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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毒品死灰复燃原因分析毒品问题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巨大难题,毒品的危害性已经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惊,尤其是烈性毒品,其成瘾性问题也是当今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界讨论和研究了了几个世纪的课题,吸毒造成了超越国界的社会犯罪增加和个人人格沦丧等严重后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重视。1909年2月、1912年1月、1924年11月和1925年2月份特别召开了上海国际禁烟会议海牙国际禁烟会议和第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签订了《海牙禁烟公约》和《日内瓦禁烟公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70~80年代以来,戒毒和反毒品走私斗争在国际范围内全面展开。毒品问题更与恐怖主义、洗钱和贩卖人口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相互交织。遏制毒品生产、打击毒品走私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了颁布更加严厉的反毒法律、建立专门反毒机构、扩大缉毒力量、有计划开展扫毒行动、加强武装缉毒和扫毒国际合作等措施来遏制毒品的蔓延。例如2001年8月和2002年5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和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高官会议相继在北京举行,共商禁毒大计,南部非洲国家与欧盟决定联合打击越境非法走私毒品,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规定凡携带一定数量毒品的人一经查获就处以绞刑,泰国提出了以经济作物代替罂粟的改植计划,缅甸建立了肃毒组织和戒毒中心,摩洛哥制定了彻底根除大麻的计划,俄罗斯制定了与非法毒品交易作斗争的纲要并成立了反毒专门委员会,美国等一些美洲国家也投入相当大的力量在国内展开扫毒运动。尽管现在国际社会及整个世界对禁毒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广泛的共识,但当今中国毒品问题依然严重,纵观整个新中国的历史,新中国的确是有一段时期是没有毒品的,那就是1949年建国后一直到改革开放,为何建国后能如此之快的铲除毒品以及为何改革开放后毒品死灰复燃,这个问题对当今中国禁毒工作有重大的指导意义。Q: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何如此短时间禁绝毒品?改革开放后为何死灰复燃?建国初期执政党和政府的措施概述: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政府强力禁毒,1950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由周恩来总理签发的《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规定了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任务,从此,一场全国范围的禁烟禁毒斗争逐步展开。首先实行烟民登记,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所有烟民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政府登记,并于一定时间内交出全部烟土毒品。经过登记的烟民,须住在当地戒烟所,自费购买由人民政府医药卫生部门制造的戒毒药,以强制戒除毒瘾。以公安部门为主,动员各方面力量,在鸦片播种和收获时予以强行铲除。当时以大中城市和交通要道为重点,认真开展查禁工作。加之群众揭发、检举和毒犯坦白交待,先后破获一系列贩毒大案要案,逮捕许多重要烟毒犯。这一行动时称“拦腰一棍”。1952年初“三反”、“五反”运动开始进入高潮时,中央决定开展一场规模空前的禁毒运动。自3月至7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一系列指示。8月10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部门和地区同时进入第一期破案行动。12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公安部《关于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标志声势浩大的禁烟禁毒运动宣告胜利结束。据统计,在1952年下半年的禁毒运动中,全国共缴获鸦片3996056两。在禁毒重点地区共发现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毒犯369705名,逮捕毒犯82056名。自1950年至1952年,我国只用短短三年左右的时间就基本禁绝了烟毒,规定政府人员及军警如有贪污受贿、包庇徇情者,视情节轻重处若干年徒刑直至死刑。始禁毒时,中央人民政府即在通令中指出,反毒运动的重点为大中城市、交通口岸及边防国境等地区。就部门而言,则为铁路、交通、航运、邮政、海关和税收等。后来,当运动由城市向农村铺开的时候,如何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种烟便成为新的问题。