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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32我来说两句更换背景颜色:更改文字大小:默认大小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助理、金融办主任王会民近年来,新疆金融业取得了迅速发展,金融资源总量持续增长;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服务经济功能逐步增强;金融监管体制逐步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但总体看新疆金融业与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较大,在西部地区也不占优势。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张春贤书记的指示精神,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十二五”新疆金融业发展,为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是当前我区金融工作的重要课题。一、促进新疆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对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提出的“三化”目标,服务地方经济、加快“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建设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改革开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金融要素市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为着力点,以营造良好服务环境为保障,加快我区金融业发展,显著增强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在上述指导思想下,到2015年要实现“四个基本建成”:基本建成以银行为主体,信用担保、证券、信托、租赁、保险、期货机构竞相发展、覆盖广泛、功能互补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货币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要素市场,实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共同增长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金融强力支持经济高速发展并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基本建成与新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使金融业成为新疆重要支柱产业,使新疆成为西部的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先行区、人民币跨境贸易与直接投资结算示范区、金融机构聚集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试验区,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初步实现向西部金融强省区跨越的历史性转变。二、加快新疆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一)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目前,我区地方金融机构正处发展初期,“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加快金融机构改革开放步伐,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快速健康发展:1.加快地方商业银行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力度,适时组建“新疆银行”,在地州市、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在新疆和周边地区广泛建立营销网络,扩大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使其成为服务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的金融主力军。2.加快农信社改革。深入推行全疆农村信用社改革,健全完善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改组成为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增资扩股,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三农”信贷投放,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的作用。3.大力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监管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分工合作,实施精细化市场管理、风险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鼓励和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在各地、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到2015年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突破100家、村镇银行突破30家,使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成为“三农”和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4.大力培育和促进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通过国有优势资源注入、投资多元化、完善治理结构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新疆金融投资公司及其控股的凯迪投资公司。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体系,投资组建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公司,为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创造条件。(二)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为新疆跨越式发展集聚资金目前新疆上市公司已达37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35家,H股上市公司2家,上市公司家数位居西北五省首位,列全国第16位;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但新疆资本市场起步晚,上市公司普遍规模小,直接融资少,中小型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自2008年以来,为了形成促进企业改制上市的体制合力和政策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们先后开展一系列工作:起草出台了新疆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企业上市费用补助实施细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支持政策;建立了动态管理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建了新疆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中心和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搭建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和辅导平台;争取新疆高新企业进入证监会三板市场试点;搭建了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的平台。“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1.实施“四个一批”工程。一是做强做优一批。加强对现有上市公司支持服务力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每年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60-70亿元,培育出5-10家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双超100亿元的大型上市公司。二是上市发展一批。力争每年新上市企业3-5家,每年从资本额市场融资20-30亿元。三是筹备一批。力争每年有5家左右的优势企业达到上市条件。四是改造一批。力争每年1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上市辅导。2.推动三板市场试点,积极参与三板市场建设。一是继续争取将乌鲁木齐高新区非上市公司纳入中国证监会中关村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目前,通过协调沟通,乌鲁木齐高新区已被中国证监会纳入试点考虑范围。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给予先行先试的政策,拓展新疆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的功能,在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市场体系中承担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任务,推动非上市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3.培育创业风险投资体系。拓展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的功能,搭建股权投资类企业与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接的平台。进一步加大地方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给政策支持,吸引内地股权投资类企业投资和参股新疆企业,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类或机构在新疆设立总部、分支机构和出资设立法人投资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股权投资类机构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积极探索筹建新疆高新技术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新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新疆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企业吸引创投、创投带动金融”的发展模式和方式。4.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和上市推进机制。以金融办(上市办)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各地州市多层次支持体系,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效果纳入各地州市的绩效考核范畴,形成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地州市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小企业的良好格局。积极拓展新疆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中心的功能,建立银行机构、投资机构与企业间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把银企项目综合性推介、区域性推介以及专业化推介等形式结合起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或可转换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大力发展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引进民营、外资等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进经济高速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进经济高速发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加大信贷投放、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年信贷增长率不低于23%,到2015年,全疆贷款余额突破1.2万亿,新增贷款8000亿元,为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2.加大金融支持农牧业现代化的力度。“三农”贷款的增速要高于全疆信贷的增速,引导银行机构配合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提升农林牧副等行业产品附加值,扶持、改造、提升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产品加工企业,拉长产业链,创出绿色知名品牌。建立金融支农联合工作机制,整合金融支农资源,在“农业信贷、农业保险、农业投资、农业担保、农村信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今年年末全区偏远乡镇和兵团团场实现金融服务100%覆盖。2012年末,力争农村地区电子支付系统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大农户贷款投放力度,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富民安居”、“富民定居”工程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疆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200亿元以上,实现农村人均一万元,户均四万元的目标。3.优化信贷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强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新疆新型工业化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优势产业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协同环保部门推行“绿色信贷”,利用信贷杠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4.做好跨境贸易与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推动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发展。2010年10月28日,新疆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以此为契机,大力贯彻实施自治区打造向西开放“桥头堡”战略,充分利用新疆与周边8个国家接壤的区位优势,全力做好试点工作:一是建设高效的跨境贸易结算金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和流程,为边境贸易、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提供更加高效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稳步推进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二是大力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业务,搭建多币种货币清算渠道,不断拓宽金融业发展空间。三是引导和支持企业抓住当前中央支持新疆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优势资源开发、能源战略合作、经贸合作等,提升和完善涉外经济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四)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建设和管理,实现良性发展截至2009年末,自治区共设立了102家融资平台(不含兵团的11家),总资产1096.48亿元,总负债626.79亿元,利润-1.69亿元;除和田地区外,全疆14地州(市)都设有融资平台,其中自治区级6家,地州(市)级16家,区县(市)级80家;各融资平台共获得银行授信总额1394.30亿元,银行贷款余额704.98亿元,不良贷款1.2亿元,不良贷款率0.17%。从总体上看,我区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基本上在政府财力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融资平台在制度的建立、资金的使用、贷款的管理上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新疆融资平台也存在目前全国共有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贷款归还依赖于地方财政,融资平台管理存在一定的缺失,融资平台的资本金不足。“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采取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地方融资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一是夯实融资平台资本金。通过把政府各部门掌握的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矿产资源等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注入到融资平台,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实体化”。采取现金增资、规费收入注入、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充实自治区本级及乌市几家大的融资平台现金资本金。二是提升融资平台的多元化资本运营功能。支持有条件的自治区级、地州市的融资平台,提高资本运营水平,逐步发起创立专业性创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设立并完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引导各类高水平的投资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全面完善金融服务平台。三是完善融资平台的产权结构。通过引进民间资本、战略投资者等市场化运作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四是加强融资平台的规范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规范管理。完善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融资平台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的能力。加强监督和引导融资的作用,制定并出台融资平台贷款授信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贷款投向的允许与禁止范围。坚决禁止融资平台贷款的无序竞争。通过各级融资平台,增加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及农村水利建设信贷投放,到2015年贷款余额力争突破2500亿元。(五)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1.健全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本文标题: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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