余外,其余三县两区均为赤字,2006年全市当年收支缺口达21348万元,省财政给予补助1.39亿元以后仍有7448万元的缺口,至2006年末全市累计缺口达万元。二、苏州等地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苏州市劳动保障局成立“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制110人,副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基金结算科、待遇审批科、社会化管理科、自谋职业人员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生育科、农村社会保险科、财务统计科、信息中心等15个科室。凡面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业务科室均集4中于一、二楼服务大厅办公。苏州市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管理机构单一,五项保险的收支业务均由基金管理中心一个机构管理,各项工作便于协调;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91年至9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支缺口逐年增大,98年达2亿元,省财政没有补贴,因此,市领导决定加大基金征缴力度,规定只要是用人的单位就要缴纳社会保险,不准打招呼,做到应缴尽缴;三是检查力度大,除了基金管理中心日常监督检查外,还聘请若干会计师事务所包片定期检查,并按照查缴金额的5%给予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此项经费200万元;四是信息网络健全,几部门自主开发了管理软件,劳动、地税、银行、财政四家联网,信息共享,办事效率高。泰州市劳动保障局原有的相关行政处室不变,将五项社会保险的收支职能划出来,成立基金征缴中心、结算中心、支付中心、退休管理中心四个中心,共23人,正科级建制,人员集中于劳动服务中心大楼一二楼对外办理五项保险的征收和支付业务。泰州市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机构设置较多,优点是机构变动小,编制问题容易解决;缺点是机构设置多,收支监管环节多,工作不易协调。二是金保工程投入大、劳动服务大厅面积较大,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我省无锡等市也采取苏州模式实施了“五险合一”征缴办法。其他市的社保工作模式与我市基本一样,分散征缴、分散管理,不利于征收和监管。三、我市实施“五险合一”的工作方案5“五险合一”,就是将原来实行分散计征的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五项保险集中到一个征收机构、采取一个征缴基数进行计征。建议我市实施的“五险合一”征缴新机制的具体方案如下:第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将“五险合一”工作在全市顺利实施运行,建议市、县(区)政府分别成立社会保险基金征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五险合一”实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劳动保障、地税、工商、人事及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期间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二,制定办法,宣传发动。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共同制定《宿迁市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管理办法》,并按照市县联动、部门配合、同步实施、同步到位的方法组织实施。实施前,以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一次动员会。第三,调整征管机构。由于涉及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调整,因而难度较大。现提出两个方案,请市领导决策:(1)参照苏州模式,彻底改革征管机构。即设立“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隶属于市劳动保障局。将现有的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个事业处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职能和人员合并到“社保中6心”。除就业处因有就业再就业等工作职能继续保留机构外,社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信息中心等均撤并到“社保中心”,相关机构(含就业处的失业保险经办人员)的现有编制数25人应一同撤并过来,社保中心以30人左右为宜,不足部分应适当增加编制。社保中心设主任(副处职)一名,副主任(正科职)二人。社保中心内设办公室、基金征缴结算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含工伤、生育)科、机关事业保险(含农保)科、基金财务管理科、基金稽核科等七个科室。具体承办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调查、登记、申报、征缴、支付、稽查、个人账户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2)在泰州模式基础上修改,形成“一个中心三个处”的模式。即成立一个社会保险费征管中心,专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稽查工作,征管中心以10人左右为宜,以新增编制为主。劳动保障部门现有的的三个事业处继续保留,除了将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稽核职能撤并到征管中心外,其余职能不变。这个模式由于机构人员变动较小,因而便于操作实施,但这应是一个过度措施,离“五险合一”规范运行的要求仍有差距。(3)完善财务管理机构。建议批准市劳动保障部门设立财务管理处,集中核算和统管本局经费财务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拨款业务。财务集中统管后,局机关各处室不再保留银行账户,设一报账员,实行报账制。(4)完善宿迁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改造和完善市劳动保障局的一楼服务大厅,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变更、支付、咨询等服务窗口,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社保中心”负责内部7管理的科室可移到二楼办公。(5)完善信息服务机构。信息中心应充实业务技术人员,负责“五险合一”和“金保工程”的实施,以服务基金征管工作为主,兼顾局机关其他处室的信息工作。要按照“五险合一”征缴模式,整合信息管理资源,重新规划设计和建立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支付管理的数据库和应用平台,并实现劳动保障、地税、财政、银行的实时联网,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第四,清理参保单位及征缴基数。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已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的征缴基数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应参保而尚未参保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彻底调查,除了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尚未到期外,其余企业均应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进行一次扩面参保。第五,规范业务操作程序。(1)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合并申报,即缴费单位在每月1日至10日,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应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以“计算机盘片”的形式申报个人应得工资明细数据,按月到社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2)中心审核开票。社保中心计算机操作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核定缴费单位(个人)的缴费基数和应缴费数额。在确认职工人数和应申报缴费工资无误后,打印“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送地税等部门征收。(3)地税征收。单位持“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到所属纳税分局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地税局每月25日将当月征缴8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额划转同级财政专户,同时提供各项基金明细清单,交财政部门记帐。(4)信息反馈。在月底前由地税部门将当月各缴费单位应缴、实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以盘片形式反馈给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按实际缴费情况记载职工个人账户和统筹帐户。(5)基金支付。由社保中心(或有关处)根据当月的用款计划或基金发放人员花名册,在劳动服务大厅办理或通过相关银行直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工作。(6)监督检查。由社保中心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缴费情况,定期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欠费;必要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会同财政、地税、工商等部门共同组织清理检查,保证各项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四、实施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的预期成效1、形成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新模式。缴费单位以一个缴费基数同时申报五项社会保险费,而不需再多头申报,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参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综合管理服务功能。2、扩大了征缴面,提高了征缴率。实行“五险合一”征缴,压缩了企业的逃避空间,企业选择性参保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有利于扩面、接续、清欠等征缴工作,五项保险相互促进,同步增长;同时采取一个工资基数征缴,可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率,预计每年可增加基金收入3000万元以上,从而有效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当期缺口,缓解各级政府养老保险保发放的压力。93、社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实现了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应用系统对系统基础数据的充分共享,根本改变了原基础数据仅能部分共享的状况,实现了信息系统中的“五险合一”统一申报审批、统一征缴基数、统一征收、统一审核、统一稽查等。4、节约资源,加强基础工作。实施“五险合一”后,劳动保障部门只需一套工作设备,一套软件管理系统,即可准确进行数据录入、项目分解、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的分解记帐,滚动清欠,对帐、报表传送、信息查询等。不仅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可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管的基础性工作。5、劳动保障财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财务管理处(
本文标题:关于创建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38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