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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6-2010年)》实施情况汇报尊敬的买买提·亚森厅长、尊敬的评估验收组各位领导:在我们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全力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之际,自治区妇儿工委副主任、卫生厅厅长买买提·亚森同志带领自治区“两纲”工作评估验收组来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代表喀什地委、行署向检查组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关心、重视、支持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工作的自治区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喀什地委、行署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两纲》颁布实施五年来,我们以深入贯彻实施《两纲》为主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有力的推进了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面,我就喀什地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环境喀什地处祖国西部边陲、新疆西南部,总面积16.2万平方公里,辖1市11县,总人口402.05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0%,汉族占8%,其他少数民族占2%。共有妇女199.14万人,占总人口的49.53%。2010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75.30亿元,年均增长22.50%,五年翻了一番多;人均生产总值9744元,增长13.70%。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1元,比上年增长16.90%;农民人均纯收入3670元,增长12.20%。2经济的发展为民生工程投入提供了保障,我区在对教育、卫生、妇幼保健、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等方面经费投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为两纲顺利实施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喀什地区2010年妇女儿童事业投入经费项目2010年(万元)占卫生经费投入比例(%)与2009年相比增长率(%)与2005年相比增长率(%)教育经费47310018.18378.36医疗卫生经费26470025.511652.98妇幼保健经费8203.003.106.931216.00防治防疫经费6134.202.307.11261.00计划生育事业费11786.504.4221.51144.99全区人口出生率为27.92‰,死亡率为7.7‰。人口自然增长率20.2‰,分别比上年下降0.74、0.13和0.61个千分点。生育政策符合率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有效的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总体目标进展情况2010是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6-2010年)颁布的最后一年,为保障“两纲”监测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依据,地区妇儿工委组织了两纲专家评估组及统计监测组对全区的两纲实施中进行了全面的监测评估。监测表明:到2010年底,《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6个领域可量化的监测统计指标39项,其中25项已达标,8项没有达标,6项指标没有数据无法判断,未达标率为20.51%。3喀什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主要指标达标情况领域主要目标数达标未达标没有数据未达标率(%)二、妇女与健康11837.69三、妇女与教育114162.56四、妇女与经济33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9725.13六、妇女与法律无目标七、妇女与环境5325.13合计39258620.51三、各领域主要目标进展情况(一)妇女参政议政有了新进展。我们把推进妇女参政议政作为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了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使我区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底,全区女干部47836人,占干部总数的49.91%;女公务6562人,占公务员总数的26.77%;地、县(市)、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率稳中有升,地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0;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9.63%和23.81%;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55.00%,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17.60%,均已达标。(二)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呈良性发展态势。2006—2010年,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23.77万人(次),其中女性就业12.00万人次,占50.48%;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7.86万人,其中妇女28.30万人次,占48.91%;2010年,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就业人员59.17万人,占46.98%,比2005年增加12.27万人。2010年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80万人,其中女性3.60万人,占75%;城镇登记失业率43.86%,与2005年持平。科教文卫、金融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数上升,就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城镇从业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人数有了大幅度提高,截止2010年底,全区五项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1.19万人次,其中女性47.80万人次,占42.99%。生育保险近4年保持在100%,农村养老保险于2010年启动,参保人数达133万人。(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和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30所,在校学生81.3万人。2006年以来,各县市以“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为契机,加大财政投入,共争取国家、自治区基本建设资金近20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校舍227万平方米,实施了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抗震加固、改造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教育公平,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施“两免一补”,2006年至2010年7月,由国家和自治区下拨喀什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补助资金近20亿元,全区12县市已全部通过“国检”,保障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继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之后,2010年,我区享受生活补助的中小学贫困农村寄宿生达6.4万人,较上年增加近10%,占全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生总数的95.2%,此项政策的实施,有力缓解了我区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的问题。地委、行署把双语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学前双语幼儿园从2004年的几乎空白发展到现在的787所;895所中小学开办了各种模式的双语教学班4285个,在校生18.10万人,占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28.20%;民考汉学生2.50万人,占汉语言授课学校学生总数的33.40%。