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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研究韩伟1,徐蕾1,穆怀中2,朱晓玲1(11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21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36):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成为城镇劳动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比例不断上升。然而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农民工同样面临失业风险。本文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阐述农民工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指出现行失业保险供给制度与农民工的需求不匹配,进而构建适度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框架体系。: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潜在需求:F24114:A:1002-9753(2010)08-0037-10StudyontheUnemploymentInsuranceforMigrantWorkers)))BasedontheSocialSurveyinHebeiProvinceHANWei1,XULei1,MUHuai-zhong2,ZHUXiao-ling1(11CollegeofEconomyandManagement,YanshanUniversity,Qinhuangdao066004,China;21InstituteofPopulationResearch,LiaoningUniversity,Shenyang110036,China)Abstract:AsChinapsindustrializationandurbanizationprocessareaccelerated,migrantworkershavebecomeanintegralpartoftheurbanworkforce,andtheirproportioninthetotalhasbeenrising1However,inamarketeconomyandlarge-scalesocializedproductionproduction,migrantworkersfacethesameriskofunemployment1Onthebasisofsocialinves2tigationtoexplaintheunemploymentinsurancesystemofmigrantworkerstothepotentialdemand,thispaperpointsoutthattheexistingunemploymentinsurancesystemdoesnotmatchtheneedsofmigrantworkers,andthenbuildanappro2priateinstitutionalframeworkoftheunemploymentinsurancesystemforthemigrantworkers1Keywords:migrantworkers;unemploymentinsurance;potentialdemand:2010-02-01:2010-07-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098ZD023);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SZ090536)。:韩伟(1972-),女,辽宁鞍山人,燕山大学经管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¹本文根据研究目的,参照5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6课题组对农民工的界定,将农民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的农民工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和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本文主要研究对象是狭义农民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城镇劳动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比例不断上升。然而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农民工同样面临失业风险。为此,1999年国务院决定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畴。那么,农民工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情况如何?现行的供给制度是否能够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围绕这些问题,2009-2010年我们在河北省11个地级市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对/离土又离乡0的农民工¹发放调查问卷660份,回收648份,有效问卷632份[1]。本文37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研究基于上述社会调查,从农民工面临的失业风险现状,生活保障现状以及再就业情况挖掘农民工群体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进而基于农民工视角,对现行失业保险供给制度进行评价,并构建适度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框架体系。、通常有风险才会对保险产生需求。本文通过阐述农民工面临的失业风险现状、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状况、失业后的再就业能力状况,挖掘该群体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一)农民工面临的失业风险现状作为城市外来人口主体的农民工,基本上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2-3]。非正规就业的特征之一是流动性大,因而身处其中的农民工不可避免的面临失业风险。这一点可以通过农民工群体失业率水平及分布特征来说明。¹总失业比率=回答有过失业经历的农民工人数/总有效调查问卷份数,在此问题中,除了询问失业经历之外,还对农民工持续失业时间长短情况进行了调查。º对该结论的论证参见后面的分析。11农民工失业率水平国内学者对农民工是否存在高失业风险的看法不尽一致:部分学者认为农民工是城市中失业率最高和最频繁的群体[2,4];也有学者认为农民工的失业率较低[5]。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总失业比率¹为66144%,即有过失业经历的人数所占比例较高。从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状况及人数比例情况来看,制造业占2716%,建筑业占2314%,餐饮住宿业占1415%,批发零售占618%,居民服务占1515%。这些行业所处劳动力市场特征是:技术要求低,就业门槛低,相应地劳动力供给充足,竞争激烈,因而失业率高是必然的。21农民工失业分布特征为了进一步分析失业情况,依据农民工失业后自我保障能力普遍较弱的现实º,将农民工失业时间在3个月以下界定为短期失业,3-5个月的为中期失业,6个月以上的为长期失业,进而以农民工短期和中长期失业时间作为交叉表的列变量,以农民工的不同年龄段作为行变量,运用SPSS1510中的分组和交叉表分析两项功能,分析不同年龄段农民工失业时间的差别。同时为了使各年龄段样本个体数量(人数)接近,在原调查总人数中采取等距抽样的方法,从不同的年龄段中各抽取了约130人作为样本个体,由于43岁以上被调查农民工人数很少,该年龄段的样本个体全部入样,如表1所示。