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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与政策分析王明军教授:亚太工商经济(国际)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1年我省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量将达21.3万人,中职毕业生17万人,占城镇新增劳动力一半以上;加上待就业毕业生数量连续多年积累递增,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增大。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最近,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12号),明确了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市政府将于近期出台我市关于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贯彻意见。下面,我跟大家交流三个方面问题:一是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二是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介绍三是2011年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主要表现:一是毕业生总量继续攀升。从全省来看,200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为4.6万,2010年总量超过20万人,加上中等职业学校近15万毕业生,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总量超过35万人;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数量21.3万人,加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总数达到38.3万人,数量再创历史新高,成为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群体。预计回龙岩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3万多人,比去年增加近二成,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和困难进一步加大。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二是结构性、知识性、观念性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当前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导致部分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发生变化,毕业生不适应这一变化;城镇化提速带来基层对各类专业人员的需求激增,但毕业生大多期盼在沿海和中心城市就业的矛盾更加突出等。在我省,三明、龙岩、宁德、南平四个设区市接收毕业生的总量不到20%,多数毕业生趋向沿海和城市就业,有的把目光聚焦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三是高校毕业生需求明显上升带来的消极效应。较去年相比,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毕业生的需求增量明显。毕业生岗位需求总数较上一年上升20-30%,一些紧缺专业(如交通行业)毕业生的需求增幅甚至达80%以上,我市机械、电气等专业需求紧缺,毕业生的薪资也同期上扬。这一利好因素也同时产生消极效应,一些毕业生就业心态趋于懈怠,在求职的黄金期等待观望或挑肥拣瘦,既增加了促进就业的难度,也影响了自身健康成长成才。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四是就业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就业指导与服务的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就业引导力度要加大,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待加强等;一些地方和高校对就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办法不多等。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我省毕业生就业的有利条件:一是我省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二是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就业。三是就业政策更加积极优惠。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我省出台的就业政策,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指导、强化技能培训,以及开展见习服务、失业登记、困难救助等方面,明确了多项具体措施。我省财政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在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和社会表彰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今年,省政府在推进“三年三万”见习计划中,拿出428万元对龙岩、南平、三明、宁德等四个设区市给予经费补助。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我市毕业生就业的有利条件主要体现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我市这几年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大批新项目、重点项目在我市相继落地、开工,基层、工矿企业及相关经济建设领域等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毕业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毕业生就业渠道更加广阔。毕业生除了可到企业就业这一主渠道外,还有许多的就业渠道,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基层就业项目计划、“选调生”、“选聘生”计划、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自主创业等等。一、2011年省市毕业生就业形势毕业生就业策略建议:政府政策措施不放松,再加强;高校工作力度不减弱,更有力;毕业生求职心态求端正,积极应对。二、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对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大学生在学期间的主要政策措施离校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政策措施离校后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援助政策及措施二、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对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国家教育部在教学[2002]16号、教学[2002]18号、教学[2003]6号中,对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出把就业率作为高校评估的重要指标;二是要求实施“一把手”工程,做到“两个不低于”、“三到位”“四化”;提出毕业生就业工作“十八挂钩”,即就业工作与招生、评优、专业设置等适度硬挂钩。省人事和教育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对就业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及办公条件、就业指导及就业服务,以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满意度设定指标体系,开展检查评估。二、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大学生在学期间的主要政策措施唤醒职业规划意识,提升职业能力----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举办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和实习实训活动;建立大学生见习网络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创业培训教育----实施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二、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离校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政策措施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向毕业生提供比较全面的就业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洽谈平台。组织系列供需见面会(春季大型专场招聘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行业招聘会和区域招聘会,以及校园招聘会等);依托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网组织网络招聘会;开展“双专业”“双学位”“专升本”教育;组织实施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选调生计划、选聘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等)。二、我省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总体框架离校后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援助政策及措施继续组织系列供需见面会(夏季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组织待就业的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组织转向技能培训。组织职业技能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毕业生到各类职业院校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提供培训补贴;提供免费公共服务;为“双困”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创业系列培训,建立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实施“岗位拓展计划”: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发挥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落实社保补贴、贷款扶持、税费减免、户籍和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保接续、工龄计算等方面的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毕业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人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监察,营造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良好环境。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我市启动了企业大学生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出台了《龙岩中心城市大学毕业生和企业高级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方案》规定:凡在龙岩中心城市无房或住家距离工作所在工业企业五公里以外的大学毕业生,均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其中,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双学位本科生,优先分配。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二是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继续实施选调生计划、选聘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人数规模上适当增加。全省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招募750名、“三支一扶”计划招募600名、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600名、服务社区计划招募300名,在岗位安排上进一步向欠发达地区和人才紧缺的乡镇基层岗位倾斜。我市今年继续组织实施100名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报名考核招募阶段。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计划主要优惠政策:“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省里每年统一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09年增加到600人),安排到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我市参照省里的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计划招募100名,到2010年已累计招募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15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一: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为350元/年,其他有关待遇按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执行。今年开始,全省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执行。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三: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的,在服务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服务期满二年以上的毕业生)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四: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不受应届毕业生身份限制。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并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组织专门考试或划出专门岗位,面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招收。2010年共安排了81个公务员“专门职位”和68个事业单位“专门职位”,面向服务期满毕业生招考。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五: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扶持政策。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六: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一些高校要也出台具体措施,以奖学金等方式为“三支一扶”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策七: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是教学人员的,计算为教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标准;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大计划”三是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1、在全省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今年增加2500个名额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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