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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普周”宣传材料推广普通话小知识(一)1、什么是民族共同语?民族共同语是民族内部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是识别一个独立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汉民族共同语的产生年代还不能说得很确切,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和春秋时期就产生了。当时的民族共同语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讲学时就用雅言而不用鲁国方言,我们可以说孔子是推广民族共同语的先驱。汉代的民族共同语叫“通语”,也叫做“凡语”、“凡通语”或“通名”,西汉杨雄编著的《方言》就是用当时的民族共同语“通话”来解释各地方言的,这是我国第一部方言著作。隋、唐时代,人们做诗词、写文章非常注意“正音”,因此很多韵书应运而生。“韵书”的出现,“正音”风气的盛行,都在客观上起到推行民族共同语的作用。元代的民族共同语叫“天下通语”,周德清的《中原音韵》记录的就是当时的民族共同语。明清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官话”。“官话”最早用于官场,后来流行于民间。老百姓也以讲官话为荣,因为人们认为讲官话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民国时期汉民族共同语叫“国语”。新中国成立后汉民族共同语叫“普通话”。汉民族共同语和各个方言都来源于上古汉语,同出一源。汉民族共同语是在某一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咱们的汉民族共同语就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普通话已于1982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此,普通话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2、什么是普通话?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练习会”,拟订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本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他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普通话”的定义,在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言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3、普通话等于北京话吗?严格地说,“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而北京话只是诸多方言的一种。普通话是在北京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为民族共同语后就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普通话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是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对普通话加以规范。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音,即北京话的声母、韵母、声调系统,而不包括北京话的土音;同时,普通话词汇也不包括北京话中的一些土语。因此,我们学习普通话,不能完全按照北京人特别是老北京人的语音、词汇来说话,要注意分辨哪些是北京人的土词、土语。要多听普通话广播、多看普通话电视节目,多听普通话教学录像、录音带,学说标准的普通话。4、普通话同国语、华语是一回事吗?这三种称说指的都是我国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中国的大陆称“普通话”,在台湾称“国语”,在新加坡等一些国家的华人社区称“华语”。三种称说,名称不同,但实质相同;三者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当然,这三种称说从来源和使用范围上看,又有一定的差别。“普通话”这个名称,在清末就已被一些语言学者使用。比如1906年,朱文熊在“切音运动”中就提出了推行与文言、方言相对的各省通用之语“普通话”的构想。后来,黎锦熙、瞿秋白、鲁迅等陆续对“普通话”有过论述。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尊重兄弟民族的语言文字,避免“国语”这个名称可能引起的误解,1955年10月相继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定将规范的现代汉语定名为“普通话”,并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和标准。“国语”这个名称也是清朝末年提出来的。1909年,清朝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1910年,资政院议员江谦在《质问学部分年筹办国语教育说帖》中提出了“用合声字拼合国语,以收统一之效”的主张。后来,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都沿用“国语”这种称说,台湾至今仍这样使用。“华语”是新加坡和其它一些国家的华人社区对汉语通用语的称说。在那里,这样称说汉语是恰当的,在那里如果用“普通话”来称说汉语,那么它在表达同宗同源方面就不如“华语”那样强烈。如果在那里用“国语”来称说汉语,那就更不合适了,因为在那些国家里,汉语不一定就是官方语言,或者并不是唯一的官方语言。5、说“官话”就是打“官腔”吗?“官话”是普通话的旧称,也泛指北方话,而“官腔”则是旧时官场中的门面语,是以规章、手续等借口进行拖延和推委的空话、套话,二者不是一回事。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人确实常常把打“官腔”和说“官话”混为一谈。在旧中国,作为“四海同音”的官话,的确主要是官吏们在“讲论治道”、“讼庭理民”的官场上才使用的语言,老百姓则一般使用方言进行交际。旧时的官吏,因阶级立场使然,很少有不是官僚主义的。他们在百姓面前装腔作势习以为常,对老百姓恫吓、刁难无所顾忌,所以民对官的对立情绪是很大的。久而久之,老百姓便把对官吏的反感、对官僚作风的反感扩展到对他们所用语言本身的反感,把本来是全民族中通行的共同语同官僚恶习联系了起来。这种联系是可以理解的,但它却是一种错误的联系。“官话”与“官腔”含义全然不同,不该混淆。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时至现在,仍有一些人把普通话称作“官话”,更把说普通话同打官腔混为一谈;甚至一些干部也这样看等普通话,认为说普通话“容易脱离群众”。这些糊涂认识都是应该澄清的。首先,官话与普通话二者虽然有递接孕育的关系,但又是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产物,提倡者的目的意图以及推行的方式、手段都有质的不同。