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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第四章砌筑工程导入:在完成了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和桩基础工程施工之后,就进入了基础及其上部构造的施工,而这一阶段常为砖、石和各类砌块形成砌筑工程。砌筑工程中,竖向作业时为材料运输、堆放和工人操作提供空间,就需要搭设脚手架与垂直运输设施。它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工程成本。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一、脚手架1、定义:砌筑过程中,在达到一定高度时(一般为1.2m),为堆放材料和工人进行操作的临时性设施。2、要求:a、满足使用要求(宽1.5—2.0m,每步高砌筑1.2—1.4m,装饰1.6—1.8m),一般为2m左右,且不得小于1.5m;b、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c、搭拆简单,搬运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d、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节约用料。3、分类:按搭设位置分为外、里脚手架,按所用材料分为木、竹和钢管脚手架,按构造形式分为多立体式、门型、悬挑式及吊脚手架等。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一)外脚手架:在建筑物的外侧(沿建筑物周边)搭设的一种脚手架,用于外墙砌筑,外装修施工。常用多立杆钢管脚手架有钢管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脚手架。1、钢管扣件式脚手架(1)组成1)钢管:48mm、t=3.5mm的焊接或无缝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支撑杆(包括剪刀撑、横向斜撑、水平斜撑等)。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a、立杆:外、内立杆,长4-6.5m。b、大横杆:扫地杆离地<200mm,水平杆长<3跨,搭接错开500mm。c、小横杆:长2.1-2.3mm,单排入墙180mm以上。d、剪刀撑:3-5倍立杆纵距,45°-60°。e、横向斜撑:高于3步,间距6倍立杆45°-60°。f、连墙件:每层一排,4.5-6m之间h、防护栏杆:高不小于1m。脚手板0.4m。2)扣件:有直角、旋转、对接等形式的扣件。3)脚手板:竹、木、钢木和冲压钢脚手架,离墙120-150mm。4)底座:固定、可调底座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2)形式:可按单排、双排搭设单排脚手架:节约材料、稳定性较差、需在墙上留置架眼、搭设高度和使用范围受限。双排脚手架:里外侧均设有立杆,稳定性较好,但费工费料。注意:不得在下列墙体式部位设置脚手眼;a、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b、过梁上与过梁成60度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c、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d、砌体门窗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e、梁及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f、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3)拆除:自上而下、后搭先拆、先搭后拆、严禁下抛。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多功能碗扣型脚手架)基本构造和搭设要求与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其杆件按头处采用碗扣连接。碗扣式接头可以同时接四根横杆,横杆可相互垂直或偏转一定的角度。3、门型脚手架组成:门架、剪刀撑、水平梁架式脚手板构成基本单元,将基本单元通过连接棒、锁臂等连接起来即构成整片脚手架。(接长、架高)要求:搭设高度一般限制在45m以内,其宽度有1.2m、1.5m、1.6m高度有1.3m、1.7m、1.8m、2.0m等规格,可根据不同要求进行组合。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4、悬挑脚手架:外脚架在建筑物外悬挑结构上,悬挑支撑结构有三角桁架下撑式结构和用钢丝绳先拉住水平型钢挑梁的斜拉式结构。(固定)组成:脚手架、三角桁架、钢丝绳、附墙连接件等。用途:高层建筑施工5、吊脚手架:通过特设支撑点,利用吊索悬吊吊架或吊篮进行砌筑或装饰工程操作的一种脚手架。(活动)组织其主要组成部分为:吊架、支撑设施、吊索升降装置。6、爬升脚手架:用少量不落地的附墙脚手架,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撑力点,利用提升设备沿建筑物的外墙上下移动。(活动)组成:撑力系统、脚手架系统和提升系统。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二)里脚手架:搭设在建筑物内部的一种脚手架,用于楼层砌筑和室内装修等,砌筑清水外墙不宜采用里脚手架。(上铺脚手板)1、(钢管、钢筋)折叠式里脚手架架设间距:砌墙时宜为1.0m-2.0m,粉刷时宜为2.0-2.5m.可以搭设二步脚手,第一步高约1.0m,第二步高约1.6m左右。2、支柱式里脚手架由支柱和横杆组成,上铺脚手板,其架设间距为:砌墙时不超过2.0m;粉刷时不超过2.5m.3、竹、钢制马凳式里脚手架:马凳间距不大于1.5m,上铺脚手板。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二、垂直运输设施1、定义:担负垂直运送材料和施工人员上下的机械设备和设施。2、分类:塔式起重机、井架、龙门架和建筑施工电梯等。(一)井架1、组成:井架、钢丝绳、缆风绳、滑轮、垫梁、吊盘、辅助吊臂。2、类型:单孔、两孔、多孔(3个以上)。特3、点:(1)稳定性好、运输量大,可以搭设较大的高度。(2)设置拔杆可吊长度较大的构件,其起重量为5-15KN,工作幅度可达10m。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二)龙门架1、组成:两根立柱、一天轮梁(横梁)。2、特点:(1)构造简单,制作容易,用材少,装拆方便。(2)起升高度为15-30m,起重量为0.6-1.2t。(3)适用于中小型工程。(三)塔式起重机(塔吊)1、定义:起重臂安装在塔身顶部且可作360度回转的起重机。2、特点:起重能力大,效率高,安全可靠,装拆方便,可提升、回转、水平运输。3、用途:用于多层、高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构安装。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4、分类:(1)按起重能力分为a、轻型,起重量0.5-3.0t,六层以下的民用建;b、中型,起重量3-15t,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c、重型,起重量20-40t,重工业厂房施工和高炉等设备吊装。(2)按工作特点分为轨道(行走)式、爬升式、附着式、固定式等。A、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一种能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a、特点:可负荷行走,使用灵活,活动空间大b、分类:塔身回转式、塔顶旋转式。