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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一、监测目的(一)了解我省出血热的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二)了解我省出血热的主要宿主动物密度、构成和感染情况。(三)了解我省出血热流行毒株的型别、分布及变异等情况。(四)为分析我省出血热流行趋势和制定相应的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二、监测病例定义(一)诊断原则根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二)诊断标准1.流行病学史在出血热疫区及流行季节,或发病前两个月内有疫区旅居史,或发病前两个月内有与鼠类或其排泄物(尿、粪)/分泌物(唾液)直接或间接接触史。2.临床表现2.1早期症状和体征:起病急,发冷,发热(38℃以上);2.2全身酸痛,乏力,呈衰竭状;2.3头痛,眼眶痛,腰痛(三痛);22.4面、颈、上胸部充血潮红(三红),呈酒醉貌;2.5眼睑浮肿、结膜充血,水肿,有点状或片状出血;2.6上腭粘膜呈网状充血,点状出血;2.7腋下皮肤有线状或簇状排列的出血点;2.8束臂试验阳性。3.病程经过典型病例有发热期、低血压期、少尿期、多尿期和恢复期五期经过。前三期可有重叠,并存在有大量五期不全的异型或轻型非典型病例。4.实验室检查4.1血检查早期白细胞数低或正常,3~4病日后明显增多,杆状核细胞增多,出现较多的异型淋巴细胞;血小板明显减少。4.2尿检查尿蛋白阳性,并迅速加重,伴显微血尿、管型尿。4.3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见附件1、2)。4.4恢复期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增高(见附件3、4)。4.5从病人血清中分离到汉坦病毒和/或检出汉坦病毒RNA(见附件5、6)。5.病例分类5.1疑似病例:具备1、2.1、2.2和2.3~2.8之一以上者;或3虽无明确流行病学史但临床症状典型者。5.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加3、4.1、4.2。5.3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加4.3、4.4、4.5中的任一项。三、监测内容(一)全省常规监测1.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2.个案调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省疾控中心)对所报告的出血热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抽样进行个案调查(出血热个案调查表见附表1),如年报告病例数在1000例以上,至少抽样100例进行调查;病例数少于1000例则至少抽样50例进行调查;病例数少于50例对全部病例进行调查。抽样调查的病例应至少分布在三个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个案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并逐级上报。省疾控中心每月20日前将上一月出血热个案4调查表数据库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血清学核实诊断省疾控中心对抽查的临床诊断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后,用MacELISA或胶体金标记试纸条方法对该病例急性期血清进行血清学核实诊断(见附件1、2),核实诊断数不得少于50例,如果病例数低于50例,则全部进行检测。血清学核实诊断结果及时录入个案调查表数据库。4.病原学监测(1)核酸检测省疾控中心对30~50例发病7日内的急性期(发热期)患者血清,应用RT-PCR分型方法检测病毒核酸(见附件6),如果病例数少于30例,则全部进行核酸检测。(2)病毒分离省疾控中心在条件许可下,可采集急性期病人全血分离病毒(见附件5),并将阳性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进一步鉴定。经RT-PCR分型方法发现姬鼠型和家鼠型以外型别的汉坦病毒,将原始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毒分离和鉴定。(3)序列测定对分离到的病毒或PCR产物,省疾控中心每年测定家鼠型和姬鼠型汉坦病毒的M和S片段全序列各1株,并将测序结果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不具备序列测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序列测定。5(4)结果的报告和反馈省疾控心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将病原学监测结果表(包括核酸检测、病毒分离、序列测定)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附表4)。5.暴发疫情调查与监测(1)暴发疫情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如果暴发疫情达到《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则按相应要求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暴发疫情后,应立即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和逐级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暴发疫情的调查暴发疫情的调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1)核实诊断①病例核实:对报告的病例逐个进行详细的个案调查,并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6②疫情核实:了解暴发点近期有无类似病例发生,并对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了解三间分布情况。对所有病人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2)基本情况调查①详细调查暴发点的人口资料、患者及居民居住环境、自然地理景观、气象资料等流行因素。②了解暴发点所在地的既往疫情情况和流行强度。③了解暴发点所在地出血热宿主动物的种类、分布、密度及感染情况。3)宿主动物调查在暴发点的居民区(患者居住地及周围)和野外进行宿主动物种类、密度调查,捕获数量各不少于50只,对捕获的宿主动物进行感染状况调查。4)人群感染状况调查采集暴发点内高危人群血标本50~100份,用免疫荧光法或ELISA法进行抗体水平的检测(见附件3、4),了解人群感染状况。(3)控制措施在暴发疫情核实后,立即对暴发点采取灭鼠防鼠、预防接种等综合性防制措施。1)灭鼠:按照卫生部出血热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灭鼠。灭鼠3周后的鼠密度室内应达到1%以下、室外3%以下。2)应急预防接种:对暴发点内的高危人群实施应急预防接种,7接种率应达80%以上,防止疫情蔓延。3)灭螨:对床铺草垫、地面、室外草丛、柴草堆等处采用药物灭螨。4)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和改善环境卫生。