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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与雪莱诗歌中的意象“鸟”在英国文学史上,19世纪最初30年是以WilliamWordsworth和PercyByssheShelly等为代表的浪换主义诗人而著称的.与18世纪崇尚理性的启蒙主义作家相比,他们更注意人的精神及感情生活,而且全都有一种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常被拟人化的大自然在他们的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在所有他们吟诵大自然的诗篇中,“鸟”的意象又占一个重要方面.“鸟”这个欢乐的精灵以种种不同的形象出现在这些浪漫主义诗人笔下,给我们无穷的美感.本文将通过华兹华斯和雪莱两位浪漫主义大师笔下“鸟”的不同意象来比较、分析他们对大自然的不同感情及其形成的原因。所谓意象Gmage)指对找们的感觉能起刺激作用的具体形象。即用具体的画面、具体的形象来表示诗人在理智、情感方面的体会经验.意象是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的精隋,也是读者理解诗歌内涵的关健。作为19世纪英语文学主流的自然主义,最早在华兹华斯的笔下反映出来.它体现为对一切永恒的自然理解的热爱;一种储存自然印象的习惯.诗人在其《抒情歌谣集》(1800年)序言里阐述过其诗歌的创作原则,即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感情自发的流溢。但是,具有某种价值的诗,并不是某种题材本身的产物,而是那种内在的敏感超越寻常的人经过长久的深思写成的作品。因而他的创作方法在于不断积累自然印象,以便加以深思和完全吸收。以后再把这类印象从灵魂的库存中取出.重新审视和欣赏。基于此,诗人的许多诗篇都是回忆童年的见闻经历以及自然的壮丽景色在他青少年时期给他留下的强烈印象的。《致杜鹃》(TotheCuckoo)就是其中一篇。在这首短诗里,诗人回忆起儿时听到杜鹃的啼鸣,此时仰卧青草地回思遐想,似乎又回到了金色的童年时代,伴着神秘的鸟语再度踏人幻想境界.因而诗人的着力之处不在杜鹃,而在诗人听到杜鹃鸣叫时内心的感受。一开始,诗人就对杜鹃的鸣叫发出疑问:OCuckooshallIcalltheeaBird/OrbutaWanderingVoicewandening突出了杜鹃作为飞禽的特性.而“飘忽不定”的不是杜鹃,而是其声音,从而使我们仿佛看到一只杜鹃在空中忽远、忽近、忽上、忽下自由自在地飞翔的情景.诗的第四节,诗人又进一步神化杜鹃道:Nobird,butaninvisiblething/AVoice,amystery.这里,诗人把糅合在一起的视觉、听觉意象隐去使杜鹃化作无影的精魂,无形之声,具有一种朦胧美.到全诗的第六节,诗人又进一步将杜鹃这个无影的精魂升华为:Andthouwertstilahope,alove;/stillongedfor,neverSeen因而,诗人又把抽象意象“mystery”上升为感情的象征Ahope,alove.使杜鹃的形象升华到了最高境界。全诗的结尾,充满了诗情画意:OhblessedBirdITheearthvepace./Againappearstobe/anunsubstantial,faeryplace/Thatisfithomeforthee!由于杜鹃的美妙歌声.才使我们凡人居住的充满悲凉、辛酸、痛苦的天地变成仙灵境界,也只有这么优美的境地才适合杜鹃这样的精灵憩息。读《致杜鹃》仿佛置身于优美的湖光山色之中.周围的一切似乎都笼罩在一个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恬静之中。此时,杜鹃的歌吟在周围寂静世界的衬托下更显得悦耳动听,杜鹃的吟唱又反衬了周围世界的静谧.雪莱是一个激进主义者.是19世纪早期浪漫主义诗人中最具反抗精神的一位。同时.雪莱又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把对大自然的爱融于他的诗篇中,表达了诗人迫切要求脱离现实生活羁绊的心情。作于1820年的《致云雀》(Toasky-lark)就是一首标志着诗人向咏唱自由过渡的诗,而且是以一种心旷神恰而完全摆脱了烦恼的欢乐情调写成的。在这首气势磅礴的抒情诗里.诗人的精魂展开他向往自由的崇高而热情的羽翼直升晴空.全诗通过对云雀美妙歌声的赞美,表达了诗人对自由的渴望,以及诗人向往美好未来的欢乐心情.纵观全诗,作者运用了丰富的意象刻画云雀及其歌声。