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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碳市场经验与碳金融创新北京环境交易所梅德文2016年6月1目录二碳金融创新一北京碳市场经验2一、北京碳市场经验1北京碳市场体系2北京碳市场交易产品创新3北京碳市场与全国试点碳市场3率先实行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双备案制度率先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碳排放评价工作率先出台抵销管理办法,并对碳汇和节能量兼容率先出台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率先开展跨区交易率先发布42个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率先开展碳排放交易执法率先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41.1北京碳试点实践中的“八个率先”和“四大亮点”亮点一:政策法规体系完整。北京市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了碳排放总量控制、配额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等基本制度,构建覆盖碳市场闭环运行全过程的制度政策体系。亮点二:核查数据质量基础扎实。围绕碳排放管理,实行了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的双备案制度,对碳排放报告实行第三方核查、专家评审、“第四方”核查机构交叉抽查,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亮点三:配额核发适度从紧。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既有设施,确定不同行业2013—2015各年度的控排系数,实现既有设施碳排放量逐年下降。对于新增设施,以国内外先进标准核定新增设施配额。参考国内外各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发布93个细分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强化新增设施排放的约束力。亮点四:不断完善机制,注重创新。北京在全国最先出台抵消管理办法,开展碳汇交易并进行抵消,最早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与河北省承德市实行“统一机制、一个市场”的跨区域碳交易机制,目前跨区合作区域将拓展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注重顶层设计,系统构建框架完整、保障有力的“1+1+N”法规政策体系。–市人大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确立了碳排放总量控制、配额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等5项基本制度。–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调整重点排放单位范围的通知》–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核查机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场外交易实施细则、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配额核定方法等17项配套政策与技术支撑文件。•通过制度先行,构建覆盖碳市场闭环运行全过程的制度政策体系,使碳交易各方面、各个环节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51.1北京碳市场“1+1+N”顶层设计•科学管理配额,着力完善碳排放控制机制。结合我市碳排放构成特征,实行绝对总量和相对强度控制相结合、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相统筹的碳排放管控机制,多措并举控制碳排放总量。–一是适度从紧核发既有设施排放配额。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既有设施,确定不同行业2013—2015各年度的控排系数,实现既有设施碳排放量逐年下降。–二是以国内外先进标准核定新增设施配额。参考国内外各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发布79个细分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强化新增设施排放的约束力。–三是从严控制配额调整。对重点排放单位设置配额调整门槛,新增设施排放量大于5000吨或超过本单位上2012年度排放量的20%方可提交申请。–四是探索实施碳排放评价制度。在原有能评基础上探索开展碳排放评价,累计完成530个项目碳评,源头核减碳排放约55万吨,核减比例达到8.8%。–五是对碳排放报告实行第三方核查、专家评审、“第四方”核查机构交叉抽查,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六是组织163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实现精细化碳排放管理与控制。61.1北京碳市场科学的配额管理–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市财政专项资金,对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改造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提升各单位加强碳减排的内生动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培训,累计培训愈万人次,促进重点排放单位提升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市人大《决定》设立了罚则,对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第三方核查报告的,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和处罚。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保障了罚则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开展碳交易专项执法,切实维护碳交易法规严肃性,在首个履约年度对未按规定履约的10余家单位罚款约700万元,公开曝光了个别不履约的典型案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415家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超过97%,2014年543家重点排放单位主动履约率达到100%。71.1北京碳市场奖惩政策(1)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适用于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或者未按规定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仅适用于重点排放单位)•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2)履约•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处罚:-由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并可根据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罚则1.1北京碳市场奖惩政策自由裁量权1.1北京碳市场奖惩政策违法行为违法情节适用主体自由裁量适用情形处罚幅度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1)责令限期5个工作日内报送碳排放报告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不予处罚无(2)逾期仍未报送碳排放报告从轻处罚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处罚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1)责令限期5日内报送第三方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不予处罚无(2)逾期仍未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从轻处罚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处罚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重点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1)在责令限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不予处罚无(2)逾期仍未完成履约从轻处罚未履约排放量按市场均价3倍予以罚款一般处罚未履约排放量按市场均价4倍予以罚款从重处罚未履约排放量按市场均价5倍予以罚款•在本市区域内具有履约责任的重点排放单位以及参照重点排放单位管理的报告单位履约机构•中国注册,设立满2年,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法人;•在北京及承德地区注册,设立满1年,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法人。