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Yourtexthere第一节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一、劳动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二、就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劳动就业保障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第一节劳动就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各种措施和途径,为在法定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又要求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充分的就业机会,保证劳动者的劳动权得到充分实现,并对失去工作者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的保障制度。◆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第一节1、美国——储备型就业重视技术培训和劳动力的积累。制定就业法律,设立就业训练协调机构。培训资金由州、企业和政府分担,培训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进行课堂培训和现场培训,同时还提供介绍工作、咨询、基础技术训练等有关服务。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劳动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第一节2、英国——选择型就业用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代替就业政策。失业青年必须从政府提供的四种再就业选择中做出选择。3、日本——消化型就业为消化劳动者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把中小企业作为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日本先后出台了税收、银行贷款、财政扶持、法律保障等优惠政策措施,这样既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又增加了就业岗位,抑制了失业率的上升。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劳动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第一节4、荷兰——导向型就业营造宽松环境,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把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联系,由原先的主要由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迅速转化为符合市场经济的行为,进一步增加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和提供培训的投入。通过协商解决主要领域内的工资与社会保障问题,用以帮助创造就业机会。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劳动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第一节5、巴西——扶持型就业巴西失业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从本国实际出发,实行较宽松的劳工政策和支持在非正式经济中自谋职业的做法,支持非正规就业者。这一宽松的劳工政策,在于适当保护资方利益,以鼓励资方多雇用职工,同时对劳方利益也予以一定程度的保护。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劳动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第一节6、捷克——保障型就业捷克属于转轨型的国家,它增加就业的办法之一,就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从1994年其设立就业服务局,整套劳动就业体系几乎与经济接轨同时建立。服务局下设劳动局,是法人实体。各劳动局之间实行计算机联网,逐步成为择业者值得信赖的好帮手,为居民就业提供保障服务,居民能很方便地通过劳动局找到满意的工作。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劳动就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第一节7、保加利亚——适应型就业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企业进行转制过程中,尽量借用原有体制中的好办法,并适应市场化要求加以改造。把就业安置改造的重点放在治本性安置上,即构建一种能保障基本就业能力与生活水平的物质体制基础。单击添加大标题Yourtext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第一节1、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向脑力劳动和不断开发新知识资源发展,劳动产品中知识技术含量越来越高。2、劳动要素由重视物质资本、货币资本向重视知识资本转变。3、就业的导向将由传统劳动即依靠人力、畜力或机械力从事生产者居多转向从事知识和智能性生产者居多。4、知识经济直接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比较就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第一节5、转变就业政策取向是由外延式就业增长转向内涵式就业增长。6、就业意识由被动就业转向自主择业已成为必然,增强了就业主体的就业可变性、流动性、自主性和适应性。7、就业方式改变——工作家庭化,蓝领工人在减少,白领、钢领在增加,金领、粉领阶层员工已成为时尚。8、21世纪的劳动就业保障,将更被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失业保险仅是为就业保障提供物质基础和服务,就业保障才是真正的目标。单击添加大标题Yourtext第二节失业保险制度比较一、失业保险模式比较二、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三、失业保险水平比较四、失业保险筹集方式比较五、失业保险管理体制比较六、失业保险运行效果比较失业保险制度比较第二节◆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实施,由社会各方筹资建立基金,当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收入来源时,为其提供现金等帮助,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并为其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比较第二节◆失业保险模式比较1、失业保险模式的分类强制性失业保险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失业补助型制度双重保险制度第二节2、四大模式比较失业保险模式特点举例强制性失业保险强制参加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日本,中国非强制性失业保险自愿参加丹麦,冰岛失业补助型制度国家单方出资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双重失业保险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结合或与其他保险形式结合德国,芬兰,印度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模式比较第二节◆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1、部分国家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制度比较第二节缴纳保险费用期限就业时间居住时间失业情况美国申请津贴前1年多时间至少就业半年能够且愿意重新就业英国最近2个纳税年度中的1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周工作不少于16小时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从事全时工作德国失业者必须在失业前3年内缴纳了1年以上的失业保险费每周必须有18小时以上的劳动记录已在劳动局申报过失业,并正式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瑞典加入公会满1年(工会会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基金会)过去12个月中工作过5个月,每个月不少于10天有劳动能力,已向地方职业介绍所登记,对所分配的“合适工作”不得拒绝日本一般被保险人失业前一年合计投保6个月以上失业后须立即到职业介绍所登记丹麦最近12个月为基金会会员最近3年(可增加到4年)内就业26周已进行就业登记后,能工作并愿意工作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永久性居民已经失业,有能力参加工作并正在寻找工作阿根廷失业前已缴纳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已经参加失业登记并正在等待合适的工作机会爱尔兰缴纳保险费26周并在最近1年内缴纳和记账缴纳有工作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经职业介绍所登记第二节从上图可以得出各国在享受失业保险资格条件上有什么共性呢?