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外籍专家综合医疗保障计划doc-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1中国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外籍及港澳台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计划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完善在华工作外国专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外专发〔2006〕61号)关于“凡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随行家属),应当拥有医疗保险,作为在华工作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障”的要求,为做好来浙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结合各聘用单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际情况,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推出了“外籍及港澳台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计划,该保险计划充分考虑了投保单位的实际和外籍人员在华的医疗保障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年龄跨度大:主被保险人年龄范围可以从16-69周岁。2.保障额度高:最高可达100万人民币。3.保障范围广:包括了30种重大疾病及门诊治疗费用。4.赔付比例高:投保人可享受高达90%医疗赔付比例。5.承保周期灵活:可根据被保险人来浙时间提供最短一个月的保障。6.保费低廉:全年保费仅为1530元。7.服务人性化:提供中英文电话日常医疗就医指导、全省住院医院预约安排,并在全省范围内提供急性病绿色通道和安排全国专家医生预约。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是由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德国DKV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内其他知名企业发起设立的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携手中国人保健康,您将享受高效、严谨的管理带来的便利服务;携手中国人保健康,你2将享受到高水准的信息技术平台带来的高效服务。附件:1.来华人员综合保险简介2.综合保险投保及理赔操作流程3.人保健康外籍人员被保险人投保清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18号嘉德广场5楼邮编:310003网址:联系邮箱:picchealth_zj@163.com客户服务热线:全国:95591浙江:0571-289120003附一:外籍专家综合医疗保障计划简介计划特色保费低廉、保障额度高、保障范围广,提供健康管理等特色服务;为外籍和港澳台人士及配偶提供全方位的航空、意外身故、伤残、重大疾病、门急诊、住院医疗保障;为外籍和港澳台人士子女提供全方位的门诊、住院医疗保障。为客户解决的问题满足浙江省引进外籍专家的医疗需求;帮助外籍专家方便就医就诊;为外国来华专家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和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对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浙江省引进在职外籍专家及家属(16-69周岁);出生28天-18周岁的子女;人保健康简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健康)是由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DKV及其他三家国内各领域的强势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保健康将充分依托PICC的资源优势,继承和发扬PICC的品牌优势,以“心系人民,健康中国”为己任,科学地借鉴国际健康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专业化运作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健康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致力于为中国人民提供优质的健康保险产品和高品质的保险服务,引领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保障内容保险项目每人每年保额(人民币元)专家本人及配偶子女航空意外保险责任100万——非航空意外保险责任20万5万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含30种重大疾病)10万——住院医疗保险责任20万,无免赔额,90%赔付。5万,无免赔额,90%赔付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1万,全年免赔额1000元,超过部分90%赔付。1万,全年免赔额1000元,超过部分90%赔付。健康管理服务•热线援助电话(中、英文电话医疗就医指导、全省住院医院预约安排)•浙江省急性病绿色通道•全国专家医生预约安排保费1530元920元保障内容简介:航空意外保险责任:因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非航空意外保险责任:因除航空意外以外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烧伤;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原因,或30天后因疾病原因(续保时,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续保保险责任之日起),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含30种重大疾病)见附表3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住院医疗必须符合浙江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和用药规定,在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需在其它医院就医须事先由外专局提出申请并经人保健康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治疗。4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医院门急诊治疗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符合浙江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和用药规定)。被保险人因危重疾病在医院急诊室或者各专科性监护室进行紧急救护治疗时所发生的手术材料费中,根据杭州市(浙江省)医保政策规定自理自费部分(即乙类的自费部分和丙类全部)的费用,本公司按50%的比例予以赔付,每一被保险人限赔5000元。危重疾病系指病情严重、多变且有威胁生命的危急病况,多伴有一个或多个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具体指:严重挤压伤、大面积烧伤、神经外科或心脏腹部外科手术后、急性呼吸功能衰竭、哮喘持续状态、心肺复苏后、急性左心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高血压危象、多脏器功能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严重水电解质失调、急性胃肠道出血、急性重症胰腺炎、糖尿病昏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甲状腺危象、癫痫持续状态。专科性监护室指冠心病监护室(CCU)、呼吸功能衰竭监护室、神经外科监护室、新生儿监护室、心脏手术后监护室以及移植手术后监护室等。健康管理服务:·热线援助电话:提供(中、英文)电话日常医疗就医指导、提供住院医疗就医指导预约安排。·浙江省内急性病绿色通道:利用人保健康签约医院的医疗资源,提供快速应急就诊/住院服务的便捷就医通道。·全国专家医生预约安排:利用人保健康的公司医疗网络资源为被保险预约浙江省内或全国医疗专家,提供住院医疗就诊联系,方便就医。短期收费标准对于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可按一年期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保险费,具体标准如下:保险期限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收费比例20%30%40%50%60%70%保险期限七个月八个月九个月十个月十一个月十二个月收费比例75%80%85%90%95%100%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保险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满15天不满1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如保险期限为1个月零17天,按2个月计;如保险期限为1个月零14天,按1个月计。除外责任1.住院、门诊责任:1)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自费药品、检查、治疗、手术及其它项目;2)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部分支付的药品、检查、治疗、手术及其它项目;3)在非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急诊除外);4)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5)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6)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2.意外伤害: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2)流产、分娩;3)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所致事故;4)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5)置身于任何航空装置或空中运输工具(但不包括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6)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7)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5醉药品;8)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9)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附录:附表一:伤残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6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附表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表三:重大疾病分类表(30种)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详细中文条款为准附二:综合保险计划投保操作流程投保程序:1.各投保单位统一将保险费汇入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指定的账户(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1202021719900040010;中国工商银行众安支行)恶性肿瘤中风(脑血管意外)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烧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死大器官移植慢性肝脏功能衰竭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系统性红斑狼疮良性脑肿瘤严重老年性痴呆(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严重头部创伤脊髓性瘫痪失明多发性硬化症肢体缺失主动脉手术运动神经元病肌营养不良症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克隆病暴发性肝炎失聪(听力丧失)语言功能丧失帕金森氏病心脏瓣膜置换手术昏迷72.投保单位将被保险人清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寄至人保健康指定的邮箱:(picchealth_zj@163.com),同时填写纸质书面的投保单和被保险人清单(投保单由人保健康事先邮寄投保单位,被保险人清单可按人保健康转发的电子格式填写后打印,两者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邮寄给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承保日期为保险费到账日的次日零时起。3.人保健康承保后,将发票、保险单、综合医疗保险服务手册及综合医疗保险VIP用户卡寄回投保单位。理赔程序:保险事故发生后,可直接向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理赔报案。报案电话:(0571)289188604006695518或13777812533(曹磊先生)理赔应备文件:意外伤害: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B被保险人伤残时需提供伤残鉴定证明(由司法或劳动部门出具);C被保险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D意外事故经过及说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E被保险人死亡时提供受益人身份证明复印件;F死亡赔付需提供受益人亲笔签字认可的保险分配方案的文件。疾病医疗: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B意外事故经过及证明;C医院诊断证明以及住院收据住院明细文件原件;每次赔案文件中还须附上被保险人银行帐号,并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以便理赔款的顺利转账。综合保险计划联系方式: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18号嘉德广场5楼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
本文标题:外籍专家综合医疗保障计划doc-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909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