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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巷道贯通时的安全措施1、即将贯通的巷道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其中的一个掘进工作面施工,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2、贯通时,矿井负责人应指定技术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进入。3、贯通前,经常检查导风筒是否处于完好状况,检查掘进工作面进风流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先行处理。4、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派专人警戒。5、贯通后,必须停止开采系统(或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6、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之间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的各项规巷道贯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二、工序安排,在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三、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的支护方式。四、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位置、角度、深度、数量,附三视图。五、制定爆破制度,设定警戒位置,对有关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六、水、火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检查和处理方法。七、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的方法,附贯通前后通风示意图。八、有水患的巷道贯通,制定探水、放水、排水的办法。一、安全技术措施采掘部门贯通前:1、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巷道施工与贯通安全技术措施。2、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而另一个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处理。二、贯通时1、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当瓦斯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爆破。2、每次爆破前,在2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3、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方可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爆破工作4、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2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5、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6、贯通时必须由带班领导现场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协调,确保巷道贯通工程中的安全。7、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安全管理交流-)
本文标题:掘进巷道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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