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第二节2、共性(P234):a、被保险人在失业前已缴纳保险费达到特定的数额,或投保年限、就业年限均符合领取失业津贴的条件b、非自愿失业。失业保险金只能支付给那些达到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有从业意愿并在职业介绍所登记的被雇者。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3、拒付条件第二节4、我国失业保险的享受资格是怎么样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享受资格比较单击添加大标题Yourtext第二节◆失业保险水平比较1、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A.按均一制的方法支付(就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e.g.:英国,马耳他,意大利,冰岛B.失业救济按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e.g.:瑞士,法国,加拿大C.失业津贴一部分按工资收入比例给付,一部分按绝对数给付e.g.:德国,丹麦,爱尔兰失业保险制度比较第二节2、失业津贴给付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原则:要达到使受益者的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不能妨碍就业的程度平均来说发达国家能达到50%~60%,发展中国家能达到40%~50%下图为1985年各国的失业保险金水平(W:工资)国家美国日本法国丹麦瑞典爱尔兰西班牙失业保险金水平50%*W(60%~80%)*W42%*W+40法郎/日90%*W80~100克郎/日(20%~40%)*W+39.5磅/日80%*W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水平比较第二节3、给付期限1、确定事业津贴开始的给付期限即等待期2、确定失业津贴给付期限的上线国家英国芬兰西班牙法国厄瓜多尔(最长)加纳等待期(天)35取消取消6030世界各国领取失业津贴的等待期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水平比较国家国际上线国际下线比利时西班牙英国奥地利芬兰领取期限(天)1507873073073073056世界各国领取失业津贴的最长期限第二节4、我国的失业保险水平是怎么样?支付标准:一般的标准都为最低工资的70%~80%领取期限:(如下图所示)累计缴费时间(n)1n55n10N10领取时间(月)121824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水平比较第二节◆失业保险筹资方式比较筹资模式国家举例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负担德国,丹麦,英国,加拿大,日本国家负担全部费用澳大利亚,新西兰,匈牙利由雇主和雇员分担法国,瑞典,芬兰,希腊,荷兰,加纳,以色列国家和企业分担美国,意大利失业保险制度比较我国也是实行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负担(比例分摊情况)第二节◆失业保险管理体制比较失业保险制度比较1、政府部门直接设置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该机构一般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实行保险、就业和就业培训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政府直接参与管理有利于失业保险的发展。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实行此制度。2、政府监督下授权自治机构或半官方自治机构管理该种机构一般由劳方、资方和政府三方组成。例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基本采取此种形式,此方案效率较高。3、政府监督下由工会负责管理实施这种体制的有丹麦,瑞典,南斯拉夫等国第二节◆失业保险运行效果比较失业保险制度比较1、失业陷阱。在高等失业保护的国家,如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存在不同程度“失业陷阱”。第二节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运行效果比较第二节德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效果分析利:德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就是对就业有所促进,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促进了经济发展。弊:德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也存在着诸如抑制了职工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助长不劳而获的社会惰性等问题,导致了德国的高失业率情况,高失业率状况,高失业率又妨碍了经济发展。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运行效果比较第二节2、失业救济不充分。在中等失业保护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这些国家能领取的失业津贴标准较低,支付失业津贴的期限较短,在美、加两国没有失业补助,失业救济不充分的表现:领取失业津贴的失业人员日益贫困,失业津贴受益人的比例下降,建筑、家政等弱势工资劳动者被排斥在外等等。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运行效果比较第二节我国失业保险的运行效果呢???失业保险制度比较失业保险运行效果比较单击添加大标题Yourtext第三节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一、再就业措施比较二、再就业制度发展趋势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第三节◆再就业措施比较一、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以美国为例)美国把职业技术培训视为解决在就业的根本途径。(1)制定《就业训练法》,为就业培训提供法律保障。(2)建立相应的实施机构。(3)对就业培训活动进行拨款资助。第三节二、营造就业市场(以芬兰为例)美国把职业技术培训视为解决在就业的根本途径。(1)在全国建立大量的职业介绍所。(2)建立全国互联网,开辟“自我推销”专页。(3)把优秀人才介绍给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再就业措施比较三、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具有行业多、门类广、自动化程度低、服务要求高、劳动密集等特点,对吸纳再就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节70.50%17.30%12.20%34.80%29.50%35.70%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大产业就业人数比重1978年三大产业就业人数比重2011年《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4日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再就业措施比较第三节四、发展对外贸易五、财政货币政策支持(1)财政优惠政策;政府通过向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增加就业。(2)财政投入政策;(3)政府财政对劳动力市场的直接投入;(4)加大对失业者再就业培训的投入。失业后再就业方式比较再就业措施比较第三节六、加强职业介绍和指导1、职业介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的结合提供优质服务2、职业指导为求职困难群体排忧解难职业指导:亦称职业咨询或就业指导,指根据社会职业需要针对人们的个人特点以及社会与
本文标题:失业保险国际比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397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