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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材料十四2011年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用化工作方案0211
179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用化工作方案(讨论稿)为有效推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用化,促进用电信息采集成果在营销管理、配电生产、优质服务工作中得到全面应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提升系统运行管理水平,2011年全面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在自动抄表结算、分线分变线损统计、公变异常监测、计量异常监测、售电量统计等方面的应用,发挥系统建设效益。二、实用化目标1、自动抄表结算:应用系统自动抄表数据进行电费结算,专变用户连续二个月采集成功且抄收数据准确无误,移交抄表用于电费结算,专变用户自动抄表结算率≥95%;台变下所有用户连续二个月采集成功率达98%且抄收数据准确无误,移交抄表用于电费结算,已覆盖采集系统的台区低压用户自动抄表结算率≥90%。2、分线分变线损统计:应用系统自动采集的公变、专变及低压用户数据开展分线分台区线损统计,分线和分台区线损统计实用化率≥85%(其中单项实用化率应不应低于30%)。备注:分线分台区线损统计实用化率=分线线损统计实用化率+分台区线损统计实用化率。其中分线线损统计实用化率=线损达标线路数/总线路数,分线线损达标的条件是完整应用采集系统所采集数据进行分线线损统计且损耗率≤6%;分台区线损统计实用化率=线损达标台区数/总台区数,分台区线损达标的条件是完整应用采集系统所采集数据进行分台区线损统计且损耗率≤12%。3、公变异常监测:应用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进行公变超载、电压异常、三相不平衡、功率因数等异常监测,公变异常比例≤1%。4、计量异常监测:应用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进行计量错接线、断相(失压)、180电能表倒走、时钟异常等异常监测,计量异常整改完成率100%。5、用电量统计:开展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电量的自动统计,每个电业局至少实现一个供电分局(或与供电分局同等级别供电单位)的用电量统计。6、费控管理: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在厦门地区选择具备条件的用户开展费控管理试点。三、重点工作1、完善系统基础档案(1)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及信息标准,实现营销业务应用、配电GPMS、用电信息采集各系统间线变户档案及相互间关系信息同步与共享,确保档案信息一致性。(2)分析档案一致性偏差情况,完善直管单位营销业务应用系统、配电GPMS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线变及关系信息,完成户变档案及关系比对,开展偏差核查与整改,确保新增线变户及异动信息100%同步。(3)完成非直管县公司营销业务应用与配电GPMS系统线变档案及关系的建档与同步,启动两个系统户变同步异动的前期准备工作。(4)加强配电GPMS系统中台帐数据维护,规范系统建模操作,正确绘制用户站内接线图,加强全网图应用,联络开关及时置位。2、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及采集终端建设(1)依据国网公司招标进度完成智能电能表采购工作,加强智能电能表供货情况、检定进度和质量的跟踪管理,保障低压用户采集建设用表供给。(2)完善低压用户采集建设、验收及运行维护相关管理办法。推广应用典型台区建设、运行经验,全面加快低压用户采集建设进程,确保完成2011年度低压采集建设任务,采集覆盖率不低于50%。(3)公变、专变采集终端安装覆盖率100%;加强公、专变采集终端的现场运维管理,自动抄表率不低于99%。(4)用电信息采集应按成片成块集中建设的原则,开展分区域1、分线路、分台区采集建设。通过采集系统的规模、集中建设,为系统实用化创造积极、有利条件,以尽快取得实质性建设成效。3、用电信息采集主站建设1指供电分局或与供电分局同等级别的供电单位。181(1)按照国网公司标准化设计要求,完成用电信息采集主站功能需求调研完善、新版软件开发测试及软硬件部署工作。建成后的新主站全面支撑自动抄表结算、线损分析、公变异常监测、计量异常监测、用电量统计及费控管理等业务功能的开展。(2)完成莆田电业局新建主站试点上线工作,并组织直管单位推广应用。完成具备条件的非直管县公司主站推广应用工作。4、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完善(1)组织完善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自动抄表结算、分台区线损分析、计量异常监测、费控管理等各业务应用及与用电信息采集主站、配电GPMS系统的接口需求。(2)组织完成各应用功能的开发、测试、调试及软件部署工作。(3)完成低压用户自动抄表结算与费控管理功能的试点应用。5、配电GPMS系统功能完善(1)组织完善GPMS系统中公变异常监测、分线线损统计及与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用电信息采集主站的接口需求;(2)组织完成各业务应用功能的开发、测试、调试工作及软件部署工作。6、调度侧数据采集与共享(1)完成调度侧变电站主变低压侧(10kV)、专线用户、小水电、跨区域(县级以上供电区域)供电线路等相关计量点数据采集现状全面摸底调研。(2)配合各级调度部门完善变电站主变低压侧(10kV)、小水电、跨区域(县级以上供电区域)供电线路等计量点采集建设方案与数据共享方案;加快推进上述计量点采集设备安装进度,实现该部分计量点数据全采集。各项任务分解、进度安排及责任单位详见附表。四、职责分工1、省公司营销部:负责组织各业务系统基础档案完善工作;负责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终端、主站建设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配电GPMS系统的升级完善。