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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由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提出,到了80年代以后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央每年出台的1号文件都是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问题的政策和决定。尤其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6年2月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致使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我们要深刻汲取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因此,我们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社区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首先出现于西方的一个概念,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形式,却古已有之,是一个历史范畴。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是以共同居住的地域为基础,具有共同的社会联系和价值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种地方性社会。相对于城市社区而言,农村社区是有广阔地域,居民聚集程度不高,以村或镇为活动中心,以从事农业活动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此,费孝通先生曾经以“熟人社会”加以表征。因此,传统的农村社区是一种在自然状态下,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具有共同文化理念的共同体。但是,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传统农村社区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现代国家的建构,外部性因素日益向乡村社会渗透,农村社区不再是自然状态,更是一种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在中国,1950年代开始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便是大规模对传统农村社区加以改造和重新规划的过程。经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被组织到人民公社体制之中,成为公社社员,而不再是自然状态下的农民。即使是1980年代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后,农村社区没有,也不可能回复到传统农村社区。公社体制废除后的村民委员会是国家认可的建制村(通常又被称之为行政村)。由此可见,社区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不是孤立存在的自然状态。它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一次在中央的决定和文件中使用“农村社区”概念,并且在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的同年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目标,工作跟进比较快,显现了工作举措上的延续性,表明中央对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并且在2007年党在十七大上再次强调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详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说明中央已把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统一纳入城乡社区这一范畴,社区不仅仅是城市“专利”,农村同样是社区,有利于更新观念,表明农村与城市同样重要,这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提出的“农村社区”的深化,再次表明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城乡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之处:1、着力点不同。本人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宏观的战略决策,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微观的战术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由此看出新农村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始终与现代化紧紧联系在一起,可以说它是一个战略决策。那么如何推进,其方法和途径又是什么呢?这就通过农村社区建设这一载体、途径和平台来实现,因此说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微观的具体举措,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或者说是一种制度安排。当然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比较多,是一项系统工程,很多涉及生产发展方面的事,也要通过强化农村社区服务促进农业生产诸多方面任务和目标的实现。2、工作重点不同。新农村建设是侧重生产共同体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侧重生活共同体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虽然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内容,但对其工作重点还是在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上,重点在如何调整产业结构、依靠科技支撑、加快土地流转、推进综合改革、转移富裕劳动力、增加财政投入等方面。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强调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生活共同体”,属于社会建设与管理领域,主要侧重:一是突出社区理念。强调用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理念来推进农村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本质的区别,用“农村社区”的概念,而不是“新农村”的概念,就是要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二是突出自治。社会组织培育和作用的发挥。有利于跟国际接轨,发挥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基层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农村,重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与管理。三是突出管理。农村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是农民生活的场所,满足村(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基础平台,也是各种矛盾的交汇点,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环节,农村社区的稳定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社区更为复杂。因此,势必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等,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四是突出服务。强调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强化服务理念,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立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多样化的服务,这是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区别。五是突出社区的共同精神价值。作为生活共同体,就是要追求社区居民共同的价值理念,强调归属感、认同感。强调村民之间的精神文化纽带。强调社区教育,树立终身学习或者教育的理念。新农村建设提到的乡风文明是对农村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而不是完全一种新的文化理念导入,不是从社区精神文化认同感、归属感的角度来设计,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突出人的因素、文化的因素。六是突出资源整合。强调村内外资源整合,利用驻村(社区)的各种资源,为农村建设服务。七是突出制度安排,强调改变农村社区封闭、结构简单的状态。3、组织实施有所不同。两者虽然都是在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农村社区建设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强调基层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但两者具体的组织实施有所不同,新农村建设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农业等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而农村社区建设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村(居)民主体、其它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方式,农村社区建设侧重于民政部门牵头,更注重社会建设,两者工作推进力度和角度不同。城乡一体化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使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是思想观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变化;不仅是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不仅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也是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进。对于城乡一体化的根本应该是废除原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废除现行的人口流动管制。它包含了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城乡就业和保障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和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城乡统筹是要把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与工业反哺农业结合起来,把扩大农村就业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稳步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实现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城乡统筹,关键是城市带乡村。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统城乡产业政策,改变“保城损乡”、“保工损农”的传统做法,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赋予农民和农村平等发展权。二统城乡劳动力就业,改变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种种限制,实现城乡之间的劳动力充分自由流动。三统城乡公益事业建设
本文标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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