诗人一开始就把云雀称之为来自天堂的欢乐精灵;Hailtotheespirit!Birdthouneverwen,/Thatfromheaven,ornearit,/Pourestthyfullheart/Inprofusestrainsofunpremeditatedart.在诗人笔下,云雀从来就不是凡鸟俗雀,而是一种快乐的精灵,在空中上下遨游.接着诗人描写了云雀从地面飞跃而上,越飞越高,似一朵火云翱翔在万里碧空的壮美景观:higherstilandhigher/Fromtheearththouspringest./Likeacloudoffl-l,/-·一/Andsingingstildustsoar/Andsoaringeversingest.此时.我们仿佛看到犹如火云的云雀在黎明的万里碧空中飘飞翱翔.这欢乐的精灵边飞边唱,以泉水奔涌的曲调,倾泻它满腔的欢乐,它越飞越高,渐渐融于蓝色高空,虽然隐匿不见.但整个大地和天空都响彻它那婉转的歌声。诗中形象美与音乐美交织在一起,使读者陶醉在一曲对生命的颂歌之中.紧接着诗人反复运用不同比喻,刻画出云雀歌声的美妙。它像隐身在明辉之中的诗人的即兴吟诵(Lilkeapoethiddeninthelightofthought);又像楼台少女抒怀的琴声(Likeahigh一hommaideninapalautower,·soothingherloveladen);像芳草花丛中萤火虫轻盈的流光(Likeaglowwemgoldeninadellofdew⋯⋯);像暖风中散发出的玫瑰花香,又像春雨浇洒下的花草。全诗给云雀以最高的赞礼,其想象之丰富,意境之超绝,构成一幅飘逸的画面,一首优美的乐曲。正所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两首诗写同一个题材,但是华兹华斯笔下的杜鹃和雪莱笔下的云雀之所以以不同的形象出现不得不归因于他们对大自然有着的不同的情愫和不同的态度.尽管华滋华斯和雪莱都对大自然怀有强烈而真挚的热爱,但他们对大自然的感情相差甚远。两人在许多诗篇里都描写了自己在大自然中寻求的新奇感受。对于华兹华斯,这些感受具有一种道德价值,他似乎具有一种高深的道德天性,能够将他所看见和感受的东西予以重现,而且在重现以前对它们做一番深刻的思考。在《致杜鹃》中仿佛是在描写一种早已消逝的感情,一种只存在过一瞬就化为反.雪莱却是自然的热情恋人,他的脉搏和自然有不可思议的一致。他笔下描述的云雀等自然界的各种生命都具有天真无邪的稚气和慷概博大的爱。华兹华斯笔下的云雀,虽然也飞翔于苍天,但它离不开家园,而雪莱歌唱的云雀,则是一个“弃尘世者”。华兹华斯和雪莱对大自然的不同感受,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他们对自由的不同理解.华兹华斯曾写过长长的两组献给自由的颂歌,但他所理解的自由是和雪莱不同的。对于他来说,自由是一种完全明确的东西,是英国所具有而欧洲其他国家没有的一种权利即摆脱外国暴政统治的自由,在他的自由概念中根本没有行动自由的思想.所以华兹华斯认为他所生活的英国就是理想的国家。而雪莱所理解的自由却是一种不仅还没能发现,而且还没有被认识到的理想。他对自由的爱是一种神圣的疯狂,是一片熊熊燃烧的圣火,但这种自由的概念又极端地理想化了。他在《致云去》中展示给我们的不是云雀的外在形貌和色彩,而是云雀的精神和灵魂。所以他对大自然的感情,是一种灵心深处的内在感情,这种感情只有在音乐中,或者只有在他那样的诗欣中才能得到抒发。其次,他们对自然所怀的不同感情也是由他们不同的生活环境造成的。纵观华兹华斯的生活经历,他一生养尊处优.生活平静,因而引不起任何激情,所以他对大自然的爱虽然真挚,但很平静.而他的诗作引起柯勒律治注意的也正是“深沉的感情与深邃的思想融合为一体,。而雪莱对大自然的感情,我们在他的一篇题为《论爱》的短文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对大自然的热切追求是由于对为同类拒绝给予的同情的渴望;是由于人们对关上“理解”的大门而迫使他只能去向大自然寻求慰藉。所以他对大自然的爱才会那么强烈、那么富于激情。因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基于以上两上原因,造成了他们对大自然的不同感情,结果他们笔下的“鸟”的意象以迥然不同的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
本文标题:华兹华斯与雪莱诗歌中的意象“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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