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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代议制度第一节代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英国最早产生传统议会的原因国王与贵族的封建分封关系近代西方议会制度来源于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封建等级会议。欧洲的封建等级会议产生于欧洲封建制度。欧洲封建制度的土地分封制决定了国王与贵族是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二、传统议会的出现1265年召集的“等级代表会议”,被视为近代英国议会的雏形。1302年法国国王第一次召开了由僧侣、封建主、骑士和城市市民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又称为三级会议。三、现代西方议会的产生和特点近代时期的议会:1689年英国确立了议会的法律和权力地位。1789年举行的三级会议上,市民代表同王权发生冲突,退出等级会议,自行成立国民议会,成为近代法国议会的开端。在封建社会末期,国王、“市民”(新兴资产阶级)、“诸侯”(贵族)三股不同的势力在利益上既有联系又有对立。现代西方议会的特征基本特点: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向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明显标志:选举制和议会的存在。建立在近代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基础之上,经过资产阶级革命才最终确立的。英法美议会制度的特点1.议会建立的过程在英国的政治体制中,素有“议会至上”的传统,因此在与封建王权的斗争中,议会始终是资产阶级手中的一张主要王牌。加之资产阶级与贵族及封建君主有着密切联系,使英国的议会充满了妥协性。法国的议会从建立到稳固,经过了资产阶级与封建专制之间三百多年的反复斗争的反复选择,最后才走上了现在的议会制道路。美国独立后,在从来没有封建势力的国土上,他们根据新兴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需要,遵循孟德斯鸿等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理论设计,建立了包括国会在内的政治体制。2.议会的地位英国议会的地位向来尊崇,议会执掌的立法权远远高于其他权力。有“议会主权”之说。在斗争激烈、局势动荡的法国,议会的地位和权力同样长期处于变动之中。美国议会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只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三种政治权力中的一种。况且,美国是一个重实际、善应变的民族,需要处理大量行政事务的政府部门的权力很容易得到扩大。第二节代议制的组织结构一、两院制和一院制1.西方国家议会两院的组织特点:(1)上议院议员的当选资格一般高于下议院议员的当选资格。(2)大多数国家的上议院议员非直接选举产生,而下议院议员一般按人口比例直接选举产生。(3)上院议员任期一般长于下院议员,而且实行定期部分改选。美国实行两院制的原因适应美国联邦制共和国形势的需要。两院制能制约民选议院的过激与冲动,防止其为帮派头子所操纵而通过过分的和有害的决议。防止单一的立法机构为野心所左右或为贿赂所腐蚀。设立一个成员任期较长、较有经验且相对独立于民选制度控制之外的机关,能保持中央政府的稳定性和国内外政策的连续性。2.一院制采用一院制的国家大多数是亚、非、拉三大洲新独立的国家。这些国家采纳一院制的具体原因不尽一致,但综合起来至少有以下两个实际因素:(1)新生的国家政权不稳定,完全照搬两院制不利于控制和稳固政权。(2)一院制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相适应。3.实行一院制或两院制反映了民主观的差异当代分析家认为,单一议院排除了只要两院制存在就有可能出现的卑鄙的拉票活动和计分行为。两院制议会的支持者认为上院提供了制衡机制。确切地说,第二院可以扮演限制和修正的角色,可以提供冷静的第二次思考的机会。最重要的是,第二院保证了国家不同地区在议会中的声音。二、代议机关的内部组织委员会是议会组成的小型工作组,负责处理议会的大量事务。委员会制度使得以委员会为中心的“工作式”议会区别于以议院为中心的“议会式”议会。就委员会的影响而言,美国国会是独一无二的。议会党团议会党团大致可分为3种类型:①一个政党单独组成本党议会党团。②由两个以上的政党的议员联合组成一个议会党团。如联邦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联合组成一个议会党团,称为基督教党团。③跨国议会党团。在某些区域性的国际组织的议会(如欧洲议会)中,由各成员国的有关政党的议员组成的政党组织。议会党团的任务是,贯彻本党的纲领和政策,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步调。第三节议会的职权立法权立法机构的重要意义取决于它们主张什么而不在于它们实际做了什么。正如奥尔森所指出的,“立法机构将社会和国家的合法权力结构连接起来。立法机构是代议制的实体:它们反映着公民的情绪和观点。”