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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止尘毒危害是关系到企业生产和员工及居民生命与健康的大事,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把防尘防毒工作列入企业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工作。一、防尘防毒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生产副厂长主抓、总工程师主管尘毒防治技术工作。车间主任对本部门的防尘防毒工作负责。安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鉴定分析,设置尘毒防治台帐。二、企业应建立防尘防毒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总工程师和技术、安技、基建、设备、工会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划、设计方案、设备的购置、安装、试车等工作。车间成立粉尘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尘毒点的统计及治理申请计划及设备保养管理。三、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修工程,在设计时必须考虑防尘防毒和防污染,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专篇经技术论证,在取得厂长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验收投产。四、计划部门应把厂长批准的防尘防毒措施列入企业年度计划,下达有关部门执行。五、设备部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计划、购置、安装、管理和计划大修。六、使用部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杜绝一切跑冒滴漏和污染。七、各部门对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及奖励制度,以保持防尘防毒设备的清洁、完好。每天班后清扫工作场地,并经常对员工进行防尘防毒知识教育,使员工认识危害,提高操作的责任感。、八、加强个人防护,防护用品佩戴不全或防尘防毒设施损坏、失效、不准上岗操作。否则,工追查班组长和部门领导的责任。九、定期向员工宣传教育防尘防毒卫生知识,并定期对接触尘毒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十、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严肃认真考虑尘毒危害,在没有防护措施或虽有防护措施但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准盲目采用。十一、各种窑炉必须不断改进燃烧技术,改进窑炉结构,加强人员管理,改进操作方法,采用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十二、在运输、储存、使用汞、砷及放射性毒物必须稳妥、慎重、严加保管,不得有渗漏,严禁倒入下水道,以防污染工厂和造成社会公害,保护饮用水源。十三、废渣不得扩大堆放面积,应及时外运处理,保持厂区清洁卫生。工业、建筑、生活垃圾应由运输部门、生活部门负责清运。十四、企业要把防尘防毒工作列入“五同时”,并和奖励制度挂钩,进行定期考核。凡因违章操作、破坏防尘防毒设备,造成污染中毒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本文标题: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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