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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与现代报刊的发展一、新闻图片在现代报刊中的地位与作用当今社会,视觉传播文化已经迅速兴起。新闻报道中,新闻图片已经不再只是新闻文字的附加说明。新闻图片已经突破了传统新闻模式,成为一种独立运行的新闻载体,即脱离文字报道而独立存在,成为单独的图片新闻,独立反映了社会大众所关心的生活现象。新闻图片有别于新闻文字,新闻图片顾名思义以图片为主组成新闻,在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事件中以其特有的直观性给读者带来视觉冲击作用,达到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图片与文字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直观性与瞬间性,图片可以让读者在一瞬间直接地完整地接收相对完整的信息。读者对图片的偏好,使得新闻图片报道方式在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中衍生了重要的分支,它不仅仅快捷迅速直观地传达信息,还有效地刺激了读者的阅读欲望。(一)图片的特点1、直观性新闻图片不仅在传播史上创新了一种新颖的传播方式,重要的是以视觉传播的方式扩大了传播的信息,以及增强了新闻信息传播的效果。新闻图片是一种视觉新闻,它主要作用于人的视觉系统,让读者通过视觉来感知,获取信息。新闻图片与新闻文字相比,更具有视觉直观的特点。新闻图片以线、形、色、质为语言,将事物的形象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读者看照片时的效果是一目了然,用真实画面再现新闻事件,这种视觉效果,就是视觉直观性。读文字、听广播要通过想象来间接把握事物,具有多义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图片则是具体的、直接的和确定的。能够借助图片营造不同于文字的视觉冲击力,因为图片能让受众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人们更为真实地感受着新闻事件的发生与发展。新闻图片用形象说话的特点,使其超越语言文化文字的障碍,使用不同文化语言的人们,都可以通过对图片的直观感知来进行信息的交流。摄影拍下的新闻图片用作新闻的载体,传达事件发展过程中最重要、最精彩的瞬间,把人物的动作、神情、周围的环境原汁原味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和强烈的现场感。2、真实性。新闻图片的现场摄影,是以事件现场为对象,具有较强的现场真实感。我们通过新闻图片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事情。所谓趣味,就是发生的奇闻异事、富有人文与生活情趣的新闻事件。所谓真实,就是所照的照片必须是现场真实场景的再现,而不是事件发生后组织人员再现场景的补拍。毋庸置疑,新闻图片因为它与生俱来的真实性,成为不可忽略的报道新闻的手段之一,在新闻报道领域里起到了独特的重要作用。3、纪实性。新闻图片是纪实的。它是生活中件事发生的瞬间用图片做载体而反映出来的真实面貌和事物本质的。新闻图片必须来自新闻事件发生的现场或新闻人物活动的现场。受特定时间、空间严格限制的现场,缔造了新闻图片的纪实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新闻图片与新闻文字的根本不同。文字记者可以根据对于发生的事件、人物的认识、经验、感知、理解以文字描述出事件的原貌,从表现形式上看,无不避免地带有主观性、随意性;而摄影图片却必须面对一个真实存在着的事物,一个真实存在的空间和现场,面对事物或现场进行直接复制。因此,图片是对现实的记录。“新闻图片纪实性包括:一是摄影利用照相机和感光材料的技术性能如实地把被摄对象的自身形式记录下来;二是它只能摄取相机镜头前面确实存在的具体的可视的实体;三是摄影所记录的都是客观对象在运动变化过程中某个瞬间的状态,它拍摄动体时也只能把动态凝聚在一个同定的静止的画面之中;四是摄影只能在二度空间的平面上表现三度空间的立体形象,它的立体感和空间感是靠用光、构图、景深等技巧来体现的。”1(二)发展新闻摄影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1、发展新闻摄影是读图时代的需求法国作家里吉斯·黛布雷提出一个这样的理论:关于媒体,可以用三个时期来对人类社会进行说明——即书写(writing)时代、印刷(print)时代和视听(audio-visual)时代。根据这一理论,第一个时代是语言统治(logosphere)时代,第二个是书写统治(graphosphere)时代,第三个是视图(videosphere)统治时代。2在这样的时代到来之际,新闻图片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传播新闻信息的图像载体,报纸媒体适时地运用科技发展的产物,运用新闻图片、图示、插图等传播信息,使信息传播更快捷更迅速,使人们在信息传播上也走进了信息快餐时代。