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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市场——解读金融危机【摘要】决策权已不再把握在少数人手中,而是由成千上万个企业及投资者所掌握,尤其是大型机构投资者。市场经常是由索罗斯这样的特立独行者所引导,在奖励优胜者的同时,无情地淘汰失败者。1992年9月16日,金融家乔治•索罗斯挑战英国政府,打赌英镑对德国马克及其它欧洲货币的汇率偏高,历史上一场赌注最大的赌博游戏由此展开。在投入了100亿美元之后,索罗斯胜出,英镑被迫贬值,而索罗斯则从中赚取了9.5亿美元。至今索罗斯仍以“能够击败英格兰银行的人”而闻名于世,然而他那次行动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一人一事的范围。在此之前,人们都认为世界各大中央银行的储备足以抵御货币价值的任何波动。然而索罗斯却证明,日常货币交易的强度和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各国中央银行的储备。实际上,这种力量对比从有利于政府向有利于个人金融市场的转化,早在1986年就发生了,并且在1998年达到了顶峰。没有哪里的变化会比世界金融市场上的变化更富戏剧性。曾经由银行(经常还有政府)主导的那种封闭的、严密控制的金融体系,已经被资本跨境自由流动所取代,规模更大、一体化程度更高的全球市场取代了封闭的国内市场,人们所熟悉的按照地域划分的市场和产业结构也处于不断变化中。英格兰银行领悟到,决策权已不再把握在少数人手中,而是由成千上万个企业及投资者所掌握,尤其是大型机构投资者。市场经常是由索罗斯这样的特立独行者所引导,在奖励优胜者的同时,无情地淘汰失败者。虽然这一新的金融格局带来诸多好处,但我们更要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众多“新兴市场”国家已向全球资本开放了金融体系,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在必要的市场基础设施和标准尚未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开放的。银行监管、会计和治理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发展均不充分,难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结果,金融危机随之而来。一、概说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定义。金融危机被公认为难以定义,如果仅以现象和观点看,其开端和终结也是难以准确认定的。世界银行官员在一份报告中将金融危机定义为:迫使银行体系遭受重大损失甚至消除的金融事件。我们认为,危机涵盖了两方面基本内容:其一,涉及金融方面,对银行流动性、支付系统与偿付能力的沉重打击而导致的金融衰弱是金融危机的显着特点;其二,恐慌呼啸而来,存款人和投资人的信心急转直下,不仅使银行体系的形势更加严峻,也加剧了实体经济中的问题,进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金融危机正在频频爆发。1970年代,危机表现为拉美债务危机,对拉美的银行造成了冲击;1980年代早期,智利和摩洛哥遭遇金融危机;1980年代末,美国储蓄与贷款协会(S&L)遭受金融危机的打击;90年代初,危机登陆瑞典、芬兰、挪威以及大多数转型中的社会主义经济体;1994年至1995年,危机席卷委内瑞拉、巴西和墨西哥;1997年,泰国、印度尼西亚以及其它多个亚洲国家也爆发危机;1998年,俄罗斯拖欠债务引发震荡,影响之广甚至波及到遥远的巴西。在过去的20年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的次数有增无减,而近10年间这一趋势更加猛烈。据世界银行统计,20世纪80年代共发生了45起系统性的重大银行危机。到了90年代,重大银行危机增至63起,增幅超过60%。此外,新兴市场经济体危机发生次数的激增更是为这一趋势火上浇油,这在拉美、亚洲及正从国营经济向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体制转型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中尤为严峻。我们目睹了危机中的众生相。在厄瓜多尔和阿根廷,中产阶级储户为了提取他们一生的积蓄,徒劳地敲打着银行的大门,而银行却因遭到全国性流动危机的打击而关门歇业。2002年的阿根廷,不仅金融系统崩溃,其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也全面瓦解。在印尼,我们亲眼目睹了店主们在雅加达街头暴乱中苦苦挽救自己的生意。在韩国和日本,我们眼见兢兢业业的员工被失业的威胁压弯了腰,关于自杀事件的新闻报道不绝于耳。