非履约机构1.北京市户籍人员及承德市户籍人员;2.年龄18-60周岁;3.个人金融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1.1北京碳市场开放的交易主体整体交易部分交易定价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最优价格优于底价底价成交灵活价格(无涨跌幅)成交数量全部成交部分成交部分成交灵活数量成交时间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即刻成交即刻成交对手方数量唯一对手方多个对手方多个对手方多个对手方适用情况寻找最优价格,固定成交量寻找最优价格,可以接受部分成交快速成交,对价格无更高追求大宗交易和关联交易1.1北京碳市场灵活全面的交易规则1.1北京碳市场价格风险应对措施•定义:配额拍卖指市发展改革委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碳排放配额;•触发条件:当配额的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150元/吨时,市发展改革委可组织临时拍卖。公开市场操作—拍卖•定义:配额回购指市发展改革委在配额市场价格过低时利用本市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购买碳排放配额;•触发条件:配额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20元/吨时,市发展改革委可组织配额回购。公开市场操作—回购CCER•2013年1月1日后产生;•京外不超2.5%;•非水电;节能项目•2013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或启动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连续稳定运行1年;•完成节能目标的单位林业碳汇•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始实施•取得市园林绿化局初审1.1北京碳市场灵活开放的抵消市场截止2015年底,北京碳市场CCER挂牌项目数量19个,成交量512.5万吨,成交额2472万元,在挂牌数量和交易规模两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2015年北京独家挂牌三个林业碳汇项目并实现交易,共成交14笔,成交量6.9万吨,成交额252万元,均价36.5元。其中用于北京市场的履约项目交易量为64106吨,共有8家企业使用CCER完成了履约;剩余95%以上的CCER被交易到区外市场,由此可见北京作为全国碳交易枢纽正在服务全国的企业和市场。1.1兼容跨区域的交易系统2014年9月24日,本市首个碳交易抵消项目---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交易所挂牌。2014年12月30日,首个京冀跨区域碳汇项目--承德市丰宁千松坝林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交易所挂牌并成功交易3450吨,目前累计成交6.9万吨,交易额254万。1.2北京碳市场碳汇产品案例交易方A(看多)交易方B(看空)固定价交易:A以P固从B购买标的碳排放权交易所差价结算保证金监管保证金监管浮动价交易:B以P浮从A购买标的碳排放权1.2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掉期产品案例案例:京能集团与中信证券以碳配额为基础资产的掉期交易,京能集团为了锁定履约风险,以固定价格P0与中信证券交易,中信证券以一年后履约期的市价P作为对价。履约期交割时,中信证券按照P-P0的差价与京能进行清算。•2016年6月16日,深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环境交易所将正式签署国内首笔碳配额场外期权合约,交易量为2万吨。交易双方以书面合同形式开展期权交易,并委托北京环境交易所负责监管权利金与合约执行工作。•碳排放权场外期权交易为碳市场交易参与人提供了一个提前锁定交易价格、防范价格风险、开展套期保值的手段,是碳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一方面,期权交易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多样化的风险规避手段,有利于碳市场活跃度的提升和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场外期权交易的开展也为未来开展碳期货等创新交易摸索经验。171.2场外期权案例•远期交易能为交易双方规避未来碳配额价格浮动造成的风险,并能与碳资产组合成固定收益的产品,为企业进一步的衍生化(如资产证券化等)提供基础资产。•远期交易是指远期交易参与人双方签署远期合约,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就一定数量的广东省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远期合约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割时间等内容。案例一:碳配额远期合约–广州微碳分别与两家水泥企业在3月初签订了碳配额远期交易合同,共计交易配额7万余吨,将于四月下旬在广碳所进行交割。–广碳中心远期交易协议主要内容:•远期交易参与人应订立自提交备案之日起10个交易日以上交割的远期合约。•远期交易参与人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向广碳所缴纳一定的资金或等价值的配额和CCER,作为双方履约保证金或抵押物。履约保证金或抵押物的处理处置方式由远期交易参与人在合约中予以明确。•远期合约交割日前3个交易日,广碳所向远期交易参与人发出清算交割提示,明确需清算的交易资金和需交割的配额或CCER数量。在交割日,远期交易参与人应通过广碳所完成资金清算和配额或CCER交割。案例二:碳配额现货远期–湖北推出的碳排放权现货远期产品于今年4月27日正式启动,当天成交量达680万吨,成交额1.5亿元。截至5月30日,共成交14204万吨,成交额达33.97亿元。湖北碳交所介绍,这种交易产品能丰富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工具,降低企业履约成本和风险。案例三:CCER远期交易–广州微碳还分别与两家水泥企业在3月初签订了CCER远期交易合同,共计交易配额8万余吨。1.2远期交易产品案例•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十五)发展商品期货市场。以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和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重点,继续推出大宗资源性产品期货品种,发展商品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交易工具,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时间:碳排放权期货相比于前两者还处于前研究阶段,离最终上市尚有一段距离•场所:碳排放权期货品种推出的场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内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作为证监会监管的期货交易所正规军,在推出新期货交
本文标题:北京碳市场经验与碳金融创新—梅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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