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沂水县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方案(最后稿)
—1—沂水县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定于4月16日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今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考试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26日二、考试范围及分值1、考试范围: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内容是现行初中教材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每科六个实验,每生现场抽取其中一科1个实验参加考试。2、考试分值: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的20%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三、考前准备1、考前日程安排。报名时间由普教科统一安排,4月8日至4月9日编排考场、考试日程、打印实验考试通知单,4月10日发放实验操作考试通知单。4月15日下午2:30召开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会议。2、人员安排。各考点需配备的工作人员有:点名员2人,实验教师3人(理、化、生各1人),保卫人员2人,医务人员1人,以上人员在同一考点要保持固定,不得中间换人,在固定处所工作或待命。3、考点设置。考点设在考生所在学校,不具备考点条件的学校,要本着“方便学生,相对集中,安全第一”的原则指定考点。各考—2—点所需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等须自行准备。每个考点还需设置点名处、抽签处、候考处、考场(理化生各一口)等,并在各处设置醒目标志,抽签处需配备电线较长的电源插座和一个微机上用的音箱。考点校门上方需悬挂写有“沂水县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字样的横幅。考点内醒目处张贴“临沂市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管理的处罚规定”及其它注意事项。在距考场四周3米远处划定警戒线,并要在入口处安排2名保卫人员值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区。4、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考场,考场门口张贴“XX实验考场”字样,考场要尽量集中。每考场内设24组实验桌凳,左边12组摆放前三个实验的所有器材,右边12组摆放后三个实验的所有器材,需要补充的器材摆放在准备室的工作台上。各考点在开考的前一天应按要求检查考场内水源、电源、排风是否安全畅通,实验桌上配备的实验器材、废物罐、擦桌布及演示桌上配备的订书机、浆糊等是否齐全。考试期间务必保证正常供电、供水。四、考试组织程序及办法1、集合。开考前半小时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到抽签室接受主考指示。考生由考点学校统一组织提前20分钟到点名处等待点名。2、点名。以学校为单位按考试通知单编号顺序进行点名,每次点72名(一场)考生,两次点名不到者视为缺考。考生点名后由一位点名员组织带入抽签室进行抽签。3、抽签。仍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抽签。4、备考。考生根据自己的抽签结果听从引导员安排,到指定的候考处候考,不得离开警戒区。5、入场。考生接到入场通知后,凭“准考证”和“实验操作考试通知单”到考场门外向检查人员换取“入场卡”,然后凭“入场卡”—3—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检查人员要对每一位考生和所持准考证进行严格地对照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发给“入场卡”。6、考试。每场考试的时间为20分钟。各考场的业务副主考宣布“考试开始”,并在前台监考。监考员(每场6人)在各自分管的考生(每人监4名考生)附近监考,不得随便离开。监考员对考生的实验操作要认真观察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标准当场为所监考生进行评分。考试结束时由考场的副主考宣布“考试结束”,监考员将试卷和评分表交给副主考并组织考生退场。考生退场时,凭入场卡换回“准考证”和“实验操作考试通知单”。7、试卷的装订和密封。每场考试结束后,业务副主考将试卷和评分记录表收齐并检查无误后分别装订,并填写成绩登记表,将其与试卷一同装入试卷袋内并当场密封,任何人不得单独拆封。8、成绩统计。实验操作考试结束,进行成绩统计、结果校对,由副主考、校长签字后公布成绩。9、补考。凡因故缺考者一律于4月26日上午9:00—12:00到沂新中学实验室补考,晚者视为弃考。五、周密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实验操作考试任务实验操作考试既是对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也是对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检验。这项工作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升学问题,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此非常关注。各乡镇中心校、各考点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总结历年来的考试工作经验,切实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确保今年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增强安全意识,对仪器、药品及电源等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检查和试验,保证实验操作考试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需组织学生到外校考试的学校领导和老师,一定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如因组织有误而影响考试或出现安全事—4—故一切由学校负责。要把好用人关,严格按要求选拔那些思想作风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业务水平高的骨干教师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认真搞好培训,使其明确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要严格考试纪律,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立即取消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附件:一、临沂市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二、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管理的处罚规定三、实验操作考试有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四、实验操作考试流程五、实验操作考试日程表六、实验操作考试三科试题名称二○一三年四月九日—5—附件一临沂市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凭准考证和实验操作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只准带钢笔或圆珠笔等必须文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实验报告、复习资料等。二、考生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点名处排队等候点名抽签,抽签后按学科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得擅自离开。三、抽签时,应严格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轻点回车键选定实验序号。如因操作不当出现差错,将失去当场考试的资格,只能等待统一补考。四、考生入场时,要按考签号顺序排队到指定考场门外凭准考证换取入场证,然后凭入场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五、每场考试开始2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交卷须由监考员评分、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退场者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严格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进行操作;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整理好仪器后退场。