表1农民工失业时间和年龄的交叉表分析年龄段人数失业比率按时间类型分25岁以下13062131%短期3316%中长期1917%25岁-33岁12385137%短期3812%中长期1910%34岁-42岁12452142%短期1512%中长期2815%43岁以上6573185%短期1219%中长期3218%统计分析表明,25-33岁、43岁以上的两类农民工失业比率较高,但情况有所不同:34岁以下的年轻农民工主要是3个月以内的短期失业;而34岁以上,尤其是43岁以上的农民工主要表现为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失业。这一结论与调查中所获取的现实情况相符:34岁以下的年轻农民工虽然失业比率较大,但由于年富力强,相对容易再就业,所以失业时间相对较短;而年龄在43岁以上的农民工,普遍劳动技能低下且年龄偏大,一旦失业,再就业难度较大。为了检验表1中的结果是否有统计学意义,对其进行V2检验,如表2所示:首先做出行变量与列变量无关的原假设,然后分别检验短期失业(用S表示)、中长期失业(用L表示)与农民工年龄段的相关关系。经过V2检验可知,V2值较大,分别为45103和58114,并且P值(Asymp1Sig1)都很小。这说明交叉表分析所得出的短期和中长期两个结果都是具有统计学意义,即无论从短期还是中长期看,农民工失业情况与年龄有相关关系,年龄是农民工失业时间长短的一个影响因素。38中国软科学2010年第8期表2PearsonV2检验结果dfV2Asymp1Sig1(2-sided)S3451030105L3581140105虽然上述分析显现出不同年龄段农民工的失业概率和失业时间有所差别,但从总体上看,本次调查中有过中长期失业经历的农民工达到31107%,参照理论界5%的失业率心理警戒线,农民工群体发生失业概率高且持续较长失业时间的比例高,面临严峻的失业风险。¹本次调查中只有912%的农民工具有失业保险,比例很低,因而获得失业补助金的农民工比例很低。该结论与国家统计局调研组2004年调查结果相一致[6]。(二)农民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状况在市场经济中,失业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劳动者一旦失业,如何化解生存风险成为失业者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本次调查显示,失业后52%的农民工依靠个人积蓄度过难关,36%的农民工通过家庭援助获取生活保障,而依靠失业补助金的比例仅为116%¹。这说明农民工失业后的生活保障主要表现为自我保障与家庭保障。社会失业保险覆盖的农民工比例微乎其微,这种状况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6],企业逃避责任等诸多因素有关。为了能够反映农民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状况,需要对其自我保障能力与家庭保障能力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对自我保障能力的分析,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多数农民工在家乡还有土地,所以我们通过自我收入保障与土地保障两方面的分析来说明。11自我收入保障能力工资收入扣除日常消费支出后的结余状况是反映农民工自我保障能力强弱的信号。本次调查结果显示:58%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其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21%,月收入在500-800元的为37%,月收入超过1500元的仅为12%。而农民工平均月消费支出为435元,且主要用于食品支出方面。与此相对照,2008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月消费支出为757元,农民工消费支出只是城镇居民的57%,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工普遍居住在工棚等极其简陋的住所,并且节衣缩食。若从公民的平等权视角看,让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水平达到城镇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日常消费标准,即以城镇居民人均日常消费支出为参照标准,农民工普遍收入结余会十分有限。因此,收入水平偏低,日常结余少,导致农民工群体失业后自我收入保障能力普遍很弱。21土地保障能力依据经济学显示性偏好理论,可以通过农民工失业后的自主去向选择)))返乡或留在城市,来挖掘土地对农民工失业后的保障能力状况。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失业后,选择返乡投靠土地保障的只有13%,而选择继续在城市寻找工作的占84%,即失业后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将留在城市。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农业资源的收益不断下降,并且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的就业机会也越来越有限[7-8],所以农民工的兼业性在减弱。我们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结论:对/家庭的农业收入是否能维持您和全家失业后的生活0,6815%的农民工选择/否0,选择/是0的仅为26%,未作选择和选择/说不好0的为515%。这说明,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说,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导致返乡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不是可行之路。31家庭保障能力家庭保障实质上是将个人的生存风险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散,这种保障能力受到家庭规模以及家庭经济水平的制约。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已是不争事实,家庭内部的自我保障能力在弱化。此外,根据5中国劳动统计年鉴6关于农村居民家庭各项收入的相关数据计算可以得出:虽然农村家庭经营收入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体,但比重逐年下降。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渐加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已上升为农民收入的主体之一,这部分人群是家庭增收的主要来源者[6],他们失业后39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研究其家庭收入将受到严重影响。可见,农民工获得的家庭保障能力微乎其微。¹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约有两千万农民工由于经济不景气而失业。º依据陈浩、杨晓军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所获得的就业培训来自于政府部门安排的比例微乎其微,只有114%[9]。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失业后,农民工主要通过自我保障与家庭保障度过难关,但这些保障能力都处于不足状态。当自我保障与家庭保障的能力不足以化解失业者生存风险时,农民工个人的生存就会出现危机。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金融危机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大批农民工
本文标题: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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