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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2009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重要条件。为了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本科教育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教学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培养学生严谨的求学精神、求实态度和创新意识;(三)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四)培养学生运用科学方法获取资料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五)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信息数据和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精神,明确整体管理目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具有本校特色和可操作2性的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院(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工作,抓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检查和质量监控;(三)负责成立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校级答辩;(四)负责编制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指导、审核院(系)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五)负责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编印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六)组织专家按10%比例随机抽样检查,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和评估工作,组织经验交流,以及资料的管理归档等工作。第五条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由3至5人组成。组长一般由各院(系)院长(主任)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教学科科长、教研室主任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等组成。其工作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本院(系)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二)组织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三)为学生选配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四)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质量监控,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五)负责成立院(系)答辩委员会,组织好答辩工作,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六)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时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总学时共13周,约312学时,包括选题、撰写、指导过程、答辩和评定成绩等。第七条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任务3(一)第2—3周,院(系)制定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报送教务处;(二)第4—5周,院(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制度规定;举办论文(设计)讲座;组织指导教师拟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后发给学生进行挑选并确定选题;(三)第6—7周,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查阅相关资料后,按要求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院(系)汇总后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报送教务处;院(系)组织开题,教务处进行抽查。(四)第8—13周,学生写出毕业论文(设计)初稿;院(系)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质量、学生工作态度和教师的管理指导等进行检查;教务处进行中期检查。(五)第14周,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教师修改。(六)第15周,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七)第16周,毕业论文(设计)第2稿交指导教师修改。(八)第17周,学生第2稿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九)第18周,毕业论文(设计)第3稿交指导教师修改。(十)第19-20周,学生第3次修改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基本定稿。第八条第四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任务(一)第2-4周,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二)第5—10周,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答辩小组审阅毕业论文(设计),拟定答辩提出的问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教务处检查答辩情况。4(三)第11周,院(系)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起报送教务处。(四)第12—15周,院(系)进行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并会同督导评估办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关键。院(系)要切实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和选题应遵循的五条基本原则加强指导审查工作。要组织本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力量,必要时聘请校外有关专家,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审定全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后才能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向学生公布。院系要对学生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在学校网页上公布。教务处要加强对题目拟定和审查的检查指导工作。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应遵循的专业性原则(一)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二)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等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实际,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三)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要通过做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选题数量应由院(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学生一般不得选做本专业以外的课题或院系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应遵循的实践性原则(一)毕业论文的题目应尽可能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践。(二)毕业设计的选题要注重与实际工程项目结合,难度和工作量应高于课程设计,并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三)鼓励院(系)与外单位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研发和生产单位联合拟5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符合要求的可采取联合指导的方式。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应遵循的创新性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突出创新性,要结合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和具体产品创新,使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和社会生产创新的需要。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应遵循的可行性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具有可行性,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第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应遵循的个性化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使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第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院(系)主管领导批准,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不得把几个人合作的课题写成一篇论文(设计),又同时作为几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第十六条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题目数应多于选题学生数,使学生有选择余地。也可由学生根据兴趣或前期实验、实习的项目成果自己申报题目。第十七条选题工作应采取学生自愿和院(系)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一)选题公布一周内,学生和教师通过双向选择完成第一轮自由选题,经过第一轮没有获得所选题目的学生,院(系)应综合考察学生的兴趣、能力、知识水平为学生确定其他合适题目,保证每个学生选定一个题目。(二)选题应注意年度间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70%。选题结束后,院(系)应将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第十八条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6案。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确定以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制定指导计划,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并按要求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院(系)批准后发给学生。第二十条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论文(设计)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查阅文献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研究方案,撰写论文(设计)提纲,按要求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经过指导教师和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签字。各院(系)可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实验研究、设计和论文写作阶段。第二十一条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第五章毕业生论文(设计)的指导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一般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教师承担。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8人。特殊情况需经院(系)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三条指导教师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要认真、严格,对学生生活、思想和作风的关心教育要真诚、实际。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重点要放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十四条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和职责:7(一)拟定选题,指导学生选题和开题,向学生讲清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二)给每个学生的课题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院(系)领导审核签字后发给学生;(三)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写出开题报告,并审定签署意见;(四)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五)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六)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和原始数据,并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的要求,写出评语,给出成绩;(七)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一经发现有抄袭或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提出严肃批评;(八)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和进行答辩。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一)本科毕业生都必须撰写毕业论文。必须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虚心求教,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同学团结互助,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三)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严禁抄袭别人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严重抄袭他人成果和他人代替完成者,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处理,不准参加论文(设计)答辩,不得授予学士学位,不能发给毕业证书;8(四)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无故缺席毕业论文(设计)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经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成果、资料应及时整理好交给指导教师。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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