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有关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之关系的研究
1有关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之关系的研究caj文件的目录1.钱中文《文艺和政治关系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论文艺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特征》《学习与探索》1980年第3期2.胡为雄《全面理解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教学与研究》2002年第3期3.胡为雄《马克思对上层建筑的起源及最初形式的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2年第1期4.胡为雄《马克思、列宁的上层建筑观比较》《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5期5.周至孝《马克思没有把艺术作品归属于意识形态--从上层建筑的构成看艺术的确切社会定位》《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6.胡为雄《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重释》《中共中央党校学报》1997年第2期7.易素贞《从马克思主义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原理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8.朱光潜《上层迠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质疑》《华中师院学报》1979年第1期9.张薪泽《也谈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一文质疑》《哲学研究》1980年第5期10.李皓《谈谈上层建筑的定义问题》《文史哲》1981年第2期11.王岳,姜葆夫《恩格斯在致布洛赫的信中没有把意识形态列为上层建筑的一种因素吗——与朱光潜先生商榷》《齐鲁学刊》1981年第1期12.彭会资《文艺不能称为上层建筑吗?——与朱光潛教授商榷》《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2期13.庄国雄《上层建筑就是意识形态系列——与朱光潜先生商榷》《哲学动态》1979年第11期14.卢婉清《不能把意识形态排除在上层建筑之外——兼与朱光潜先生商榷》《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1期15.王锐生《上层建筑属于社会存在吗?——与朱光潜先生商榷》《哲学研究》1979年第11期16.王锐生《论上层建筑不是社会存在》《哲学研究》1981年第2期17.胡纯和《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规律作用的当代特征》《理论建设》2004年第6期18.焦凤贵《谈谈上层建筑的形成问题》《哲学动态》1981年第12期19.吴元迈《也谈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与朱光潜先生商榷》《哲学研究》1979年第9期20.吴元迈《文艺与意识形态》《外国文学评论》1990年第2期21.余继坤《关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关系问题讨论情况综述》《哲学研究》1980年第8期22.胡为雄《非政府组织:一种新的上层建筑形式》《现代哲学》2002年第2期23.胡为雄《当代社会上层建筑结构的新变化和新特点》《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24.葆真《美国学者亨伯格谈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区别》《国外社会科学》1980年第10期25.胡为雄《不把错误知识教给后代——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对“上层建筑”的阐释》《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26.谷方《关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几个问题——与江海文同志商榷》《学术月刊》1962年第1期27.陈伟明《关于基础和上层建筑问题来稿简要综述》《学术月刊》1958年第6期228.黎生《社会意识形态是否属于上层建筑的讨论简介》《哲学动态》1980年第6期29.李本先,苏宗强《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几个问题——与朱光潜同志商榷》《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4期30.文理平《关于文艺与上层建筑及意识形态的关系的讨论》《文艺理论与批评》1988年第5期31.梁胜明《文艺的社会属性是什么?——评朱光潜教授的“文艺非上层建筑”说》《甘肃社会科学》1980年第4期32.孙德臣《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哲学研究》1980年第12期33.胡纯和《应当研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量的适应性》《中国行政管理》1999年第1期34.李严《关于文学是否属于上层建筑的再认识》《江西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35.张庆《意识形态不是社会上层建筑吗?》《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36.郑孟煊《对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理解图式》《现代哲学》1996年第2期37.吴兴明《从价值论看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4期38.刘贵访《自然科学不属于上层建筑》《学术论坛》1987年第2期39.陈国生《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上层建筑职能理论的新发展》《社科纵横》1988年第5期40.郑国平《试论上层建筑的质和量》《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41.萨弗金,林玉清《社会上层建筑的结构和功能的某些问题》《国外社会科学》1982年第7期42.杨建梓《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本体论意义——卢卡奇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阐释》《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43.赵家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44.刘景良《在政治性和非政治性的统一中理解意识形态》《长沙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45.赵向标《社会心理也是观念上层建筑的一个基本层次》《甘肃理论学刊》1991年第4期46.王炳德,冯平《政治的上层建筑和思想的上层建筑关系之管见》《哲学动态》1981年第8期47.刘俊杰《也谈政治上层建筑的归属问题》《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48.陈立旭《恩格斯晚年关于上层建筑反作用的观点》《发展论坛》1999年第3期49.刘明贵《政治上层建筑应属于社会存在范畴》《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50.胡义成《作为社会观念上层建筑化为个体心理图式的人道_省略_物史观方法研究人道主义时如何说》《贵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有关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之关系的研究观点摘录一、关于上层建筑理论问题马克思、列宁对上层建筑的论述颇有相同之处。他们前期都是在思想观念意义上使用上3层建筑概念后期则都是在政治结构意义上使用。作者认为“马克思是上层建筑理论的创始人。他的上层建筑理论内涵丰富并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即是说.马克思对上层建筑概念的使用和内涵的赋予上曾发生过转移和变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前期著作中.马克思主要是在思想观念(包括幻想、情感和人生观)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后期著作中.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木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主要是在社会政治结构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列宁作为马克思主义者.