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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材料制度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5月1总则1.1为了加强对项目施工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管理,防止项目施工使用落后的工艺、设备、材料,影响工程质量与节能环保,或危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的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淘汰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1.3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型号等,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安监部门等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发布公告文件通知为准。1.4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项目,各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2职责要求2.1公司总工程师对落后技术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总体负责,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实施。2.2公司质安科对危及施工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工作总体负责,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实施。2.3公司工程部统一负责收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公布的落后工艺、设备、材料名目与信息,建立禁止使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推广应用技术等台帐,及时分发给公司材料设备部和各项目经理部执行。2.4公司工程部协同材料设备部具体负责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5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落后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工作的执行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3管理规定3.1禁止使用技术中列出的工艺、设备、材料,属已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3.2限制使用技术中列出的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了工艺、设备、材料的使用范围,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的限用范围慎重使用。3.3推广应用技术中列出的工艺、设备、材料,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能有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项目经理部应大力推广应用。3.4一旦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发布了淘汰某种工艺、设备、材料的通知或公告,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必须坚决无条件执行,严禁项目施工使用已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3.5在工程检查中若发现采购和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筑机械设备、建材产品的,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施工工艺的,公司予以项目经理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等处罚。
本文标题:淘汰工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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