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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宁县溪源乡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要求。近年来,建宁县溪源乡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发展方向来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逐步显现,成为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预计2015全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可达3.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375元。1、坚持“一个不少”,四类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围绕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齐抓并进、一个不少,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一是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实施“五化”(经营规模化、运作实体化、营销品牌化、产权明晰化和管理民主化)提升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我乡优势特色产业和所有村庄,全乡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其中市级示范社1个,入社社员1027人。二是家庭农场方兴未艾。紧紧抓住上级党委政府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机遇,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指导和支持有发展家庭农场意愿的农民因地制宜建设家庭农场,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登记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家庭农场的质量,目前全乡已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4家。三是专业大户。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一些家庭农田、林地大多由老人耕种等问题,积极鼓励引导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规模流转林地、耕地,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全乡现有种养加大户636户,主要以种烟、制种、畜牧水产养殖和笋制品生产加工为主。四是农业龙头企业。依托溪源乡笋竹、烟叶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和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注重在大学生、返乡能人中培养创业人才,采取股份制、合伙制或独资等方式创办实体企业,近年来新上了六逸、双溪、闽尚、双峰、翔鑫等5家笋制品加工规模企业,今年又引进O2O“互联网+农业”企业1家,全乡已有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家,预计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2、突出政府主导,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趋势,乡党委政府对此有清醒认识,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因地制宜探索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困难,帮助他们加快发展、规范发展。一是“一对一”挂钩服务。制定实施乡村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新型经营主体责任制,其中:科级领导干部挂包1个规模企业、联系1个行业协会组织或1家家庭农场,乡一般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负责挂包联系1户种养加大户,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基地促土地流转。一方面,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等支农项目,建立了以桐荣、都团村为主的万亩丰产笋竹两用林基地,以楚尾、蒋坊等平原村为主的5000亩高产优质烟叶基地,使户均毛竹山面积200亩以上的达100多户、户均20亩烟叶以上的达223户;一方面,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由乡村挂包干部帮助协调阳面田、租期、收益等现实问题,推进土地有序流转,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流转土地2.44万亩,其中:林地1.8万亩、耕地6400亩。三是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改革。融资难、贷款难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溪源乡抓住作为全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乡的契机,在全县率先组建了蒋坊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溪源村扶贫担保基金和富源、农友、裕鑫、盛源等4家笋业合作社担保基金,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信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无缝对接。比如,富源笋业合作社采取社员捆绑式运作,在通过信用社审核后,一次性获取金融信贷资金700万元,且利率更优惠。3、创新经营模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注意引导他们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一是“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不仅注重把专业大户吸纳为专业合作社社员,而且注重引导龙头企业向上游延伸产业链,与基地农户联合建立合作社,实现企业与合作社的融合发展。比如,返乡创业青年张建平投资500万元创办德美食品有限公司后,联合小米椒种植户又成立德美蔬菜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办法,建立小米椒基地2000多亩,年产值1000万元。目前全乡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共有双峰、百姓尚创、富源等4家。二是“互联网+农业”。引进一家基于互联网O2O的新型农业公司——闽江公社,实行“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精准营销,2015年企业规模流转了都团村陈家地耕地近千亩,发展无公害生态农业,为社员提供优质的米、油、蔬、果、茶等有机农产品以及生态旅游服务。公司采取定制化生产模式,推出公众微信“老鄢说农事”,组织开展“插秧季”、“采摘季”等活动,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当社员、下农田、进果园、走古村,亲近自然,感受乡愁。三是“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互助合作、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技术指导等带动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员通过开垦拓荒等方式发展家庭农场,注册申报家庭农场。比如,笋业协会会员杨有能,通过拍卖经营毛竹林2000余亩,承包荒山200多亩发展绿化苗木,2014年申报组建了日升家庭林场。四是“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针对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合而不作”、管理不规范、品牌建设难等问题,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发展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建立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共同成长。比如,整合以笋业为主的专业合作社资源,组建溪源乡笋业协会,笋业协会统一注册“溪源闽笋”品牌,助推了闽赣省际笋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集散地的形成。4、重在助农富农,实现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发展。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初步显现。一是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迅速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既解决了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后“谁来务农”的问题,又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目前,全乡农村耕地流转率达38%,烟叶种植、畜禽养殖基本实现规模化。比如,烟叶种植20亩以上的烟农,已占全乡种烟户的90%以上,溪源乡烟叶产量、上等烟比例和产值连续多年位列全县前列。二是促进了传统农业升级。新型经营主体一般理念新、思路活,他们自觉走科技强农之路、高效农业之路和组织化经营之路,广泛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积极采取“种植+养殖”、“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现代农业模式,推行全过程、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提高了农业发展水平。比如,闽江公社通过网上招募社员,让社员全程参与有机莲种植,该公司生产的莲子每市斤达100元,是常规品种的2倍且供不应求;同时,通过组织社员参与农事活动,又促进了农业休闲旅游发展。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脱贫。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下,一些农民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又可通过给新型经营主体打工就地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比如,百姓尚创笋业专业合作社,长期提供就业岗位30余人。特别是通过“产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模式,采取基地共建、技术指导、岗位提供等方式,把贫困户吸纳到产业发展中,带动了贫困户脱贫致富。比如,烟叶专业合作社扶持12户贫困户发展烟叶生产,提供资金、烤房、农机和劳力等方面帮扶,2014年户均实现烟叶收入—万元,让这些贫困户全部“脱帽”。
本文标题: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宁县溪源乡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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