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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中小学代课和原民办教师身份教龄认定申报材料(封面)乡(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代课教师□原民办教师永德县中小学代课和原民办教师身份教龄认定申报材料卷内目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卷内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身份教龄申请认定表2.身份教龄申请认定工作承诺书3.委托书4.声明5.身份证复印件(A4纸)6.户口本复印件(A4纸)7.未曾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在岗人员不用此表)8.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9.无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证明(在岗人员不用此表)10.本人提供的原始物证复印件(按时间先后)11.查证到的文件、工资册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时间先后)12.证人证词(书面证明材料齐备者不用此件)13.调查笔录(书面证明材料齐备者不用此件)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承诺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任教学校个人承诺本人所提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可靠,无虚假行为,愿对所提供的物证、人证等资料承担一切责任。申请人(委托人)签名:年月日说明1.凡申请参加认定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否则不予认定。2.必须由申请人(委托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3.如在认定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认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委托书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本人因,不能亲自办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的所有行为,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年月日声明本人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永德县乡(镇)任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年月日,学校老师已与本人亲自联系,核实代课(民办)身份及教龄。因原因,本人特声明放弃享受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所有政策待遇权利,因此而造成的所有个人权益损失,本人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手印):身份证编号:年月日证明兹由我村(居)委会同志,男(女),户口,年月日生,未曾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特此证明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年月日村(居)委会主任现住址:联系电话:证明兹由我村(居)委会同志,男(女),户口,年月日生,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受到开除、除名的人员。特此证明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年月日村(居)委会主任现住址:联系电话:证人证词同志,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学校(代课或任民办教师),其间,未曾间断(曾间断)。间断后。以上证词真实可靠,若有与事实不符,证人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法律等所有责任。证明人1签字(手印):电话:2013年月日证明人2签字(手印):电话:2013年月日证明人3签字(手印):电话:2013年月日证明人4签字(手印):电话:2013年月日证明人5签字(手印):电话:2013年月日证明人6签字(手印):电话: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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