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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1附件3: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0]36号)要求,在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中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提质、增绿”为主线,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创新理念、完善措施,着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地新格局,加大园林城市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发挥引领作用。——园林城市创建实现新突破。秦皇岛、唐山、廊坊市力争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其他设区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县级市全部建成省级园林城市,60%以上的县城建成省级园林县城;三年内,唐山市所辖县(市)全部创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在省内率先建成园林城市群,石家庄市建成环省会园林城市环,环首都区域建成园林城市带。——城区绿量大幅增加。全省城镇每年新增绿地5000公顷以上,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市每年新增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其它各市每年新增200公顷以上;2完成植树1000万株以上,新建街头游园绿地200个以上;三年内,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公园绿地服务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按照河北省“十佳公园”、国家及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标准,推进城镇公园和重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成更多的精品园林工程;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绿地植物配置更合理,乔、灌木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具有较高的园林艺术水平,各市每年建成1个以上省级精品公园,建成2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实行精细化管理,重点部位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达到省一级标准。——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扎实起步。各市要把城市绿道绿廊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期间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市都要建成60-100公里以上的绿道、绿廊系统,并达到道路交通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植物配置合理的标准。二、重点工作(一)统筹推进,实现园林城市创建新突破1、加强领导,完善创建机制。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目标责任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协调联动,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观摩培训、调度、督导和专家指导工作。2、分解目标,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全市的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推进。对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查找3不足与薄弱环节,明确创建时间节点、任务节点。(任务分解,见附表)3、健全机制,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健全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制度,坚持政府主导,民主决策,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设区城市要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补充和完善,将市域范围内的自然植被、河道、湖泊、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的保护和恢复,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城市中心区增绿工程,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公园、游园建设等方面内容都要纳入绿地系统规划范畴。国家及省级园林城市年底前要完成绿地规划修编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的规划编制的督导,列入2011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计划的县(市),6月底前要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列入后两年创建计划的,年底前要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加城区绿量1、加大城市中心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各市按照人口密度大于1万人/平方公里的要求,划定中心城区范围,对城市中心区绿化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重点针对城市中心区绿量少,分布不均匀,功能不完善,乔木少、绿化水平低等问题,制定增绿实施方案,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绿地面积,确保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设区城市中心城区每年要新建街头游园绿地300个以上。2、开展多种形式增绿工程。通过规划建绿、拆建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破硬增绿等多种方式增加中心城区绿4量,增加支路背巷、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等场所的大乔木、花灌木数量;因地制宜地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工作,各市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积极引导各部门开展立体绿化工作;加快林荫式停车场建设,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各设区市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分别达到20%、40%、和60%以上;加强城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确保新建小区和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30%,老居住区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25%。3、推进城市绿道绿廊系统建设。省编制《河北省绿道绿廊总体规划纲要》,研究出台绿道绿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并定期进行专项调度督导,全面推进绿道建设;各市也要抓紧启动,编制市域绿道绿廊建设规划,将河道水系、各类公园、风景林地、风景区等场所都要纳入绿道规划。石家庄、唐山市要结合环城水系工程,建设道路体系完善、服务系统健全的绿色开敞空间;环首都经济圈的14个县(市、区)积极推进区域性绿道网建设,秦皇岛市要结合建设旅游城市,利用城市周边海岸线、山体,规划建设彰显地域特色的绿道系统,其他各市也要积极推进。