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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1页第一章质量管理考核制度1、目的:明确本公司与质量有关的各项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使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计划的要求,确保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质量考核。3、引用文件:《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河北皇家白水泥有限公司原燃材料标准》《质量体系程序文件》4、职责:4、1化验室负责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4、2生产部负责依据本公司质量文件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4、3生产部负责根据具体情况一季度对本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频次)。4、4管理者代表负责依据本公司质量指标的统计结果对本公司进行考核。4、5考核内容包括质量指标、质量检查、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三方面的内容。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2页4、6考核办法(见附件一)。4、7考核类别:分为月度质量考核和年度质量考核。按第九条的考核办法评比即为月度质量考核。按附件一中3(质量检查)评比结果(满分100分)即为质量检查结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质量评比的依据之一。对全年12个月质量考核进行综合评价,以12个月的月度质量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质量考核结果。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3页附件一河北皇家白水泥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备注1产品质量1.1出厂水泥合格率100%合格<100%质量不得分1.2出厂水泥富裕强度合格率100%合格不合格一次扣15分1.3出厂水泥内控标准合格率100%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扣10分1.4出厂水泥袋重合格率100%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扣5分1.5出厂水泥变异系数(Cv)≤3.5>3.5每增加0.1扣1分,<3.5每降低0.1,加1分。1.6顾客投诉0出现一次扣10分责任在供方1.7采购原燃材料质量合格率≥90%≤90%每降低1%扣1分,≤80%每降低1%扣2分,≤70%质量不得分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4页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备注2工序质量2.1熟料28d抗压强度熟料强度≥48.0Mpa≥48.0(Mpa不扣分,45Mpa≤熟料强度48.0Mpa每降1Mpa扣5分,熟料强度48Mpa每降1Mpa扣10分3质量检查3.1进厂原燃料材料按质量堆放,不混杂,坚持先检验后使用先均化后入库,各类原燃料贮量要达到本厂规程的规定。贮量不足,一次扣2分,因贮量不足,影响生产质量一次扣5分,混杂,未检验使用,未经均化使用一次扣1分3.2过程控制全厂工序质量控制点检验项目齐全,检验频次符合(规程)要求。质量三级检查符合本厂,公司文件要求。工序质量控制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检验项目不齐,缺一项扣3分,检验频次不符合要求,缺一项扣2分,不符合文件要求,一次扣2分3.3抽样质量建立完善的抽样制度,留样、报样、检验符合文件规定未建立留样缺席或严重不可操作扣3分,制度不全或留样、检验、报告不符合规定,一次扣1—2分3.4质量记录、台账、报表各类原始记录及分类台帐齐全,填写清楚,保存完好,及时登录检验结果,及时上报质量报表,分类台账有统计分析,能反映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并能用指导生产缺一类记录或台账(或保存不齐全)一次的3分,记录登录不及时或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拖延一天扣2分、分类台账无统计分析或不能反映生产控制能力,一次扣2分,不能用于指导生产,一次扣1分3.5均化设备半成品,成品有均化设施或措施,并能满足生产要求无设施或无措施扣2分,有设施不按工艺要求执行的,一次扣2分,因均化效果差影响生产质量的,一次扣5分3.6主机设备能力主机设备生产能力平衡,不因生产能力悬殊影响质量主机实际生产能力不平衡,一次扣2分,影响质量一次扣5分3.7包装标志及包装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一项扣5分3.8计量条件原燃材料,生料配料,水泥配料,包装及散装出库等工艺环节配备足够数量,精确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并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无计量管理制度,未按要求配备或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一次扣5分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5页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备注3.9检验条件化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的配备的精度应符合“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要求满足生产检验需要,其它条件符合国家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3.10质量体系活动的实施情况质量体系活动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工作内容中,并用以解决本公司的实际生产中的质量问题且符合质量体系活动中的要求未列入领导工作的内容的,扣5分,现场检查未开展活动的,扣2分,不符合质量体系活动中的要求,一项扣一分3.11质量体系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应符合公司质量体系要求发生一般不符合,一次扣1分,发生严重不符合,一次扣5分3.12原燃材料采购3.12.1二量关系贮量、准备矿量二者关系合理二量关系不平衡,一处扣2分二量中有缺项,一处扣5分3.12.2订购合同合同中须有质量指标及验收规则进厂原燃材料质量应做好事先控制无质量指标,验收规则,一次扣5分。有质量指标,验收规则但不能严格执行,一次扣5分3.12.3进厂量不能因进厂量不足导致影响均化甚至停产发生影响均化,一次扣5分,发生导致停产,一次扣15分3.12.4进厂质量不得因进厂质量影响生产因进厂质量导致生产出现质量事故,一次扣10—20分同时应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连续两月出现类似事故,加倍处罚。因进厂原燃材料质量发生停进一次扣1分。3.13验证检查按检查所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标准规范落实未落实一次,加倍扣分。4日常质量管理工作4.1质量文件、制度严格执行本公司质量文件制度违反一次扣2分4.2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本公司质量方面工作安排未完成或不执行视影响程度2—10分5其他检查中如有以上项目中未列到的情况参考以上条款的处罚力度进行处罚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6页第二章原燃材料标准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中所用各种原燃材料的质量、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水泥所用的原料、燃料。