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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企业内部管理作业A报关作业异常B报关单证存档C海关担保作业外贸合同报关企业内部管理重庆海关在年底抽查关区内报关单时,发现国内某进出口公司的一票货物申报进口原料的有关文件时,国外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中HS编码为1302开头,这一编码对应的税率为20%,而该公司委托重庆某报关公司向海关申报所用的HS编码为3302开头,该编码当时对应税率为15%,当时海关也未提出质疑。根据以上案例,请讨论完成:•1、你作为当时申报该票货物的报关员,现在你怎么处理?•2、若你作为进出口公司的关务员,你又该如何处理?课程导入任务一:报关作业异常处理•一、删、改单分类:•撤销表、确认书、海关直接撤销电子数据•二、不同情况填制不同的海关单据(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1.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2.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3.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5.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时,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6.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7.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的。(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经由海关发现或海关要求修改的情况。(三)海关直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登记表:1.海关将电子数据报关单退回修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发送的;2.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的;3.出口货物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删、改单所需资料(一)撤销表:•海关所需面单、情况说明、报关单、随附单据(一般情况为一整套正确的正本资料,即发票、箱单、合同、物流配送协议等)•注:更改不同部位,有可能准备的资料不一样,视情况而定,尽量多准备有说服力的证明资料。•案例:“数量出错”,数量出错必定会影响单价或总价错误。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更改总价;反之总价不变,则更改单价,所需资料有哪些?•所需资料如下:•1.海关所需面单(根据提示填写相应内容)•2.情况说明(尽可能把问题描述清楚)•3.报关单(把错误数量、单价或总价勾画出来,写上正确数据)•4.发票、装箱单、合同(用荧光笔把正确数量、单价或总价勾画出来,以便海关核查)•5.收、发货签收单•6.出入库系统截图数据•7.“单价”证明(找之前同一家企业申报过的同一货物报关单)•8.其他海关所需资料(二)确认书:•海关所需面单、情况说明、报关单、随附单据(更改部分所涉正确资料)案例:查验改单“改毛重”,所需资料如下:•1.海关所需面单(根据提示填写相应内容)•2.情况说明•3.报关单(把错误毛重勾画出来,写上正确毛重)•4.箱单(将正确毛重用荧光笔勾画出来)•注:查验改单提交资料期限为“3天”,超过3天后必须向海关提交超期情况说明予以解释。“重量异常”海关允许差异范围:3%。(三)海关直接撤销电子数据:海关所需面单、情况说明、报关单。•四、删、改单程序:1.准备改单资料2.现场三级审批(即关员—科长—关长)3.由一审关员将数据提至审单中心(注:仅适合撤销表)4.审单中心三级审批(即关员—科长—处长)5.查询单证是否改好6.海关处打印正确单证(退申请单)•五、异常情况及处理方式(见教材232)1.前期报批2.申报中的异常3.查验中的异常4.缴纳税费的异常5.提取或装运货物的异常6.后期报核的异常已经申报完成之后的报关单有两种处理方式:退给客户、企业自己留存。一、客户退单:(一)出口:1.报关单:三张(一张报关单,一张出口联,一张出口收汇证明联)2.空运单:撕一张正本退给客户(复印件也可)(二)进口:1.报关单:两张(一张报关单,一张进口付汇证明联)2.提货单据(送货单,空运单)3.税单(代缴税费,柜台缴纳的情况)报关单证存档•二、企业留底:•1.实行无纸通关,故留底的不仅只有报关单,还有报关所有的资料(发票、箱单、合同、委托);•2.不同的贸易方式按申报日期将进口、出口分别整理好;•3.如有办理担保的、其他未结关货物的资料岸时间顺序放再专用柜子内;•4.定期清理所有留底单据,检查未结关的货物处理时间是否到期;•5.所有普货单据留至当年底;其他未结关单据留存时间在海关监管期内。•三、异常处理对于出口的异常,如客户将退税联丢失,客户需在当地的国税局开未退税证明,并附情况说明,再拿去海关现场交予相对应的关员签字,方可打退税联。对于改单,如在改单前已经打过退税联,则需要将改单前的退税联正本带上,并写情况说明,交予海关对应的关员签字,方可打联。注:重庆西永海关不需要打联。重庆凯德国际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周五)从泰国进口一批鲜活三文鱼,由于航班延误,货到重庆机场时离海关下班还有一小时,正常报关已经来不及,但由于鲜活三文鱼不能长时间存放而时值周末,凯德公司非常着急。作为报关员的你有办法处理此事吗?课程导入一、海关事务担保制度是指与进出境活动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的经营业务或者办理特定的海关事务时,以向海关提交现金、保证函等方式,保证其行为合法性,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海关事务担保二、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一)一般适用(l)海关归类、估价不明确,并因此未能办妥有关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要求先放行货物的;(2)进出口货物不能在报关时交验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3)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装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4)应征税货物,收发货人请求缓缴税款的;(5)暂准(时)进出口货物(包括ATA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6)经海关同意,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于海关监管区之外的场所的;(7)进口加工贸易保税货物;(8)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违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当事人请求先予放行货物的。(二)其他适用(l)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迹象的;(2)申请扣留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的,或者申请放行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的;(3)进口经初步裁定倾销、补贴成立,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公告决定要求提供担保的产品的;(4)有违法嫌疑,但无法扣留或不便扣留的;(5)受海关行政处罚的境内没有永久住所的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或者在离境前不能缴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三)不予适用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接受担保的其他情况,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手续。
本文标题:报关企业内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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