按照常理,金融危机会在几年后逐渐平息:政府出手挽救有偿还能力的银行,将破产银行清盘,存款人得到担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会提供短期贷款。按照常理,危机造成的直接损失指的是正在发生的新增成本,但实际上并非经常如此。更为准确的解释应该是把损失当成“沉入”成本,并把所谓的直接损失看作在银行危机中纳税人对存款人的转移支付。从这一角度来看,危机就是政府在全体公民之间分配损失的过程。然而,对于外部观察者而言,形势已经趋于正常,报纸上有关危机的大字标题也逐渐消失,或者至少从头版退到了商务版。有三分之一的危机是这样发生和收场的。金融危机的代价。危机对各经济体而言均意味着巨额损失,因为挽救金融系统要付出直接成本(即纳税人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担保和为银行系统注入资本金),而增长受挫还会造成更为重大的代价。在瑞典和美国,危机给纳税人造成的损失,大约相当于该国GDP的4%-5%。而在墨西哥,相应成本接近750亿美元,约相当于GDP的20%。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上升至30%-40%,甚至更高。在韩国,据英格兰银行研究,韩国政府已直接投入1250亿美元用于稳定金融体系,约为该国GDP的35%,1981年的智利和1997年的泰国为42%,1980年的阿根廷和1999年的印尼则达到50%以上。英格兰银行的研究显示:过去25年间,银行危机所造成的损失平均相当于GDP的15%-25%。在亚洲,潜在的损失十分惊人。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2001年估算,亚洲地区不良贷款总额在危机发生后的短短2年时间里便增长了约1/3,高达2万亿美元。还有更加重要又鲜有人论及的代价,即机会和增长的损失。这些代价是随着现金流枯竭、贷款停发、存款交易冻结、不动产价格剧烈动荡而出现的。例如,韩国因为危机所丧失的经济增长机会约相当于其GDP的17%,这一比例在墨西哥约为10%,在瑞典则为5%。逐步扩大的风险。金融危机通常旷日持久,过去20年间,半数以上的金融危机持续了4年以上。截至2002年,牙买加在金融危机中苦熬了8年,而那一年也正是印度尼西亚深陷危机的第5个年头。1998年金融危机和货币贬值后,俄罗斯的银行在4年后才有能力再次发行国际债券。在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由于缺乏解决危机的政治意志,危机久拖不决。有些金融危机则周期性地爆发。1994年,土耳其因不均衡的自由化、巨额财政赤字及对未对冲的短期外币贷款的依赖引发了危机。其中央银行和财政部态度犹豫不决,平息事态的措施力度不够,无法解决其经济和银行系统存在的深层问题,甚至是在掩盖问题。结果到2001年,区区一家中等规模的德米尔银行(Demirbank)倒闭,就引发了危机卷土重来。直到2002年初,土耳其为了争取达到欧盟的入盟要求,才开始处理其银行系统的结构性问题。对股东和社会来说,金融危机堪称重大事件,决不能放任不管。更为严重的是,危机常蔓延过政治边界,一些附带效应逐渐显现,比如在其它一些未料想到的国家会出现较高的风险溢价,而且政府最终也可能倒台——近年来,在印度尼西亚、厄瓜多尔、俄罗斯和阿根廷,危机就引发了政府倒台。最近几年的新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危机经常毫不留情地波及其它市场。1998年8月俄罗斯出现债务违约后,全球几乎每个债券市场的债券收益率均大幅上涨,结果导致巴西的公司被迫支付比以前高出1300个基点的利率。同时在美国,新设立的公司发现,无论利率开出多高都无法发行债券。二、解析爆发原因是什幺原因促使金融危机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影响也更为广泛?答案很简单。我们知道,运行不佳的市场能够滋生出危机,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尤为真切。回顾过去,很多新兴市场国家向外资流开放的时机不够成熟,无法有效质询和监督管理层。而国外投资者则不这幺认为,他们把钱撒向这些国家,指望获取高额回报。结果是,这些资本流产生了问题:宏观经济政策越“利好”,资本涌入量就越大,导致了宏观经济游刃有余,微观经济却不堪重负,困境重重。金融市场正在进入新时代。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60年代末,政府管制、资本缺乏流动性、标准不统一和技术限制在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构筑起了地域壁垒。经济主要是在各国境内运行,国家间交换的主要形式是货物贸易和贸易融资所需的货币。由于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和汇率,战后还未发生过全面金融危机,特别是蔓延到其它国家市场上的危机。