3、引用标准GB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5484石膏和硬石膏化学分析方法4、白水泥原材料技术要求4.1石灰石CaO≥53%Fe2O3≤0.1%4.2高岭土SiO2≥65%Fe2O3≤0.3%Al2O3≥12%4.3铝钒土Al2O3≥50%Fe2O3≤2.0%4.4烟煤A≤10%(灰份中Fe2O3≤5%)V≥30%Q≥27600kj/kg4.5白石膏SO3≥40%白度≥85%(一级白度≥90%)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7页4.6石粉白度≥88%5、试验方法5.1石灰石氧化钙的测定方法参照《化验室工作手册》第四章第三节和第五章第三节规定的方法进行。5.2物料中含水量的测定方法参照《化验室工作手册》第四章第三节和第五章第三节规定的方法进行。5.3铝土、高岭土中的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含量的测定方法按照GB176—9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进行5.4煤的挥发份、灰份、热值的测定方法按照GB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进行5.5石膏中三氧化硫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方法按照GB5484—85石膏和硬石膏化学分析方法进行,也可参照《化验室工作手册》第四章第四节规定的方法进行。5.6原料白度的测定方法按照GB2015—2005B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8页第三章关于原燃材料停进、拒收的有关规定1、目的:为便于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原燃材料的停进、拒收有据可依,特制订此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3、进厂原燃材料停进、拒收指标:3.1停进标准:进厂原燃材料质量指标连续两次超出第二章中的规定。3.2拒收标准:进厂原燃材料中含有大量与实物不符的杂质。其中石粉拒收标准为白度83%。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9页第四章质量事故界定标准1、目的:明确质量事故的界定标准。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3、界定标准3.1质量事故的定义及界定:质量事故是指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不按规定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失控事件。3.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一般质量事故。3.2.1过程控制中,重要质量指标连续三次达不到规定要求。3.2.2进厂原燃材料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并影响正常生产。3.2.3生产工艺控制不执行质量管理通知(如配料、出入库管理等)。3.2.4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结果指导生产,误导时间不超过一天的。3.2.5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给质量造成影响的。3.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严重质量事故。3.3.1出厂水泥不达内控标准。3.3.2进厂原燃材料连续不合格或供应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严重影响正常生产。3.3.3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而造成重大损失。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10页3.3.4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结果指导生产,误导时间超过一天的。3.4出厂水泥不合格属重大质量事故。3.5出厂水泥富裕强度不合格属未遂质量事故。4、质量事故处罚力度范围:4.1一般质量事故罚款金额不超过50元。4.2严重质量事故罚款金额:50—200元。4.3未遂质量事故罚款金额:200—300元。4.4重大质量事故罚款金额:400—600元。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11页第五章关于出厂产品不符合标准的处罚办法1、目的:为提高各分厂/分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及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出厂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公司内控标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对出厂产品不符合标准的处罚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有关责任人的考核与处罚。3、引用文件:《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产品质量内控标准》4、考核细则4.1出厂水泥不合格的处罚(以下的次数按月统计):4.1.1发生一次不符合公司内控标准,但符合国家标准的,扣罚出有关责任人50元,依次累加。4.1.2未见1天强度及其它品质指标结果就出厂的,扣罚有关责任人50元,依次累加。4.1.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产品质量声誉的(损失一个一类用户),扣罚有关分厂/分公司5000元,责令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4.2出厂水泥富裕强度不足的处罚:4.2.1发生一次(富裕强度不足)未遂质量事故扣罚出厂管理员(或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12页有关责任人)200元,依次累加。4.2.2发生一次未遂质量事故扣罚生产办(质管办)主任100元,依次累加。4.2.3发生四次或四次以上未遂质量事故扣罚主管厂长300元。4.3袋重的处罚:4.3.1一次达不到国家标准扣罚打包车间100元,依次累加。4.3.2三次达不到国家标准扣罚打包车间主任100元,依次累加。4.3.3四次或四次以上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对打包车间加罚500元。4.3.4由于袋重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50000元以下扣罚打包车间1000元,50000元以上扣罚打包车间2000元。4.3.5由于袋重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严重影响公司产品质量声誉的(损失一个一类用户)扣罚打包车间主任1000元,(质管办)生产办主任300元,主管厂长300元,厂长200元。4.4若造成以上后果有其他直接责任者,则按以上力度处罚。4.5如对出厂水泥不合格、富裕强度不合格、出厂水泥内控标准不合格有疑议时,经企管部同意后可以进行复检。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13页第十六章QC小组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公司所属各分厂/分公司QC小组管理,确保QC小组能紧紧围绕企业方针目标严格按PDCA深入广泛地开展活动,使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改进。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14页2、适用范围:适用于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职责3.1各分厂/分公司质量主管负责将组建的QC小组并上报企管部注册登记。3.2各分厂/分公司质量主管负责组织收集QC小组活动计划及具体实施计划。3.3各分厂/分公司QC小组负责按具体实施计划活动。3.4企管部部长负责QC小组活动计划的批准。3.5企管部负责QC小组活动的指导、评价与考核。3.6企管部负责组织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QC成果发布。3.7企管部负责QC小组成果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4、工作程序4.1各分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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