5)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及途径,在发生暴发的地区,开展出血热防病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防病和参与防治的意识。(4)总结暴发疫情处理后,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在疫情处理结束后7日内,写出详细的暴发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将个案调查表录入数据库,一并上报。(二)国家级监测点的监测以县为单位,建立国家级监测点,开展人间疫情和宿主动物监测。1.国家级监测点选择原则(1)近三年出血热发病水平居全国前列的省;(2)多数监测点近三年的出血热发病率达到高发或中发水平,同时兼顾低发地区;(3)监测点能够代表我国疫区和疫源地主要类型;(4)监测点具有一定的出血热工作基础,能够承担并完成监测任务;(5)各省可结合原有国家级监测点进行选择;(6)国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将适时调整监测点。我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为国家级监测点。82.监测内容(1)常规疫情和暴发疫情监测同全省常规监测,同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出血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全部进行个案调查。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个案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并逐级汇总上报。省疾控中心每月20日前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血清学核实诊断对监测点报告的出血热临床诊断病例,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采集急性期血清标本,少于50例的全部采集,由省疾控中心或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用MacELISA或胶体金标记试纸条方法进行血清学核实诊断(见附件1、2)检测,进行核实诊断。并将血清学核实诊断结果立即录入个案调查表数据库。(3)病例的病原学监测采集急性期患者的全血进行PCR、病毒分离、核苷酸序列测定和交叉中和实验,分析流行型别(见附件5、6)。1)核酸检测MacELISA法或胶体金标记试纸条方法核实诊断阳性的病例,由省疾控中心采用RT-PCR进行核酸检测。抽样数不少于20例,如果确山县全年病例数低于20例,全部检测。2)病毒分离确山县每年采集一定数量的急性期病例全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9病毒分离。省疾控中心每年从血清中分离汉坦病毒2株,混合型疫区分离姬鼠型和家鼠型各1株。阳性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鉴定。3)序列测定省疾控中心对分离到的病毒和阳性PCR产物进行M和S片段序列测定,并将测序结果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不具备序列测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序列测定。4)血清分型确山县每年采集20份实验室确诊病例恢复期血清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交叉中和实验(附件7),进行血清学分型。不具备条件的省份,可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清分型。5)结果的报告和反馈省疾控中心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将病原学监测结果(包括核酸检测、病毒分离、序列测定)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附表4)。(4)宿主动物监测以县(区)为单位,逐步查清居民区及野外宿主动物种类、分布、密度、感染率和所带病毒的型别及变异情况(见附表2、3、4)。未设国家级监测点的地区可参照以下内容进行宿主动物监测。1)鼠密度的监测①调查点的选择根据确山县的疫情分布情况和地理景观选择调查地点。农村居民10区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既往有出血热病人发生的自然村;在调查自然村外500米半径范围内,进行野外鼠密度调查,应选在河流、水渠、道路两旁、田埂、坟地和场院等可能有鼠类栖息活动的地方。②监测时间每年3~4月和9~10月各一次,分别在农村居民区和野外同时进行监测。③捕鼠方法按出血热鼠密度监测有关规定方法进行。④分类鉴定记录捕获的宿主动物名称应写学名,其名称和鉴定方法、标准参考《医学动物分类鉴定》、《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及疫苗应用研究》附录部分(陈化新,罗成旺主编,2001年香港医药出版社)。2)鼠感染率调查每次分别在居民区和野外各捕鼠50只以上,进行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计算感染率。①鼠标本的采集取分类鉴定的鼠,无菌解剖,取鼠肺,放入编号的冷冻塑料管内,封口,放入液氮罐内保存。在取鼠肺的同时,用滤纸条(5cm×1cm)沾取鼠血,阴干后用塑料袋包好放入液氮罐。罐中保存。上述标本带到实验室后,应及时放到超低温或低温冰箱内保存,或尽快分装检测。11②鼠肺抗原和血清抗体检测省疾控中心应用免疫荧光法检测鼠肺出血热病毒抗原,或用双抗原夹心ELISA检测鼠出血热抗体(见附件8、9)。③结果报告省疾控中心在完成捕鼠任务后,一个月内将鼠密度和鼠感染情况监测结果(附表2、3)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宿主动物的病原学监测①核酸检测省疾控中心对免疫荧光阳性鼠肺标本,采用RT-PCR方法(见附件6)进行核酸检测。②病毒分离确山县对采集的阳性鼠肺标本,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分离(见附件5)。省疾控中心每年从鼠肺中分离汉坦病毒2株,混合型疫区分离姬鼠型和家鼠型各1株,阳性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鉴定。③序列测定省疾控中心对分离到的病毒和阳性PCR产物进行M和S片段序列测定,并将测序结果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不具备序列测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序列测定。④结果的报告和反馈省疾控中心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将病原学监测结果(包括核酸检测、病毒分离、序列测定)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附12表4)。四、监测系统组成和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出血热监测工作,并提供所需监测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组织全省监测方案的起草、论证、修改和完善,为全省出血热监测提供技术指导。2.为国家级监测点提供一定监测经费补助。
本文标题:河南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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