当时,中央决定对这一情况实行特殊政策,采取慎重措施,有步骤地实行禁种,以逐步改变其不良生活习俗。对于老年人及病、弱、孕妇的戒烟问题,1953年1月,公安部、内务部、卫生部的联合指示提出,对于上述人员“可缓戒”,但须由有关部门登记和批准。1952年4月中共中央在总结禁毒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其具体政策为,“制造者、集体大量贩卖者从严,个别少量贩卖者从宽;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贩从宽;拒不坦白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今后从严,过去从宽”。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号召地方各级政府协同人民团体,作广泛的禁毒宣传,“动员人民起来一致行动”。在宣传形式方面,各地政府文教部门运用标语、戏剧、漫画、广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毒运动的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参加禁毒运动。据统计,1952年下半年,全国召开各种禁毒宣传会765428次,参加会议的群众近7500万人。收到检举信131万件,共检举毒犯22万余人。改革开放后毒品现状: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其中2014年新发现吸毒人员48万名。参照国际上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与隐性比例,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全国涉毒县市区增至3048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9成以上,其中吸毒人员百人以下县市区754个、百人以上千人以下县市区1545个、千人以上县市区749个。——《人民网》原因分析:新中国禁毒是1950年2月开始,52年年底基本结束,短短两年,大获全胜,而且禁毒之后一直到改革开放,毒品几乎出于禁绝状态,当然,也不难看出,1949年后政府打击毒品的主要方式是一种群众运动式施以政治高压的打击模式,对种植和贩卖人员采取了严厉打击措施,开展了运动式打击运动,动员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全国诸多基层党组织,全民一致打击毒品,从而消灭了现有的毒品。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防止毒品死灰复燃,须归因于新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1949年国民党退居台湾,共产党开始在大陆执政,从1949年开始,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一直出于形成阶段,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私营经济被逐步消灭,土地逐步收归集体或国家所有,市场上商品流通完全由政府管制,货币逐步被消灭改为商品须票据供应,因此毒品这一种特殊的违法”商品“很难在市场上流通,因此贩毒人员丧失了贩毒的市场条件,而在普遍贫穷的状态下,吸毒人员丧失了购买毒品的购买能力,而土地公社化运作又使得吸毒人员根本不能自种自吸,整个毒品买卖的供求关系几乎被消灭,其次是中国政府与整个资本主义阵营国家对峙,自身出于封锁状态,境外的毒品也无法渗透进来,从而导致毒品的”死灰”无法”复燃“。而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重新被建立起来,使得毒品交易的供求关系再一次获得了存活的土壤,此时期私有经济开始恢复,货币重新出现,同时公民的购买力提升,加之整个国门再一次开放,境外的毒品再一次涌入境内,改革开放初期阶段政府的抵御措施不成熟,加之宣传不到位,从而使得一部分人难以阻挡毒品的诱惑而开始吸毒,加之毒瘾本身的成瘾性难以解除,导致毒品的消费需求难以斩断,有需求就必有供应,因而毒品的供应亦难以斩断。而毒品走私和贩卖的高额利润也驱使着诸多人士参与贩毒,贩毒的猖獗也伴随着毒品消费市场的开发,使得吸毒人员基数逐步扩大。吸毒仅为违法,而贩毒则构成犯罪,不难看出,相比保护公民的健康而言,立法者打击毒品的根本目的侧重于打击毒品导致的犯罪,毒品价格过高,而吸毒人员因为长期吸毒因而面临破产则不得不采取各种犯罪手段获得毒资包括贩毒,而毒品价格虚高的原因不在于毒品本身的成本,而在于政府严厉的打击手段让毒品供不应求始终处于卖方市场,且严厉的打击让贩毒风险增加,高风险伴随着贩毒者追求高收益,使得毒品原本由原产地的农作物价格变为”天价“。在”天价“般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促使更多人去冒险贩毒致富。因此政府对毒品的打击陷入”二难“,不打击毒品,毒品会泛滥,而打击毒品将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导致毒品价格上涨,刺激更多人贩毒,这一观点曾被199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提出,引起过激烈讨论,当然毒品问题究竟该以一种怎样的方法去解决,学术界和实务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文标题:改革开放后毒品死灰复燃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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