2、省调通中心:负责组织调度侧相关电能量采集系统建设,并完善与数据中心及营销部门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3、省公司科技中心:负责对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配电GPMS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与指导,负责对各业务系统182与数据中心的应用集成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确保信息网络的运行可靠性。4、省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负责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运行的技术监督与指导,负责开展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质量检测工作,协助开展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配电GPMS系统的升级完善工作等。5、地市电业局:开展各业务系统基础档案的完善工作;负责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电能表的检测、安装、调试及运行管理;提出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GPMS系统的改进需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用化应用,确保完成年度实用化目标。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应充分认识2011年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用化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专业间的配合与协调,周密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实用化目标任务。2、注重基础,强化运维。各单位应重视基础档案信息的整改完善,健全各系统运维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常态运维保障机制,提高营销业务系统、GPMS系统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运维质量,为实用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加强协作,定期跟踪。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采集系统实用化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专业的职责分工,并建立高效的沟通协作机制;要密切跟踪用电信息采集数据在自动抄表结算、分线分变线损统计、公变异常监测、计量异常监测、售电量统计、费控管理等各项业务的应用情况,确保实用化工作组织有序推进、实现进度可控、质量达标。183附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实用化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任务名称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责任单位一、完善系统基础档案1.1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标准,建立数据同步评价机制2011-22011-3营销部、直管单位1.2线变关系完善、低压户变比对同步2011-32011-12直管单位1.3公专变及线变档案比对同步2011-42011-12非直管县公司二、智能电能表推广及终端建设2.1组织公变、专变终端招标2011-22011-5营销部2.2组织智能电能表及配套集中器招标,按照国网公司招标批次申报招标需求2011-22011-8营销部、各电业局2.3采集终端、智能电能表到货前抽检、到货后验收检定2011-12011-11省计量中心、各电业局2.4采集设备、智能电能表安装调试2011-12011-12各电业局2.5组织完善低压用户采集建设及运维管理办法2011-22011-4营销部、省计量中心、各电业局三、国网标设用电信息采集主站建设3.1国网标设采集主站软件需求完善2011-12011-2营销部、各电业局、亿力科技3.2国网标设采集主站软件开发与测试2011-22011-3省计量中心、电业局、亿力科技3.3主站硬件部署(机房需具备设备进场条件)2011-22011-3营销部、科技部、机关事务中心、亿力科技3.4国网标设采集主站试点上线运行2011-42011-4营销部、试点局、亿力科技3.5电业局、直管县公司、具备条件控股县公司国网标设采集主站推广2011-52011-8营销部、基层单位、亿力科技3.6县公司接入用电信息采集虚拟网改造工程2011-12011-5营销部、调通中心、省电通、电业局、控股县公司、亿力科技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完善4.1进行自动抄表结算、分台区线损分析、计量异常监测、费控管理及接口的需求完善2011-22011-3营销部、电业局、朗新公司4.2进行需求完善开发、测试、调试工作2011-32011-4营销部、电业局、朗新公司1844.3低压用户自动抄表结算功能试点上线2011-32011-3营销部、电业局、朗新公司4.4费控管理功能试点上线2011-52011-5营销部、电业局、朗新公司五、配电GPMS系统功能完善5.1GPMS系统公变异常监测、分线线损统计需求完善2011-22011-2营销部、电业局、吉奥公司5.2GPMS系统公变异常监测、分线线损统计需求开发、测试2011-32011-3营销部、电业局、吉奥公司5.3GPMS系统公变异常监测、分线线损统计功能升级。2011-42011-4营销部、电业局、、吉奥公司六、调度侧数据采集与共享6.1收集调度侧数据采集与共享的现状及存在问题2011-12011-2营销部6.2确定变电站、小水电相关计量点采集设备建设方案2011-22011-3营销部、调通中心6.3完善变电站、小水电相关计量点采集设备建设2011-32011-6调通中心、营销部、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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