c、适用:结构安装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B、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固定在建筑物近旁混凝土基础上的起重机械a、组装:需要接高时,利用塔顶的行程液压千斤顶,将塔顶上部结构(起重臂等)顶高,用定位销固定。b、适用:高层建筑施工。C、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底架安装在独立的混凝土基础上,塔身不与建筑物拉接。适用于安装大容量的油罐、冷却塔等特殊构筑物。D、爬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电梯井、小开间)的结构上,借助套架托梁和爬升系统自己爬升的起重机械。a、适用:高层建筑施工。b、爬升过程(每隔1-2层楼爬升1次):固定下支座→提升套架→固定套架→下支座脱空→提升塔身→固定下支座。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四)建筑施工电梯1、作用:人货两用梯,高层建筑施工设备中唯一可以运送人员上下的垂直运输设备。2、特点:吊笼装在塔架的外侧。3、分类:(1)按驱动方式分1)齿轮齿条驱动式:利用安装在吊箱上的齿轮与安装在塔架立杆上的齿条相咬合,当电动机经过变速机构带动齿轮转动式吊箱即沿塔架升降。(自行车链条)a、特点:有单、双吊箱之分,安全可靠,自升接高,载重10KN,12-15人。(慢、安全、可以载人)b、适用:高100-150mm、25-30层以上高层施工。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2)绳轮驱动式:利用卷扬机、滑轮组,通过钢丝绳悬吊吊箱升降。(牵引滑轮组)a、特点:单吊箱,安全可靠,构造简单、结构轻巧,造价低。(快、欠安全、不能载人)b、适用:20层以下高层施工。4、注意事项:a、电梯司机身体健康;b、严禁超重,防止偏重;c、定期检查及润滑。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第一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脚手架坍塌现场第二节砌筑材料龙门架第二节砌筑材料第二节砌筑材料砌筑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是砖(石)、各种砌块和砂浆。一、砖1、材料:砖墙砌体砌筑一般采用普通粘土砖。2、外形:矩形体,长度:240mm,宽度:115mm,厚度:53mm。(240×115×53)3、强度:MU10、MU15、MU20、MU25、MU30共5级,单位:MPa(N/mm2)。(1MPa=1N/mm2)4、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根据外观、尺寸、强度、耐久性等分)5、用途:清水墙外面不用装饰,要求砖边角整齐色泽均匀,用优等品砖。混水墙外面抹灰,用一等品、合格品砖。6、检查:品种、强度、外观、几何尺寸,出厂合格证书检查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进行复验。7、施工:使用前1-2天浇水润湿,以浸水深度10-15mm为宜。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二节砌筑材料二、石(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花岗岩不耐火、大理石不耐酸)1、材质: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2、外形:块状,中部厚不宜小于150mm。(MU100、80、60、50、40、30、20、15、10)3、强度:试块70×70×70mm,检测抗压强度,9级。(砼试块150×150×150mm)4、分类:按其加工后的外形规则程度,可分为料石和毛石。(砼用石试块50×50×50mm)(1)料石又分为:细料石、半细料石、粗料石、毛料石。1)细料石:通过细加工,外表规则,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l0mm,截面的宽度、高度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长度的1/4。(凹入深度≤l0mm)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二节砌筑材料2)半细料石:规格尺寸同上,但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l5mm。(凹入深度≤l5mm)3)粗料石:规格尺寸同上,但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20mm。(凹入深度≤20mm)4)毛料石:外形大致方正,一般不加工或仅稍加修整,高度不应小于200mm,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25mm。(凹入深度≤25mm)(2)毛石:形状不规则,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0mm。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二节砌筑材料三、砌块1、原料:以混凝土或工业废料作原料制成实心或空心的块材。2、特点:自重轻,施工速度快、效率高、方法简单。3、分类:(1)按形状分:实心、空心砌块。(2)按制作原料分:粉煤灰、加气混凝土、混凝土、硅酸盐等数种。(3)按规格分:小型(高115—380mm)、中型(高380—980mm)、大型(高>980mm)。4、要求:长度应满足建筑模数的要求,力求型号少,厚度及空心率应根据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构造与热工要求决定。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二节砌筑材料四、砌筑砂浆1、组成:由胶结材料(石灰、水泥等)、细骨料(砂)及水组成的混合物。2、分类:(1)石灰砂浆:石灰+砂+水,砌筑干燥环境中以及强度要求不高的砌体。(2)水泥(<32.5,>200kg/m3)砂浆:水泥+砂+水,潮湿环境和强度要求较高的砌体。(3)混合砂浆(<42.5,300—350kg/m3):水泥+石灰+砂+水,地面以上强度要求较高的砌体。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二节砌筑材料3、要求:(1)使用时砂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的种类和强度等级。(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杂物(硫酸盐、硫化物、有机质),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水泥,废品指标MgO、SO3、初凝、安定性;不合格指标细度、不溶物、终凝、无粘聚性)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4)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已经碳化、硬化、无粘聚性)(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6)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二节砌筑材料(7)凡在砂浆中掺人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8)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1)水泥、微沫剂的配料精度应控制在±2%以内;2)砂、石灰膏、粘
本文标题: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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