他对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的解释颇为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并且他的话语也同马克思一样发生过意义转移。在早期著作《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列宁把“思想的社会关系”,看成“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而在后期著作《马克思主义的二个来源和二个组成部分》中.列宁则把上层建筑明确规定为“政治设施”。”胡为雄《马克思、列宁的上层建筑观比较》《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5期马克思对人类社会上层建筑的研究是从人类所谓蒙昧时期的社会组织、最早的基本单位家庭开始的。家庭的演进形式是从血缘家庭到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再到父权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马克思从父权制家庭的形成看到了原始社会的解体和奴隶社会的形成。马克思同时注意到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氏族这种形式.他认为氏族所有成年人都参加的氏族会议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一个成年男女都享有平等地讨论一切问题的发言权、选举权及其他的平等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历来的习俗能调整好氏族内部的事情。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政治权力、管理机关、政治组织等都发生了变化.氏族的最高军事首长演变为最高行政长官,这便是王、皇帝、总统的职权的萌芽。慢慢地.这种政治社会的司法权、行政权、军事权力日益分化,行政长官、执政官、法官、审判官、城市长官、市政公职人员.军队等也发展起来了,成文法也出现了,财政收入也增加了。氏族的这种解体过程中产生了以国家政权为中心的上层建筑。我们要在全面了解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丰富性的基础上,善于随着社会政治实践的发展及时把握新出现的各种上层建筑形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创造地发展马克思主义。胡为雄《马克思对上层建筑的起源及最初形式的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2年第1期“在对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作出贴切的理解和解释之后,在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政治结构而把它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存在形式与之区别开来以后,在把所谓“思想上层建筑”这种并非独立存在的有形实体不再看作一种并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之后,在明了上层建筑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变更、其具体形式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化更新之后,哲学就可以回答时代的挑战。遵循马克思的指示而对当代社会上层建筑的新形式和新特点作出概括,并可将上层建筑概念进行尽可能清晰的表述。在对上层建筑理论进行重新解释时应注意到二个方面:一、它的性质、结构和功能;二、它的界;三、它的历时性。从上层建筑的性质、结构和功能看,它是人类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一种与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它从政治上为经济基础服务.对人类社会的循序发展起调节作用;它具体表现为有血有肉、有意识有激情的人类的社会政治生活。从上层建筑的界域看,它从狭隘的氏族至多民族融合的国家,又有单个国家至联合国的世界。从上层建筑的历时性看,它的性质、结构和功能在不断发展变化着,它的具体形式有生有灭、有改变有创新。如前所述,在氏族时代主要表现为具有直接民主性的氏族议事会,在阶级社会主要表现4为以国家为单位的专制政权或民主议会制。在当代社会,上层建筑日益具有世界性、群众性并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它以联合国、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并存、一些上层建筑部门与经济部门紧密结合等形式为显著特征。从原著出发,并从现实着眼来考虑问题,基本上不会偏离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的原意,并能使上层建筑理论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的进步不断丰富发展,而不致成为贫乏、僵死的东西。胡为雄《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重释》《中共中央党校学报》1997年第2期二、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关系问题第一种提法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提法,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即上层建筑竖立在经济基础上,而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与意识形态平行,但上层建筑显然比意识形态重要,因为它除政法机构之外也包括恩格斯所强调的阶级斗事、革命和建设。第二种提法是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在内。此外还有第三个提法,即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划起等号来。第一、我并不反对上层建筑除政权、政权机构及其措施之外,也可包括意识形态或思想体系,因为这两项都以“经济结构”为“现实基础”,而且都是对基础起反作用的。其次,我坚决反对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问划等号,或以意识形态代替上层建筑。朱光潜《上层迠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质疑》《华中师院学报》1979年第1期朱光潜先生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质疑》(《华中师院学报》,1979年第7期)一文里,以及在《西方美学史》上卷的“序论”(《西方美学史》上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里,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问题: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朱先生说,马克思讲的上层建筑是不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恩格斯只在“较早的著作”中,“偶尔让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在内”,唯有斯大林“最明确”地指出“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在内”。最后,朱先生得出一个结论:意识形态不是上层建筑,只有法律和政治机构才是上层建筑”。作者认为,说上层建筑应该包括政治、法律等设施和意识形态这两项,并不是要在这两项成分之间划等号,更没有说这两项成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它们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也没有说它们在基础变更以后所发生的变革情况是一样的,这是另一个问题。因此在这里不存在任何“降低”或“抹杀”政权及其设施的“修正主义的危险”。既然说的是上层建筑的两项成分,又没有说上层建筑等于意识形态,或者等于政治、法律等设施,怎么会犯了“以偏概全”和违反最起码的形式逻辑的错误?!至于谈到“专名”与“公名”的问题,既然政治、法律等设施和意识形态都有自己这两个“专名”,为什么朱先生自己却用起“上层建筑”这一“公名”来了?再说,一个事物
本文标题:有关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之关系的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742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