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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关系中工网—《工人日报》和谐社会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包括劳动关系,医患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等等。诸种关系相辅相成、相生相克,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以企业单位内部劳动关系为代表的“内生性”关系,对其他诸种“外部性”社会关系有着互为表里的影响。简而言之,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促进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对单位内部来说就会产生劳资冲突,将会影响本单位或企业的发展;对社会来说,如果劳资矛盾深化,就会进一步产生对抗,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建立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我们遇到的不和谐现象,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等诸关系不和谐引发的外化表达。例如,一家劳动收入不公、人际关系不睦的医院,发生医患冲突的可能性会远大于一家劳动关系和谐,员工精神状态良好的医院。一家劳资关系恶化的企业,其经营状况和产品质量很难有严格的保障,因此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或者引发社会群体事件也在所难免。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以职代会为抓手,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因此必须严把职工代表的产生渠道,把真正能够代表和表达职工利益的人选举出来。在选举中,职工代表应该向所代表的职工做出履职承诺,在当选期间,如职工认为你不称职,有权撤换其代表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还要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提升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规范的集体合同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为了维护用人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除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外,还必须以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进一步保障职工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集体合同签订之后重在落实,为此应制订监督检查制度,保证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必须特殊关照用人单位“特殊群体”的利益。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一个用人单位也有了不同所有制、不同身份的人群。如一家企业可能有“编制内”的正式工人,有聘用制工人,有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一家医院除医护人员外,还有护工、保洁工、保安岗位,这些岗位上不乏下岗职工、农民工和职工家属等。如果不能关照这些特殊群体的利益,会在管理和维权上形成一定的困难。为此,应该按照“最大限度地把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的精神,建立临时工会员档案。多年来,在职代会中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工代表,评优选先有临时工名额,福利发放和正式工一样,切实关心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心。随着职代会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建设已从执行上级规定逐步变为自身的内在要求。任何一家用人单位的主体均是职工,任何一项改革方案和政策没有职工的认可,都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效果。因此,应以多种公开方式,将单位的年度计划、重大改革事项、财政收支、干部聘用、职称评定等全面公开,并对职工群众较为敏感和关注的内容向职代会报告,使之置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职代会闭会期间,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举措,或者遇到职工不理解或有异议的重大事项时,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召开临时职代会、民主对话会或沟通会,让职工和领导直接面对面交流沟通,为职工搭建畅所欲言的平台,疏通利益诉求渠道,直到达成共识方可实施。民主评议工作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职工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应该把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当作一项不可缺少的议程,测评结果在全体代表的监督下当场宣布,既强化了对干部的民主管理,又能使干部改变工作作风。实践证明,职代会在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实行民主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平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职工队伍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因此,我们应该利用工会组织的优势,在职工中广泛宣传,引导职工群众树立向发展要权益,以效益保权益的思想观念。同时力所能及为职工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职工送去关爱,当好职工的“娘家人”。努力营造用人单位和谐的“内环境”,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内容摘要: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百姓能否安居乐业、经济社会能否繁荣。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百姓能否安居乐业、经济社会能否繁荣。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也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法制基石。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主体多元化,特别是利益机制发挥作用的深度和广度在加深和扩大,使得劳动关系的矛盾有增多并深化的趋势,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法制建设的不完备,法律法规的滞后,又使得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表现劳资纠纷大幅度上升。这就迫切要求我们高度重视、依法化解劳动关系中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政府部门要责无旁贷地负起责任。各部门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心,从转变自身职能人手,不断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切实抓好各自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经常性地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力用工情况、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问题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大惩处力度,形成用工单位“不敢违法”的监察环境,通过行之有效的执法措施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宣传教育。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面向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公众,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规,主动配合执法维权,增强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努力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离不开工会的力量。