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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深化金融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中国网china.com.cn时间:2011-01-10发表评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企业是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通过深化改革推动金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加快金融企业改革做出了前瞻性部署,要求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点金融企业改革,在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情况下,基本完成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平稳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和保险公司改革。通过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重点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水平日益加强,经营实力和财务状况显著改善,中国金融业的整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一、基本完成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银行业是中国金融业的主体,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居于银行业的主导地位。不断推进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意义重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民银行)稳步、有序地推进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在认真总结我国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确定了包括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择机上市等改革步骤的总体方案。结合各家银行的实际情况,按“一行一策”的原则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国家注资时,成立汇金公司,由其代表国家对试点银行履行出资人职能,明确了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与措施。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严格进行外部审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采取市场化模式处置不良资产,努力减少损失,防范道德风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按照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要求,制订了公司治理与内控指引。在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坚持国家绝对控股和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同时努力发挥战略投资者在完善公司治理、推动技术和业务合作方面的作用。在公开上市时,周密部署,灵活机动选择发行H股和A股。对股改所涉及的财政税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国有土地经营管理、人事管理、工商登记注册、金融监管等方面均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同时,及时确立改革分阶段的达标标准,建立定性、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十一五”期间,工、中、建、交四家大型商业银行先后完成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工作,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家果断启动了农业银行改革,通过汇金公司向农业银行注资130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2010年7月,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剧烈波动的环境中,农业银行成功实现了A+H股的公开发行上市。至此,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在此期间,大型商业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入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益,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突出体现在:大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公司治理架构不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已逐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架构与机制,新的体制和机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内控机制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管理不断加强,风险文化逐步建立。三是与战略投资者的业务和技术合作计划全面落实,战略投资者在改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完善风险控制、开发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和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作用明显,引“智”和引“制”效应逐步体现。四是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建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加强了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约束,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明显增强。同时,显著扩大了A股市场规模,提高了A股公司整体投资价值,对市场的稳定作用明显,有力促进了境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社会效应和财务效益显著提升。一是服务国民经济、服务社会的效率和能力不断增强。大型商业银行在改革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不断改进流程和管理制度,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快推进理念、产品、业务和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注重社会责任投资,促进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财务状况根本好转,呈现较强的可持续性。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改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仍保持较强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截至2010年9月末,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57%、11.38%、11.73%、11.64%和12.53%;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5%、2.08%、1.10%、1.14%和1.22%;税前利润分别为1663亿元、892亿元、1074亿元、1438亿元和379亿元。大型商业银行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和净资产收益率(ROE)逐年提高,接近并逐渐超过资产排名前20名的国际银行平均水平。三是市场地位和实力显著提升,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评选结果,工、建、中、农、交行分别位列全球银行税前利润总额第1、2、7、14和19位。目前,国有股权在大型商业银行居于控股地位,账面溢价可观,分红收益稳定增加,国有资本实现了保值增值。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以及财务实力和经营状况的根本改善,为中国金融监管标准和准则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推进的外部审计和境内外上市,大大推动了中国金融监管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目前,中国银行业监管标准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相关监管标准基本接轨,企业会计准则也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近。正是由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持续改善,夯实了微观金融基础,才使得中国有条件采取更为国际化的监管标准和准则。同时,监管标准和准则的国际化,也为确保中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和金融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稳步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政策性金融作为商业性金融的重要和有益补充,对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有效应对国际及区域金融危机冲击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和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所承担的任务和政策目标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新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我国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稳定外需、扩大内需,并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实施“走出去”战略,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功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政策性银行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改革原则,提出首先推进开发银行改革,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也要进行内部改革,增强资本实力,为进行全面改革创造条件,并要求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围绕国家战略服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改革工作。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末,国家通过汇金公司向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2008年12月16日,开发银行股份公司正式挂牌。开发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组建了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行长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优化全面风险管理架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股份公司挂牌以来,开发银行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平稳提升,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二是进出口银行和中信保改革平稳推进。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关的改革工作小组,围绕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业务范围、风险控制、治理结构等主要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推动两家机构扎实进行内部改革,促进其不断改进政策性金融服务。三是农发行职能调整和内部改革取得一定进展。结合农村金融体系整体布局,人民银行牵头对农发行改革发展问题多次开展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目前,农发行全面改革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稳步推进。三、积极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十一五”期间,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在境内A股市场和香港H股市场成功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市场约束进一步加强。同时,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光大集团和广东发展银行重组改革。2007年以来,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推动和协调下,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工作围绕光大银行财务重组、光大实业公司设立和光大金融控股公司组建全面展开。2007年11月,汇金公司向光大银行注资20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2010年8月,光大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历史原因,广发行的不良资产比率较高,资本充足率为负数。2006年,广东省政府牵头会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推进广发行改革重组工作。广发行在剥离不良资产的同时,实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广发行重组取得了重大进展,资本充足水平显著提升,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四、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国家在积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同时,也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不断完善其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十一五”期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业务迅速发展,风险状况明显改善,经营效益持续好转,支农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增强。截至2010年9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余额为5.7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3%,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余额分别为3.8万亿元和2.0万亿元。产权改革进展顺利,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截至2010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2014家,农村商业银行64家,农村合作银行212家。部分农村信用社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五、参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十一五”期间,为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一是牵头证券公司重组。证券公司重组是特定市场背景下的重大政策措施。2005年,证券公司风险全面显现,如果按照市场化原则,对高风险证券公司特别是一些大型证券公司实施市场退出,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不利于投资者信心恢复和市场稳定。权衡利弊,按照行政指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汇金公司、中国建银投资作为重组平台,采取股东注资、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研究确定了银河证券等9家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2006年底,9家证券公司的重组工作基本完成,不仅有效化解了证券公司风险,维护了证券市场稳定,而且通过资源整合,明显增强了被重组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二是做好德隆系风险处置工作。2004年4月德隆风险爆发后,人民银行作为德隆风险处置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处置德隆系风险的总体意见》,确定由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德隆系,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作为工作层面牵头协调单位,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风险处置中遇到的问题,最终实现了德隆从实业和金融机构中全面平稳退出的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了国家和债权人的损失。三是积极推动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汲取证券公司风险形成的经验教训,人民银行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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