当代社会,信息快餐时代是人们对信息获得在方式上新颖与快捷的要求,信息快餐时代滋长了视觉文化成为文化传播的主导传播载体。视觉文化的兴起对新闻传播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新闻信息的传播方式要帮助人们在最短时间内最快速地获得信息,而这就依赖于最具有视觉直观性的图片,因此传播界从而进入了“读图时代”,随着读图时代的到来,新闻图片扮演的角色、占有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新闻图片不仅仅是美化版面的编辑方式,更是独立承担传递信息、传播观点的载体,成为与文字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的角色。图片已经作为人们感知信息、认识事物的媒介进去人们的生活方式中,成为现代人重要的传播信息和接收信息的重要方式。这种视觉直观性的凸显,使得人们对看图的依赖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新闻摄影图片逐渐成为时代发展不可改变的信息传播的方式。2、新闻图片是视觉文化传播时代的必然选择视觉文化时代要求信息传播做到让读者更快捷、更简单容易地接收和认知信息,必然要选择新闻图片作为传播方式武器,这就是报纸的图像化,即图片作为视觉文化传播信息最有力的武器,衍生了报纸图像化时代的带来。在图像化的进程中,报纸越来越重视形象图片新闻的作用。在报纸发展历程中,图片越来越多,占的版面也越来越大。以影像为主要组成部分的视觉文化传播系统正成为现代信息传播的文化体系,逐渐脱离了以语言为中心的理性主义形态,而转向以影像为中心的感性主义形态。视觉文化的基础就在于视觉因素,也即影像因素,视觉文化的意义在于转变传统的文字文化与思维方式。正如美国学者尼古拉·米尔所说:“要用视觉文化瓦解和挑战任何想以纯粹的语言形式来界定文化的企图”。3又如周宪所说:“视觉文化,不但标志着一种文化形态的转变和形成,而且意味着人类思维范式的一种转换”。4社会时代的经济快速发展,要求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效率提高,在快节奏的生活步伐中,人们获取信息的阅读习惯也发生改变,变成有选择性地速度,这种速度方式,最适合而又最受欢迎的就是图片,相对于冗长的文字,读者偏好于一览全貌的图片。图片在视觉文化传播方式中成为感染和吸引所有人的通用语言,并带来了从传统的“告知”信息向现代的“展示”信息的方式的转变。二、新闻图片在现代报刊中的应用现状1、新闻图片在现代报刊中不可遏制的向上趋势①新闻图片数量日趋增长②新闻图片的尺寸和数量显著增大③新闻图片稿件的比率和位置上移④图片库、图片社应运而生⑤拍客——是读者同时又是摄影记者2、在新闻图片应用上存在的问题2.1过度重视新闻图片可能带来的问题2.2新闻与宣传分不清长期以来,很多人没有分清新闻和宣传的区别,甚至认识两个词是同义词。这是由于我国的新闻传播体制的特殊性造成的。我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媒体接受各级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同时党的宣传工作也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来传播。因此在部分人眼里,没分清新闻和宣传之间的区别。但是,从“新闻”、“宣传”的定义来看,从传播学的角度来分析,两者存在着较大的区别。李良荣在《新闻学概论》中给新闻下的定义是: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新闻是新近事实变化的信息。《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传播》中对宣传是这样定义的:“运用各种符号传播一定的观念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社会行为。”根据“新闻”、“宣传”的定义,我们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新闻与宣传两者的区别:1、目的不同。新闻的目的是使“受者晓其事”,具有告知性。而宣传是具有诱惑性,以信息为“诱饵”去宣扬传者的主张,使得受者接受这一主张,甚至对受者的行为产生影响。2、内容不同。新闻是注重事实性,然而宣传注重的是思想性。新闻往往是给受者带来尽可能客观的信息,而宣传的传播的内容明显是带有传者的个人意志和主观的想法。3、传播方式不同。因为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讲究时效性,所以新闻的传播不具长期性,甚至是一次性。宣传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改变受众的思想,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往往需要重复性、持续性的传播。