即使出现问题,通常都仅限于个别银行,而且多是因为贷款不够审慎而导致的。实行固定汇率制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所有这一切开始发生变化。北美、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采取浮动汇率制,开始开放资本项目,允许跨国金融投资,并放松了对本国金融机构的管制。1970至1980年代,跨境资本流动稳步增长,但主要局限于各工业化经济体。1989年柏林墙倒塌,标志着金融市场的新时代的开始。国家丧失对利率和汇率的管制权,数字通信的飞速进步带来了真正的全球化,新兴市场和前苏联集团的转型经济体也加入了金融自由化的行列,且一般都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明确支持。资本流动迅速涌向全球各地,深入各个偏僻角落。跨境资本流动的激增生动地显示出这一变化。1980年,跨境股票(相关:理财财经)和债券的年交易总额只有区区515亿美元,到200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8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与此同时,跨境银行贷款也从4165亿美元增长到近1.8万亿美元。在国外证券(相关:理财财经)交易所发行股票的公司数从1990年的242家发展到2000年的2070家以上,同期筹资额也从160亿美元增长到3160亿美元,约增长了20倍。新兴市场与全球资本市场联系起来。新兴市场向海外投资者打开大门以吸引外资潮,始于1980年代的拉丁美洲,并在1990年代日渐兴起。这给金融危机创造了条件,因为这些国家没有必要的市场基础设施和保障措施。更糟的是,在新兴市场金融系统占支配地位的是银行,而不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美国,银行只向私人部门提供其所需外部资金的25%,其余则由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提供。而在亚洲、东欧、非洲以及南美的市场中,这一比例通常是颠倒过来的。资本市场在这些国家的发展不充分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从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角度来看,银行业存在内在风险性。它吸收短期存款,但提供浮动汇率和固定利率的长期贷款。在许多新兴市场中,当银行以短期借款和外币借款形式吸纳资金,而后对外提供长期本币贷款的时候,将会出现资产和负债期限错配,以及货币错配的问题。银行的企业客户有时为追求较低的利率而甘冒货币风险,后来往往会后悔不迭。由于银行承担着每一个借款人的全部违约风险,因此是在集中风险,而非分散风险。1980年代,当新兴经济体欠发达的、脆弱的金融体系融入全球金融体系后,全球金融体系的架构就发生了变化,并产生了双向风险:新兴市场要立即应付来自世界金融中心强大力量的挑战;而发达市场的金融体系则不得不应对和消化此举带来的更大的波动性。银行贷款过热引发波动。毋庸置疑,国际资本流动确实波动性强,是诱发众多金融危机的因素之一。但令人惊异的是,一直以来,外国银行贷款比跨境股票债券投资的波动还大。例如,1996年,发生亚洲金融危机的5个国家共接受了478亿美元的外国银行贷款,而1997年危机发生后,这一资金流入变成了299亿美元的资金流出,一入一出相差750亿美元。一年以后在俄罗斯,外国银行贷款再次成为逃离最快的资金。1990年代晚期,外资银行贷款总额的年变化幅度远远大于债券和股票资金流的变化幅度,因此具有更大的波动性。很多人以为银行贷款是长期专项贷款,不可能突然撤走,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债券和股票市场主要通过价格而不是数量来适应变化的市场条件,当危机发生,为避免损失立即化为现实,投资者不可能大举抛售。但银行贷款则不同,它不具有流动性,且利润固定,因此银行通过贷款数量而不是价格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状况。当问题出现苗头时,银行只要减少贷款就能够避免出现贷款违约,因此每家都巴不得第一个撤走,这种一致的行为更加大了波动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越是在情况最糟糕的时候,银行越是大力贷款给新兴市场,以获取潜在高回报。面对本国堆积如山的坏帐和极低的总体回报率,日本的银行成为泰国和其它东南亚国家的最大贷款人,截止到1997年6月的贷款总额已达到972亿美元。但同时,外资银行贷款又对潜在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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