我区接受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的在校生分别占全疆的30.00%和21.00%,处于领先水平。5喀什地区2010年教育基本情况类别数量(所)在校人数(万人)女生人数(万人)所占比例(%)小学100141.6320.2648.67初中17021.3710.4849.04高中424.702.8059.57职业高中101.34中专171.34幼儿园78710.705.2048.60特教学校1966家长学校1112喀什地区2010年入学率统计表项目2005年(%)2010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0099.50女生入学率98.9099.60小学五年巩固率99.6小学学生辍学率0.08女生辍学率0.0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00100.68初中三年巩固率99.20初中学生辍学率0.17女生辍学率0.19残疾儿童85.22学前儿童毛入园率80.006(四)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区各级卫生部门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结合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优先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完善了地区级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重症儿童救治中心转诊网络和运送队伍建设,提升了转诊、急救能力。2010年,地、县两级妇幼保健院达13所,业务用房总面积1.2万平方米、床位250张。各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围产保健、妇女病查治和更年期保健等围绕妇女整个生命周期的系列保健服务。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付费困难问题,对农村孕产妇平产实行免费住院分娩,难产实行医疗救助,对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减免甚至全免住院分娩费用,对护送农村孕产妇到县级医疗单位的乡镇、村级保健人员进行补助等措施,使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认真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10年我区新农合参合率达99.90%。把孕产妇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补偿范围,农村5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及妇女病普查纳入新农合免费体检项目,使农村儿童营养监测和体格检查及妇女病普查能够规范持续开展。喀什地区2010年妇幼卫生工作基本情况项目2005年2010年提高降低婴儿死亡率56.53‰19.86‰36.67‰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17‰23.92‰35.25‰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6.62%4.40%2.22%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46.25%66.34%20.09%住院分娩率60.79%96.80%36.0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5.06%96.61%41.55%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8.01%99.64%11.63%孕产妇产前检查率80.31%92.46%12.1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6.17%81.77%55.60%孕产妇死亡率117.62/10万47.88/10万69.74/10万7(五)妇女儿童社会维权体系日益完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区执行女职工四期保护的企业达100%。2006年至2010年,全区累计破获强奸案件684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18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58人;两级法院依法审结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501件,依法惩处罪犯626人。进一步完善了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体系,地区及12县市均成立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领导协调组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3个(地区1个,12县市各1个),全地区11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各县市均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167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站,5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35件,其中为妇女法律援助479件,占总数的19.67%,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115件,占总数的45.79%,接待法律咨询7968余人,其中妇女1944人,占总数的24.40%,未成年人469人,占总数的5.89%,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家庭纠纷26447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1223名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六)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9.1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32.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2.50%。2006年以来,全地区投资3.3亿元用于城市绿化,城市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915.50公顷。目前,公共图书馆达到13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87个,便民利民网点163个。四、贯彻实施《两纲》的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两纲》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硬件建设三保证、制度建设四完善”。“硬件建设三保证”:一是保证机构健全。2005年新《两纲》颁布后,为加强力量,地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增加到3人,各县市妇儿工委办8也配备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多次调整充实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委员,扩大工作范围。二是保证人员编制。在配齐配强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的基础上,在各地直成员单位加强了联络员队伍建设,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均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或中层干部。三是保证业务经费。地区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适当资金支持妇儿工委工作,将妇儿工委办公经费增加到1.5万元,保证了《两纲》的顺利实施。“制度建设四完善”: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实施《两纲》阶段性情况调度会以及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专项工作会议。二是完善汇报制度。定期向地委委员递交书面报告,就妇女儿童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作专题汇报。三是完善联络制度。在各成员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四是完善走访制度。定期下到基层,走访慰问贫困学生和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全区妇儿工作已初步形成政府主
本文标题:汇报定稿.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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