4、受众的态度不同。受者对新闻的态度是主动性的,对宣传的态度是被动性的。5、本位不同。新闻是以受者为本位,注重受者的需求;宣传是以传者为本位,注重传者的操控。2.3新闻图片在现代报刊应用中的伦理问题2.3.1、新闻图片伦理问题的提出在新闻媒体记着的生存工作环境中,充满了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和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从而产生道德伦理的问题,随着读图时代的到来,新闻图片的传播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由此引发的道德问题日益严重,道德问题不但影响了传播自身的发展,也影响了读者的受众认知和行为,进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社会学者越来越多地关注这个问题。近年来,我国对西方学者在这个问题的研究翻译中,较为著名的由媒介伦理方面的学者李青藜翻译的由菲利普·帕特森和李·威尔金斯合著的《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这本书着眼于伦理学在信息社会各种媒介中的应用,通过文本、案例、图片分析应该如何更好地、更合乎伦理道德地完成工作,并汇编了大量最新的关于媒介伦理的案例,将讨论锁定在媒介。”[1]通过对新闻传播内容的分析,发现现代报刊应用中新闻图片的主要伦理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2.3.1.1假图片以假乱真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图片新闻的最基本要素,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从新闻图片应用以来,假照片就进入了受众的视野,迷惑受众对传播信息的判断。对传统的报纸图片真实性的质疑,多数是对其片段性的质疑,但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摄影技术与图像处理技术的更新换代,使得对真实性的质疑无可避免。数字化影像技术给有心之人提供了造假的机会,对图片的真实性构成了很大的威胁。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猎人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并引发全国性关注。2008年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判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除外,还有在新闻报道上配置虚假插图,例如,加拿大的《卡尔加里先驱报》误把钱塘江潮当作海啸照片刊登在头版。照片中数米高的浪潮正向人们席卷而来。该照片引起巨大轰动。但令人惊讶的是,事后证明该照片并非是在12·26“世纪海啸”中拍摄,而是2年前于中国杭州拍摄到的“钱塘江潮”!(图1)[3]图1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文字与图片失实,这种图片报道违背了图片最基本的客观真实性,直接导致众多媒体纷纷陷入公信力备受质疑的尴尬地位。2.3.1.2渲染血腥暴力、灾难悲情痛苦近年来,为了追求市场效应,吸引读者眼球,媒体对血腥暴力、灾难悲情图片的追求已经到了不可忽略的程度。用暴力图片刺激读者感官,用悲情图片赚取读者眼泪这个传播主题本不应该成为新闻报道的根本,新闻报道应该本着更多地体现人文主义关怀和人道主义情怀。在我国的新闻报道中,不乏用死尸、杀人现场的拍摄画面,“9.11”事件遇难者跳楼的图片、“5.12”事件的惨不忍睹的孩子的尸骸图片。报道中,将犯罪现场、灾难现场大量血淋淋的图片用来吸引眼球。这些图片不单刺激了罪犯的犯罪欲,更增加了遇难家属的悲痛感,令读者和受害者窒息,这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而在这一个层面上,新闻报道者利用他人的痛苦来赚取读者的眼球,违背了新闻报道的伦理道德观,新闻报道俨然成为伤害读者的工具。2.3.1.3侵犯隐私,肖像权、名誉权等公民权利现代科技的高度发达,使得新闻拍摄者可以在被摄入图片中的人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拍摄照片。这就给新闻摄影记者侵犯被拍摄者的人格权利提供了技术支持。而图片编辑在发表这类图片时,对此类新闻图片权利意识不强,侵犯被拍摄者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新闻图片通过展示病残,但实际上侵犯人格权。2008年1月9日,某网站题为《1岁女童皮肤松弛起褶皱全球无有效疗方》的报道。刊登了“一岁的丽丽(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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