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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博士生(含硕博连读)港澳台博士生留学博士生备注3年3年3年博士生阶段博士生阶段博士生阶段20学分(公共必修课8学分+学位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20学分(国情类课程2学分+公共外语4学分+公共方法课2学分+学位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20学分(中国概况2学分+汉语2学分+公共方法课2学分+学位基础课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不同的学科,可能略有不同,具体以本专业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汉语(2学分),另外2学分须用学位基础课学分补齐。除留学博士生外,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者必修第二外语英语,水平达到大学四级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以“国情类课程(2学分)”替代以“中国概况(2学分)”替代留学博士生如硕士期间已修过“中国概况(2学分)”者可免修,不计学分,需另修一门学位基础课补足学分。专业方法课(4学分)+前沿研讨课(1学分)+高级研讨课(1学分),另外2学分请从这三类课程中修读。时间入学后第4学期末或第5学期初进行。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可申请提前进行。组织考核需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按学科专业聘请3~5位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对本科直博生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的组成参照中期考核。内容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三个方面。方式思想品德考核: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教师结合博士生的平时表现写出评语。学科综合考试:由本学科3位研究生导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考试。科研考核:根据研究生科研进展情况选定报告内容,汇报主要为文献综述报告、学科专业读书报告、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前的选题情况报告等。材料《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表》、学科综合考试试卷、科研考核材料。结果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可在3个月后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合格后进入博士生阶段,不合格者终止学习。对于本科直博生,如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博士研究生学习、可完成硕士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获得批准后可按硕士学位要求申请硕士学位。时间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可申请提前进行。条件学位论文的选题须与就读的学科领域相符。申请涉密学位论文,申请时间应在论文开题之前。组织内容研究生须参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知识的测试,作为中期考核的一部分。测试不通过或未参加测试者,将无法提交中期考核的审核结果。方式材料可以从“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自行打印。结果对于硕博连读生,如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博士研究生学习、可完成硕士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获得批准后可按硕士学位要求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数量与质量要求请咨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合培养博士生按联培协议执行。学位英语、日语等(4学分)(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非英语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中期考核(2学分)入学后的第六学期结束前。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原则上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及留学生执行相关规定),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规定、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规定数量与质量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北京师范大学,且其内容须与所修读学科专业及研究领域相关。各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组织博士生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组员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鼓励聘请校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参加考核小组。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开题报告及各一级学科规定的其他环节(如综合考试、经典与前沿文献阅读汇报、学术道德规范考查等)。考核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博士生就专业学习状况、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进行详细介绍,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思想品德考核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教师结合博士生的平时表现写出评语。考核小组成员和博士生以提问答辩、讨论分析等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记录表》、《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表》(份数与考核小组人数相同)、导师签署了意见的开题报告。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可在3个月后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合格后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不合格者终止学习。(2学分)具体标准和形式请参看本专业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掌握本学科的研究历史和现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动态;掌握本学科科学研究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预备博士生阶段请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博士生阶段:专业方法课(4学分)+前沿研讨课(1学分)+高级研讨课(1学分)专业方法课(4学分)+前沿研讨课(1学分)+高级研讨课(1学分)学位英语、日语等(4学分)(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非英语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外国语学习管理办法》)学术论文学位论文(2学分)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结束前。学科综合考试按本专业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进行。第一外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位基础课必修环节科研活动(2学分)入学时由导师在培养计划中明确规定,并根据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评定成绩。国际化经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还须从以下两门课程中选择1门作为选修课程:a.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b.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学科综合考试或本直博资格考核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流程(2015版培养方案适用)基本学制阶段划分学分要求本科直博生5年(2年+3年)预备博士生阶段(2年)+博士生阶段(3年)45学分(本专业硕士生33学分(不含中期考核2学分)+博士生学位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博士生必修环节6学分)
本文标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流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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