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县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2015年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县委办《中共辽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重点工作准备的通知》文件的部署,机关工委与组织部、纪检委、县委督查室共同作为“转作风”工作的责任部门。收到《通知》后,机关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工委全体会议,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工委工作职能和县直机关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机关转作风的具体措施,形成2015年“转作风”工作计划,现汇报如下。一、工作目标着力解决县直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危机意识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责任意识不强,不敢担当,缺乏面对群众、直面复杂问题和战胜困难的勇气;服务意识不强,重管理轻服务,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全局观念不强,计较个人利益,政令不畅。着力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相关制度衔接配套,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规范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二、主要措施(一)强化思想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所以,要“转作风”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一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培养和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理念,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群众利益为重,时刻不忘自己人民公仆形象。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三是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思想教育,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重点是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行为规范》和《辽阳县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单位将两个规范印发至每名机关干部,做到人手一份,并专门拿出时间逐条进行学习,使文件内容真正入脑入心。机关工委要专门对县直机关学习宣传两个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近年来,一些单位严重忽视党内政治生活,一些党员干部已经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虽然今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我们必须要继续扩大成果,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县直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务干部特别是副书记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下气力解决好本部门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以整体提高县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并依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进一步完善、细化我县县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规定。三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县直机关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使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新常态。机关工委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对县直机关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明辨是非,分清对错,切实端正工作态度,真正转变工作作风。(三)加强内部监督。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最了解本部门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和特点,因此加强内部监督是整治工作作风问题的直接有效手段。一是县直各部门要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一方面抓健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实现“以制度管人”;一方面严格督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本部门工作纪律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要有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二是县直各部门要对机关干部学习《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行为规范》和《辽阳县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有考核记录,要保证合格率达到100%。三是机关工委每二个月至少对县直机关工作作风情况抽查一次,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平时也将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在抽查、检查其间不在岗的机关干部,机关工委将对其真实去向进行核对,对检查、抽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工委将及时通报。(四)加强外部监督。通过社会和群众来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作风的监督,确保党政机关尤其是窗口单位严格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既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也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县直各部门尤其是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必须坚持政务公开,凡涉及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逐步建立让群众评议部门工作的考核机制,促进各部门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转变。二是机关工委要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逐步建立有社会各界参与的公正、客观的县直机关绩效评估机制。要将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同时机关工委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和举报,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三是机关工委将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机关中选聘作风建设监督员,采取现场督查、走访督查、跟踪督查的方式,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政、落实政策、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四是要定期开展政府部门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社区入户调查、街头随机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县直各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有针对性的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也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两个规范文件,让群众人人成为监督员,随时对机关干部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五)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服务”活动。从去年开始在县直机关开展的“三亮三比三服务”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得到了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认可,是我县作风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2015年,要继续在县直机关开展“三亮三比三服务”活动,并把工作重心放在扩大“三亮”,强化“三比”,深化“三服务”上。在扩大“三亮”上,要在“干部亮身份、办事亮流程、工作亮承诺”的基础上,查缺补漏,扩大范围,重点亮出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投诉方式、举报方式。在强化“三比”上,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在本单位本系统形成“比作风、比技能、比业绩”的良好风气。在深化“三服务”上,要结合工作实际,转变服务方式,实现重心下移,坚持立足岗位服务、主动上门服务、优化公共服务和推进阳光服务,有效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六)深入实施“工产党员先锋工程”。“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项目,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2015年,机关工委要继续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项目,引导每名党员在本职工作上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同时结合“三亮三比三服务”活动,让县直各部门的党员们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过程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普通机关干部树立榜样和标杆,以带动县直机关整体工作作风的转变。机关工委也将适时组织县直部门党员先锋队开展活动,深入乡镇、社区,直接为群众服务,树立县直机关党员形象。三、相关措施(一)明确相关责任。要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各部门作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机关干部学习遵守两个规范情况负总责。各部门党委或党(总)支部对本部门作风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强化制度执行。机关工委将统一规范县直单位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考勤、出入登记、请消假等制度,统一印制相关手册、登记表,并严格督察落实执行情况,如在检查、抽查、暗访过程中发现制度执行不认真、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将立即通报。(三)畅通投诉渠道。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公开联系方式和投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党政机关作风方面有投诉的,县纪检、监察、人社、机关工委等部门要及时进行受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核查解决,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四)加大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活动专刊等宣传手段,鼓励表扬工作作风优秀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曝光警示工作作风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动员干部群众普遍知情、广泛参与、营造良好作风建设工作氛围。
本文标题:抓作风措施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699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