不同国家的立法权地位:在行政机构主导和政党居支配地位的议会中,法案即法律建议案可以在没有议会提议甚至修改的情况下就得到通过。在欧洲大陆的议会体系中,许多立法机构确实帮助制定了法律。典型的情况是,议会和政府共同创议和讨论法案,这种合作模式在较小民主国家尤为普遍。在一些总统制共和的国家,尤其是美国,议会在立法程序中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自主权。但大部分重要的法案也是来源于行政部门的。这些都是反对,但不都是“政治反对”政治反对的含义:特指反对政府作为的行为第四节代议机关的议事规则与程序一、议事规则会议公开原则一事不再议原则二、程序法案的提出:在美国,政府没有提案权,行政部门草拟的议案,只能通过议员提出。第五节代议制度的作用与前景代议制的困惑——立法机构衰退了吗?赞成的观点1.议会权力的虚化个人的自由权利和主权在民思想逐渐让位于社会本位的权利观和国家主权思想,立法机关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意义相对减弱,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的象征和代表逐渐为人们所认同。2.议会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由于其立法程序僵硬繁琐,信息相对闭塞,内部党派互相钳制等,明显缺乏随机应变能力,因而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和发展的需要。3.相比之下,政府(行政)部门以其权力的高度集中、行政首长负责制、富于机动性和灵活性等优势,被推到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前沿。英国的表现执政党通过党纪控制着议会的多数,内阁制定政策,议会主要是对其进行修改和批准,以至于有的西方学者认为,议会制政府事实上已成为内阁政府或政党政府。美国的表现国会的地位相对下降,总统在现实政治中逐渐取代国会的首要地位,成为美国政治的中心。国会趋向于向总统寻求政治领导和政治聚合力。法国的表现在第五共和国政体下,“政府支配议会”,“法国政治的根本性问题,即在行政部门与立法机关之间建立一种平衡,依然没有解决”。在其他西方国家,议会的传统地位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行政部门的挑战。反对的观点:1.即使议会不再创立许多议案,但是它们仍然发挥着代表、监督以及在议会制国家纳用政府职员等诸多功能。2.议会发展的基础仍在。3.作为政治辨论舞台,作为一种政治秩序向另一种秩序转型的中介物,作为不平抗争的提出者,作为监督机构,议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认为,议会的角色是改变与衰退并行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议会的改革和调整:第一,议会内部的组织更加完善,有关立法活动的专门组织有所增加,机构设置日趋完备。第二,议会的议事规则日益完善。第三,议会立法速度加快,公民创议权和复决权得到发展。第四,共同参与民主制作为代议民主制的补充。没有代议制就没有现代民主。议会民主是程序民主——政治制度化的主要表征。保证权力移交的平稳。政治过程公开化。立法机构最重要的作用被认为是从根本上防范暴政的出现。也使国家权力合法化。合法性理论的历史渊源:君权神授说人民主权学说,卢梭认为人民拥有的公意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基础,是当权者应该忠于的最终价值,谁没有公意,谁就是非法的统治者,反过来,谁掌握了公意,谁就可以成为合法的统治者。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政府的合法体系基于权威的体系,也就是说,服从其统治的人们认同其作出集体性决定的权利。即被统治者发自内心地认为统治者有权指挥他们,而自己则有义务服从统治者。韦伯提出政治权力合法性的三种形式:一是基于传统的合法性,即传统合法性;二是基于领袖人物超凡感召力之上的合法性,即个人魅力型的合法性;三是基于合理合法准则之上的合法性,即法理的合法性合法与合法性不同合法性通常用于讨论整个政府体系或政治体制,是指人们是否认同某一特定法律或整个政治体制的有效性。当政府的权威得到广泛的认可时,就可以认为是“具有合法性的政府”。合法是指一项法规的制定是否正确,即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合法性政府与其有效性一个政府合法性与其有效性密切相关。在现代世界,这种有效性主要意味着持续不断的经济发展。对现代国家来说,民主选举为国家提供了最为稳定的合法性基础。如何认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理解不能按照西方的权力分立和议会的代议功能的观念来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的提高不是通过与执政党相对抗而获得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权力网络的组成部分。
本文标题:比较政治制度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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