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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票据结算方式: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等同城结算: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异地结算:托收承付、汇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1.下列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主体中,属于中介机构性质的为()。A.银行B.国家C.企业D.个人参考答案:A解析:银行信用社以及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2.()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A.中国人民银行总行B.中国银行总行c.国家政策性银行D.商业银行总行参考答案:A解析: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未使用,则无效)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未使用,则银行不受理)。(三)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3.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A.各开户银行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B.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C.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D.按国家税务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参考答案:C解析: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的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P66-67)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四、填写时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关于收款人必须使用全称或者规范的简称。2、关于出票日期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5.某公司出纳会计李某于2008年2月10日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转账支票上日期填写正确的是()。A.贰零零捌年贰月拾日B.贰零零捌年零贰月壹拾日c.贰零零捌年零贰月零壹拾日D.贰零零捌年贰月壹拾日参考答案:C解析:1、2、10月前应加“零”,1—9、10、20、30日前应加“零”。6.在我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小写同时记载,若两者不一致,则()。A.票据无效B.票据行为无效C.以中文大写为准D.以数码小写为准参考答案:A解析:票据法第八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填写时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关于金额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书写中使用繁体字的也应受理。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在“角”之后没有写“整”字B.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填写了人民币符号D.“1月15日”出票的票据,票据的出票日期“零壹月壹拾伍日”参考答案:B解析: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2.下列关于在中国境内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票据和结算凭证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用繁体字,也应受理B.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c.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D.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参考答案:C解析:教材P61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是驻华使用权馆,不是办事处。4.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原则有()。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C.银行不垫款D.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参考答案:ABC解析:不得出租银行账户是银行结算纪律。5.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等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A.票据B.现金c.汇兑D.托收承付参考答案:ACD解析:一般不包括现金结算。6.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主体是()。A.个人B.农村信用合作社c.银行D.个体工商户参考答案:ABCD解析:银行和单位、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7.下列关于办理支付结算的表述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为()。A.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B.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的事项应当真实C.单位和银行签发票据时,名称应当记载全称,使用简称的,银行不予受理D.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参考答案:ABD解析:使用简称银行也可受理。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第二节现金管理二、现金使用的限额(5点)(一)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二)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三)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四)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五)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第二节现金管理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五)六“不”规定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利用账户)代存或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小金库”;不得坐支现金或超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第二节现金管理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一)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二)岗位分工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二节现金管理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日结清算制度出纳办理现金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四)现金清查制度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顶库、有无挪用公款(五)现金保管制度小量备用放出纳抽屉,其他放专用保险箱,不得随意存放。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三、基本存款账户四、一般存款账户五、专用存款账户六、临时存款账户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九、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十、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与储蓄账户不同。储蓄账户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与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定期存款结算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开立和使用应遵守《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因使用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2、银行结算
本文标题: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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