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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相关概念解释研究文献资料与评述1.外学者对教育公平的研究及国际法律规定在西方教育史上,柏拉图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亚里士多德则最早提出通过法律保障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维多里诺倡导“和谐教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莫尔在《乌托邦》中提出建立公共教育制度让所有儿童部进入学校受教育;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提出无例外地对每个人实施教育并“教一切人一切知识”的主张,创立班级授课制度,扩大了教育对象,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近代杜威等的“儿童中心主义”提倡一种理想的教育公平。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人权宣言》第26条提出,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基础教育是义务的和免费的。联合国又在1960年通过了《反教育歧视公约》,以促进社会不同群体都能够享有更广泛的教育公平。这一理念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上批准并由各成员国首脑签署的《儿童权利公约》中得到强化和扩展。《联合国人权宣言》即规定“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课题相关概念解释教育观念教育观念就是不同的教育主体在一定的教育实践中对教育问题所形成的基本认识和看法。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它一方面反映了主体身上的现实关系;另一方面也展示了主体自身的精神追求。它包括管理理念、教育理念、学校观念、家庭观念、教师观念、评价观念、教学观念、课程观念。教育公平在汉语中,《辞海》的注解“公平即公正”。《汉语大词典》中的定义是“公正而不偏袒”。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平”一词的定义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英语的公平fairness,的一般含义是“公正而正直,不偏私,不偏见”。作为公平的子概念的教育公平是对教育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认识和主观价值评价,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依据瑞典胡森对教育公平的含义剖析可具体区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平。起点公平:是指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与自由发展,即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包括在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的构造。过程公平:既指在起点不公的现实中,通过相应的制度、政策继续体现和维护教育公平,也包括在教育过程和师生关系的互动中微观层面的公平。结果公平:是指最终体现在学生的学业成就上的实质性的公平,即教育质量平等,目标层面上的平等。2.国内学者对教育公平的研究及相关法律规定早在2500多年前,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主张,首.创私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等级教育体系,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公平思想;陶行知在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教育公平思想。陶行知教育公平思想可概括为:不论男女、贫富、民族、阶层,都要受教育。1994年以来,我国教育公平的研究成果颇丰,公开发表的文章有400多篇,已经出版的论著主要有曾昭宁的《公平与教育》(1994),程晓樵的《课堂互动中的机会均等》(2002),李介的《教育公平论》(2003)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中都有所体现,从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法律依据。3.教育观念对教育公平影响的相关研究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张冬玲在《影响教育公平问题的主客观因素分析》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精英教育思路、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和片面的政绩观等对教育公平的影响。4.我们的评述教育观念对教育公平影响评述国外关于教育观念、教育公平的研究主要以法律为主以往我国对教育观念、教育公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方面综合国内外的研究,以当地农村的实际教育观念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情况为背景,对不同研究主体的教育观念进行对比分析。
本文标题:教育公平课题相关概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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