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要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常态化,形成企业主动参与,职工广泛认同的局面;要密切与职工的关系,及时帮助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为职工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要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当好企业与职工的桥梁,定期在职工中开展调研,及时向企业主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企业参保率,为劳动者提供较为健全的劳动保障。要加大《劳动法》落实力度,依法保障劳动关系。要畅通诉求,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诉求表达机制,畅通劳动者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使劳动纠纷得到有效处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更需要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努力。企业需要强化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建立工资合理增长等制度,在企业内部做好预防、调处、救济等工作,实现自我规范、自我调整。劳动者则需增强综合素质,提高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资互赢的良好局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工会如何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实现有效维权,不仅是工会必须思考的问题,也是工会必须选择的路径。而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恰恰为实现发展中维权的目标提供了一个广阔平台。一、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现实依据1.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力量对比失衡的形势短期内不会改变。随着加入WT0,我国经济不可避免地要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资本的全球化。在这种背景下,全世界分隔在不同民族国家内的工人阶级面对的则是一个真正联合起来的资产阶级。再加上资本的稀缺性和劳动力资源的过剩性,从而导致强资本、弱劳工的不均衡态势。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本的稀缺性和劳动力资源的过剩性矛盾更显得突出。2.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理论的选择上越来越理性。劳资关系主体双方各自有着各自的权益,各自追求各自的权益,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但在劳动关系这一统一体中,大家又有着共同的利益:生产效率。只有主体双方对各自不同的权益予以承认,形成共识,才会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协商、协调,才能极大地提高生产率,才能真正全面实现各自的权益。3.地方政府基于发展的迫切要求,对改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更加关注。区域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企业外部管理投资环境,还必须有一个最佳的微观投资环境,特别是和谐稳定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只有尽快形成并健全有效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壮大。4.资方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希望劳动关系的进一步融洽。如何通过构筑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共同致力于追求高效的生产,高利润的效益,高薪资的报酬,这一切仅靠资方人力资源管理手段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与劳方构建新型的利益关系才能完成。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资方的态度将变得越来越积极,“和则两利”,正逐渐成为资方追求的劳动关系价值取向。5.在工人把劳动就业权放在首位的情况下,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将变得更加自觉。就业的无形压力,使工人对自己所处位置的认识更加理智和清醒,在工人看来,保住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他们很少采取过激的行为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也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资方对保护劳动者政策的放弃和抵制,使工人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成为改善工人弱势处境的重要途径。二、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坚持平等性原则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资双方必须坚持平等性原则。虽然劳动者与企业方也有平等性,但隶属性往往大于平等性。所以,只有工会的介入才能减少劳动力供给方的内部竞争,才会使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有利于劳动力供给方的变化。也只有在这种平等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做到共识、共谋、共建、共享。一是共识。政府、工会、非公企业社团组织,共同研究,共同协商,共同推动,通过外力的影响,使企业劳资主体双方,逐渐产生这种意识,形成这种理念,培养这种基础,达成这种共识。二是共谋。任何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都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共谋的结果就是要兼顾劳动关系双方各自的利益。互惠互利,互谅互让是共谋的基础。通过高层三方劳动关系协商机制,针对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和发展水平,制定基本规划和实施方案,从外力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三是共建。劳动关系能否达到和谐,是劳方与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资方占据优势的情况下,资方对促进和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一关系的建立和巩固,最大的受益者仍是资方,因为只有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最大限度调动人的积极性,进而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真正全面实现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四是共享。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该说劳资双方都受益。但严格讲,劳动者享受的更多是自己应享受的权利,而资方则是通过“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本管理以及给职工让渡部分权利,使职工更加自觉地承担起劳动义务,使企业在市场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三、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本实现途径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我国才刚刚形成。而劳动关系的转换主要是通过管理机制的理顺来实现的,这个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这就需要在政府适当的干预下、工会的倡导介入下和企业自身努力下,才能构建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本框架。1.政府对企业劳动关系的价值取向进行适度干预。政府通过一系列劳动政策干预企业劳动关系的价值取向,使企业劳动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并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劳资合作、劳资两利”也是政府一向主张的劳动关系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的改善与企业效率、社会发展形成互动关系,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中促进劳资双方的合作。而构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是
本文标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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