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不得与未考考生在一起交谈。七、考生对实验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仪器损坏、器材不足,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询问。八、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递暗号;不得干扰和影响考试工作人员工作,有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九、考生必须按要求规范操作,以防发生事故。如因操作不规范引发安全事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十、考生要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保持考场卫生,不乱扔废物,不乱倒化学废液。—6—附件二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管理的处罚规定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所得分30%: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2、开考信号发出前动手操作的;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操作的;4、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递暗号的;5、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的。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1、故意损坏仪器、浪费实验材料的;2、拒绝或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工作的;3、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4、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的;5、抽签后,擅自离开指定候考地点的。—7—附件三实验操作考试有关工作人员职责及要求一、监考教师选聘及要求1、选聘范围: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和业务精的现任初中理化生骨干教师。2、选聘条件: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年龄45岁以下。3、监考时一律佩戴证件,证件上有本人照片,防止私下调换,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4、考前1天对监考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每个监考教师要熟练掌握试题评分细则,培训结束时对监考教师要进行闭卷测试,对测试成绩不好的要予以调换。二、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主考、副主考1、全面负责各考点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2、按文件要求检查落实考点、考场布置及实验仪器和药品的准备情况。3、负责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4、监督、检查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有关问题。5、监督、检查试卷的收交、装订、密封、试卷封面的填写和试卷的保管。6、总结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二)业务副主考1、负责本考场内的全面工作,监督本考场的考试秩序,保证本考场考试顺利进行。—8—2、掌握考试时间,宣布考试的开始与结束。考生入场后,要根据考场存根逐个核对考生身份,严防冒名顶替。3、不准擅离职守和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有权制止除巡视员、主考、考生以外的无关人员进入考场。4、负责处理和反映本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发现考场内工作人员监考不严,不按评分细则评分,工作不负责任者,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更正,情节严重的报请主考处理。5、考试结束后,按考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考生试卷并装订,统计、填写考生成绩表,装袋、封口、贴封条,填写好试卷袋封面有关栏目。6、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三)监考教师1、监考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既要热情关怀考生,又要维护考场纪律,还要按照本学科实验操作试题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2、监考教师在考试前二十分钟进入各自工作岗位。检查仪器准备情况。每场考前1分钟分发试题。3、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话,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4、考生入场后,监考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试卷上应该填写的项目,考生操作时,要根据评分细则按步骤及时、准确、公正赋分并作好记录。每场考试结束后,在评分记录表上签名,将考生的评分记录表和试卷一同交业务副主考。5、监考教师在给考生评分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赋分,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监考教师赋分完毕,如果需要修改考生成绩,必须经业务副主考同意,并在修改处—9—当场由业务副主考和监考教师共同签名。6、考试结束后,要立即让考生停止操作,抓紧时间收齐试卷,并组织学生退场。要迅速累分并记入评分记录表,不得影响下一场考试。如不按要求赋分,该评分表无效,后果由监考教师负责。7、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违纪行为要立即制止,出现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向业务副主考请示。8、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学生,发现考生有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9、监考教师不准擅离职守和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有权制止任何人进入考场影响学生操作。10、监考教师对考生在实验操作中牵扯到给分点内容方面的提问不作任何解释,但对文字印刷不清及实验仪器准备不足、药品短缺等方面的问题,应予以答复和积极解决。11、监考教师应认真执行考场规则,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其中包括各类工作人员打招呼,传纸条等)。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12、监考教师应回避子女、亲属及本校考生,如遇此情况,应由其他老师临时替换。(四)抽签人员1、工作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2、分工明确,一人负责核对考生身份并组织抽签,一人负责学生微机抽号,另一人负责誊写考生的抽签序号。抽签结束后,引导员以考场为单位列队,将考生带至考场门前。3、考前半小时前到岗,考前20分钟开始抽签。4、认真执行考场规则,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其中包括各类工作人员打招呼,传纸条等)。一经查出立即—10—取消其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5、考试结束,要迅速进行成绩统计、结果校对,由副主考、校长签字后公布成绩。(五)保卫人员1、负责清理考场周边环境,保证实验考试工作正常进行。2、负责门卫工作,除巡视员、主考、副主考、考生进入考场外,其他人不能进入考场。3、核对考生身份,无误后换发入场卡。4、考生离场时,将考生的入场卡换回。5、负责与抽签室的联络工作。6、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六)点名员1、点名员甲、乙两人,一人
本文标题:沂水县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方案(最后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486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