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该称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为普通话,不要沿用“官话”这个旧称。其次,如果说“官话”与“官腔”尽管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但因二者每每同时发于官吏之口,因此将它们混淆起来是事出有因的话,那么把说普通话同打官腔混为一谈便是毫无根据了。现代的官僚主义者说普通话的有之,说方言的同样也有。何况,缺乏改革意识的干部更容易沾染官僚主义习气,也更容易对语言观念的更新产生抵触情绪,尽管他们满口讲的可能都是当地群众所熟悉的方言,但他们所热衷的却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再次,衡量一名干部是否脱离群众,该不该得到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他能不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而不是看他说不说当地的方言,在方言区工作的干部,如果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意工作方法,同时坚持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那么他一定会得到那里的群众的理解和拥护。6、推广普通话就是不让说方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但是,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也是汉民族的标准语,是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语言。推广普通话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种种原因,经过几百年的历史,它的流通范围越来越大,逐渐上升到民族共同语的地位,而方言只是处于从属地位的一方之言。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正式的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并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另外,我们对方言也要有正确的认识。虽然方言是处于从属地位的一方之言,但它并不是低级的语言、落后的语言。语言没有优劣之分,方言为一个地区的人们服务,能够很好地发挥日常交际的功能。人们对自己的家乡话有着深厚的感情,不加分析地贬低方言,排斥方言,会使方言区的人产生抵触情绪,对推广普通话工作极为不利。同时,普通话也不断地从方言中吸取营养,借以丰富自己。7、怎样才算普及了普通话?著名语言学家周有光先生在《汉语的国际地位》一文中,提出了共同语普及的一般标准———学校完全用共同语作为教学语言,公共场所完全用共同语作为交际语言。我们认为,这个标准是正确的。目前,我国还处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交通和通讯还不够发达,严格意义上的语言规范化工作也还只是刚刚起步,方言分歧还严重阻碍社会进步,普及普通话的任务远远没有完成。为了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从而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国务院1992年63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普及普通话的两项近期目标:“到本世纪末,普通话要成为城市幼儿园和乡中心小学以上以汉语授课为主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用语,成为师范学校、初等和中等学校的校园语言”;“到本世纪末,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公安干警,武警指战员,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等应当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窗口’行业的职工要把普通话作为服务用语”。这份文件还明确提出:“广播、电视、电影、话剧以及音像制品等在语言使用上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必须使用标准的普通话”;“一些使用方言的电台、电视台,要随着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有计划地逐步减少方言播音的时间和节目”。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交际语言”等之后,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8、汉语在世界上具有怎样的地位?汉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民通用语言,是中国的行政、贸易与教育的主要用语,具有其他语言所无法比拟的重要性,在世界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一、汉语是联合国6种工作语言之一。联合国有160多个会员国,但是它不可能用160多种不同语言来工作。联合国成立之初就商定用5种工作语言,即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和汉语。后来增加了阿拉伯语。于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变更成了6种,能成为联合国工作语言,这是国家和语言的地位在世界上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一种具体表现。二、“汉语热”持续升温。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从此国门打开,中外的各种交流开始不断增多,各国留学生纷纷来到中国学习汉语,他们的动机既可能是为了了解中国的文化,也可能是为了增进两国之间的交流;既可能是为了旅游,也可能是为了学习和工作等等。总之,汉语已经开始引起世界上各国学子的注目。“汉语热”不仅“热”在中国的本土,许多国家的外语院校纷纷开设汉语课程;许多国家的中文报纸种类也明显增加,仅歌斯达黎加就有10种中文报纸。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汉语热”将持续升温,外国留学生正在以逐年增多的趋势进入中国,汉语的教师队伍也在以逐年增多的趋势走出国门,去传播汉语以及它所代表的文化。三、使用人数最多。汉语是目前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汉语除了在中国的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流行使用以外,还在新加坡、马来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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