2011年各市确保开工,2012年要基本建成,到2013年进行完善提升;三年内,每市都要建成绿道、绿廊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善,标识统一规范。4、加强环首都经济圈区域的县(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14县(市、区)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建设宜居生活基地、养老基地、休闲度假基地的重要内容来抓。省制定加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园林绿化建设指导5意见和技术标准,定期对园林绿化建设、园林城市创建进行督导、调度。环首都的4个城市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指导各县(市、区)搞好公园、街头游园绿地的建设,提高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和水平,营造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三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绿地率大于38%,绿化覆盖率大于43%,每个县都要建成一个占地3000亩的森林公园。(三)建管并重,提升园林艺术水平1、提升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游园绿地改造水平。按照“精致、精细、精美”的要求,加强公园绿地的植物养护、卫生环境、服务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环境清新、整洁,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造型优美,无缺株、枯枝败叶,标识标牌设置规范的标准;对已命名的省级园林式单位、街道、小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增植补植大乔木、花灌木,完善健身、休闲等各类服务设施,既要考虑到环境美化,行走方便,还要考虑到市民停留、健身、休闲和交流,设置更多的绿荫和活动场所。各设区市每年至少完成10个小区、10个单位的改造任务。2、提升城区水系整治和水景观建设水平。各地在推进城区河道、水体、湿地整治和水系建设时,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态,对驳岸进行艺术化处理,宜弯则弯,宽窄结合,避免线型单调、生硬,营造“水清、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水生态景观,成为生态保护、文化弘扬、城市特色展示、健身游憩服务等多种功能的重要场地。3、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要聘请高水平的大师参与,编制高质量的规划设6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开放市场,引进高水平的施工队伍,强化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形成规范、有效的项目运作管理机制,实施工程项目责任制,为精品工程提供机制保障。建成2条(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建成3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建成1个以上省级精品公园。同时,要把提升雕塑、小品建设水平作为打造精品园林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内规划建设一些能够展示地域人文历史,蕴涵时代精神,传承城市文明的雕塑、小品,要精心选题、精密制作、精巧布局,使之成为展现公园、广场特色的点睛之笔。4、提升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水平。按照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园林绿化成果。大型公共绿地、综合性公园、主干道绿化、迎宾线、城市出入口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养护队伍,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对小区绿地、单位绿地和街头绿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街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单位搞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定期技术指导。三、保障措施1、加强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和创建园林城市要求,各地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2、拓宽资金渠道。各地政府增加创建资金的同时,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领域。在资金有限情况下,对精品园林绿化工程要有所7侧重,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对城市重点部位养护管理有所侧重,争取多出精品工程,提升养护管理水平。3、加强培训交流。针对园林专业人员少,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创建经验的问题,利用两年的时间,对各市、县建设、城管、园林局长就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创建园林城市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各市加大培训力度,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对所辖县(市)业务骨干定期进行轮训,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借鉴外省市、县先进创建理念和成功经验,组织有关县市负责人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思路,转变理念,为提升园林城市的创建水平提供人才保障。4、强化督导考核。省政府每年年底将对各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和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各市政府也要相应的制定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同时,依据《河北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评选办法及标准》、《河北省“十佳公园”评选办法及标准》对已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和“十佳公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复查不合格,群众意见较大的,将予以整改或取消称号。各地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终进行专项考核。附表:2011年-2013年计划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名单附表:2011年-2013年全省计划创建园林城市附表:82011年-2013年计划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名单城市名称2011年2012年2013年设区市县级市县城县级市县城县城石家庄晋州正定、赵县、赞皇、元氏新乐平山、无极、灵寿深泽、行唐承德宽城滦平、兴隆隆化、丰宁、承德张家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涿鹿、赤城万全、崇礼怀安、蔚县秦皇岛抚宁卢龙昌黎唐山玉田、滦南廊坊香河、大厂永清、固安大城、文安保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安国、高碑店、定州易县安新、高阳、顺平、徐水、涞水、涞源、阜平、清苑、蠡县、曲阳、满城望都、容城、唐县、博野、定兴、雄县沧州泊头肃宁、吴桥河间、任丘、黄骅东光献县、南皮、孟村衡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深州武邑枣强、安平、景县、阜城邢台南宫宁晋、巨鹿、南和隆尧、临城、内丘、任县、临西邯郸曲周、永年、磁县、大名、馆陶、鸡泽、广平成安肥乡合计372542924
本文标题: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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